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发(作者:科鲁兹和科鲁泽区别)

案例分析

第一章

1. 王某,17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000元购买了一条项链,她的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而王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青年,表示不愿退货。

问: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 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的陪伴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逗,受刺激发作追赶乙,甲妻见状竭力挡阻无效,甲将乙头打破。因乙治伤费用在甲妻与乙父母间产生纠纷. 问:该案如何处理?

3. 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威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威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

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本案原告是林威,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

D.本案原告是林威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和周童

4. 李某是某市市区一楼房第三层住户,家中养植有花草十余盆。因为害怕花盆被风吹落砸伤行人,便将花盆摆在阳台砖砌栏杆内侧的非常牢固的花架上。一天,李某七岁的儿子李×与邻居王某六岁的儿子王×在李家阳台上玩,王×为登高放纸飞机,不听李×的劝阻,将花架上的一盆花搬到砖砌栏杆上,然后踩着花架上空出的地方向上爬。不料,一只手却将栏杆上的花盆碰掉,正好砸在楼下路过的行人文某身上,造成颅骨凹陷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2500元。文某先后找王某和李某赔偿损失,却遭拒绝。

?请问:文某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P17一般侵权行为

第二章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的额超过5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第三人丙签定了一份标的额为8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得知后,明确表示该合同未经甲同意,为无效合同,甲丙遂成纠纷,诉至法院。

问:该案如何处理?

2. ABC三人合伙成立一般普通合伙企业,约定:

(1)、每位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

(2)、推举B为合伙企业事务代理人;

(3)、B对外签订合同标的超过50万元的,必须事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该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c合伙人书面申请,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C持有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给D。D变为合伙企业新普通合伙人. D入伙后经营9个月,合伙企业负债过重,决定终止,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1)A合伙人认为,全部债务中,有10万元属于B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 私自与甲企业(不知其内部约定)签订总标的70万元的合同造成的,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 错误

(2)B认为乙欠本合伙企业货款9万元,B欠乙9万元;两者相互抵销 。 错误财产相对分离

(3)c认为自己早已退出,债务与自己无关.

(4)D认为全部债务中有20万元属于入伙前合伙企业已存在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当初自己与c有约定,对入伙前债务不承担责任.错误: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结合以上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A、B、c、 D四人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四章

1. 某私有企业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其专利出资,作价10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0万元出资。

问题:

(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10/(10+20+10)=0.25<0.30全体股东的货币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0.3

(2)、能否以专利出资?P63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登记机关

2. 两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负债,债权人申请法院对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份进行强制执行,子公司以此财产为其法人财产,独立于母公司财产,不得被执行,但法院强制执行了子公司的部分财产用来还母公司的债.

问题: 法院的做法合法吗?

3. 根据既往履历,什么人不具备在公司中担任董事的资格?

A、乙原系国家机关干部,现已下岗分流

B、丙原为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两年前因对该厂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被免职,现赋闲在家

C、丁为商业管理博士,但因父亲住院医疗负债15万元

4. 张某作为出资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盈利颇丰。张某儿子出国急需现金20万,张某遂将公司的一笔16万货款给其儿子用作出国费用。据悉,张某家人也经常从公司拿钱用作家庭开支。

问:张某及家人的做法违法吗?

若公司破产,如何处理债务?

5三个集体企业准备投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有这样的条款:

(1)公司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设立 ;

(2 )公司以生产经营科技产品为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 ; (>=500万)

(3 )公司的名称为 红叶公司(表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4)公司不设监事会。

问:上述条款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第五章

1. 雅光葡萄酒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陷入困境。

问题:(1).公司和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避免破产?

(2).债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 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善,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现查明:总资产为500万(其中有价值200万的设备用于抵押乙银行的贷款500万),负债800万,其中欠甲公司货款100万,欠乙银行的贷款500万,欠国家税款100万;拖欠职工工资50万;应依法支付职工的补偿金为50万;该案件的破产费用为10万。

问:该企业的财产如何分配?

