2024年1月2日发(作者:奇瑞a3正常油耗多少)

刘大华诉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 【案 号】(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2号

?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规则

当前我国汽车销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汽车生产商将原厂配件限定在4S店销售及保修,该行为并不必然具有反竞争性。经营者的自认不足以证明其在适用于汽车的门锁配件商品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支配地位,故经营者具有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张不成立。

正文

刘大华诉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

刘大华系湘A1LC79东风日产牌EQ7250AC小型轿车的车主。2011年10月22日,刘大华就该车辆到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源公司)处维修。湖南华源公司工作人员接待并经相应检查,确定该车维修内容为更换左前门锁芯。随后,湖南华源公司工作人员向刘大华提供了维修服务,并收取小型轿车维修零件费用307元,维修工时费300元。刘大华另提供证据显示,其他两家非东风日产特许经营维修厂商提供相同服务的工时费分别为50元和40元。刘大华遂以东风汽车

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日产公司)和湖南华源公司的配件销售和维修政策具有反竞争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前我国汽车销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汽车生产商将原厂配件限定在4S店销售及保修,该行为并不必然具有反竞争性。本案相关商品市场范围应为适用于天籁汽车的门锁配件商品市场,包括日产公司提供的“原厂配件”和其他企业提供的“副厂配件”。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日产公司和湖南华源公司在上述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故刘大华主张两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张亦不能成立,遂判决驳回刘大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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