500-200-10-(50+50)-100=90再按比例

第六章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借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问题: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权是否产生?

2.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甲乙遂产生纠纷。

问: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3.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问:该案属何种类型的诉讼? 该案如何处理?

4.、某甲以15元人民币购得足球赛有奖票5张(该券既可看球又可摇奖,不看球赛也可摇奖),某甲先后看完4场,后因有事把最后一张交给同事好友某乙前往新华路看球。球赛结束后,当众摇奖;结果某乙所持彩票券中了头等,取日立彩电一台。某甲得知即向某乙索要彩电,某乙以某甲已将彩票赠予自己为由,拒退彩电,甲诉至法院.

问:彩电的所有权归谁?

5. 张三住在一栋22层住宅楼里,对于电梯、过道、绿化地带等共有部分而言,他和全体业主一样共有,有权利亲自参与或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自家120平方米的房子,张三享有所有权,可随意处置。

问:张三享有何种权利?

6.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两家房子紧挨。为盛放红薯,张三在自家院内挖了一个红薯窖,但由于紧挨院墙,挖得太深,导致李四家的房子出现裂缝并倾斜。双方闹上法院,最后法院判张三把红薯窖填上,还适当赔偿对方5000元。

问题:此案属于何种类型的纠纷?

7. 甲工厂原来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双方约定,甲工厂每月向乙工厂支付1000元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员工通行。问题:甲工厂对乙工厂享有何种权利?

8. 张三向李四借钱10万元,并且把一幅名画交给李四,声称如果半年后不还钱,该画由其变卖。问题:李四享有对该画享有何种权利?

9. 张三的汽车轮胎爆了,汽修厂修理好后通知张三来取车,但张三不愿意掏500元修车费。这时,修理厂把张三的车扣下,要求张三交钱后才能开走车。

问题:汽修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

第七章

1. 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某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但谢某认为画是吴忠所赠送,自己并未侵权。

问:谢某是否侵权?

2.

北京油漆厂生产的油漆,质量优良,声誉很高。2000年10月20日将其多年长期使用的“工农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中请。北京向群中学校办工厂1999年初开始生产油墨,也于2000年10月20日向商标局提出了工农牌”商标的注册申请。同时北京造纸十厂也一直在使用“工农牌”商标生产和销售新闻纸。唐山陶瓷厂生产的釉料也使用的是“工农牌”商标。油漆、油墨和釉料属于同一类商品。问:

(1)商标局在接到北京油漆厂、北京向群中学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应将商标专用权授予谁?为什么?

(2)如果上述两厂或两厂之一取得商标专用权,北京造纸十厂能否仍用工农牌”商标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为什么?

(3)唐山陶瓷厂能否继续使用“工农牌”商标,为什么?

3.甲公司的一批自行车被工商局没收,理由是未使用注册商标。

问:工商局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假设甲公司的一批香烟被工商局没收,理由是未使用注册商标。

问:工商局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4. 王某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制假币工具,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时,被专利局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驳回其申请,王某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

问1、王某的申请被驳回是否有法律依据? 2、王某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5. 某机电设计院工程师杨某,于2000年6月1日调到本省一家机床厂工作,在设计院时他就是搞机床研究设计的,并且是机床设计室主任。2001年2月,他凭积累的多年工作经验,为新单位搞了一项新的机电设备设计,并且于2001年4月10日完成,在2001年5月10日申报中国专利并获得批准。某机电设计院知道情况后,遂向专利局提出异议,认为该项发明的专利应属于设计院,而不属于杨某的新单位

问:某机电设计院的异议成立吗?

第八章

1.张某出国,把他的彩电交给同宿舍的李某免费保管,李某同意为其保管。一日,李某锁上门外出。小偷在其外出期间撬门偷走该彩电。后张某回国,得知其彩电被盗,遂起诉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问: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限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乙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

问题:甲乙之间是否订立合同?

3.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

问题:甲向乙发出的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4.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当面签订合同书后合同成立,但在签订合同书之前, 甲方急着交货,乙方收货后发现市场行情对自己不利,遂以未签合同书为由,主张合同未成立,要求退货,甲公司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问:合同是否成立?

5.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甲乙遂产生纠纷。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6. 2000年元月二十日,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十万瓶劣酒,总价款为十二万元,交款后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以名酒名义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资金紧张,故只付款三万元即将全部货物提走,事后乙方一再催付货款无着落而诉至法院。问题:该合同是否有效?

7.甲乙在一买卖合同中约定:如乙出国,乙将其所有的家具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甲。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何时生效?

假设甲为了得到乙的家具,对乙进行造谣中伤,迫使乙远走异国他乡。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生效?

8.甲的母亲目不识丁,在甲外出读书期间,将其家中价值几万元的古画当作废纸以5元的价出卖给乙,乙后来被人告知是古画,遂将其收藏。3个月后,甲回家发现后,要求其母上法院申请撤销与乙之间的合同。

问:该合同能否被撤销?

9.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合同,甲公司为卖方,合同订立后,原材料大幅提价,甲公司便要求提高合同的价格。乙公司不同意,甲公司便以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问:合同能否被撤销?

10.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11. 现年15周岁中学生的李某与现年19周岁杨某签定了一合同。

(1)、现假设合同的内容为李某为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杨某的手提电脑。

(2)、现假设合同的内容为李某以50元的价格购买杨某的一收音机。

(3)、现假设合同的内容为杨某将自己闲置未用的一手表赠送给李某,且已实际交付。杨某的父母得知后,以李某未成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题:分析在以上情况下合同的效力。

12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现双方对每捆的数量及总价款产生争议。

问题: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合同?(提示:当地的惯例为每捆100根)

.13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陶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先行给付1万元预付款,在乙公司将陶瓷运到甲公司处后支付剩余的3万元货款。甲公司依约给付1万元预付款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必须支付全部货款才发货。双方产生纠纷,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该案如何处理?

14. 假设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的经营严重恶化,将可能没有能力支付剩余的3万元货款,故决定先不将发货,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甲公司不同意,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严格履行合同。问:该案如何处理?

15.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50万的货款, B公司称无力支付。现假设A公司查明:

(1)C公司欠B公司的劳务费80万,但B 公司一直怠于收回。

B公司 A公司

C公司

问:此时A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第九章

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哲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哲为了抬高股票价格,以便其本人及朋友能在抛售股票时获利,利用计算机侵入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三亚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部待发送的委托数据进行修改,以致\"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被抬高。赵哲及其朋友乘机抛售股票获利数万元,而三亚营业部因此遭受2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赵哲的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还应当责令其给被害单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惩治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行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1日判决:

一、被告人赵哲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被告人赵哲赔偿被害单位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497604.62元。

三、追缴被告人赵哲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277.01元,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2001年4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致使中小投资者在股票交易中遭受重大损失,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处。中国证监会在对甲公司的检查中还发现下列事实:

(1)2001年1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对乙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董事A第二天将该收购方案透露给自己的大学同学张某,张某根据该信息在对甲公司股票的短线操作中获利20万元。

(2)2001年2月1日,注册会计师王某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为甲公司的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甲公司的年度报告于2001年3月1日公布。3月10日,王某将自己于2001年1月20日买入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万元。

(3)甲公司在法定的会计帐册以外另立帐册。

(4)2001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6月5日,投资者B在对甲公司的诉讼中

胜诉,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B的证券交易损失500万元。因甲公司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罚款和民事赔偿责任,中国证监会向甲公司提出应首先缴纳罚款。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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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1997年,刘先生为自己投保了20万元人身保险,并指定其刚出生的儿子小虎为受益人。1998年,刘先生一次自助旅游时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全额赔付20万元保险金。消息传出,刘先生的债权人上门讨债,欲将这笔保险金用以偿还刘先生生前的债务。刘先生的妻子丁女士咨询,这笔保险金是否应像刘先生的遗产那样,必须先用来还债?

2. 某旅游社投保财产保险100万元,为足额保险。在一次电路短路火灾事件中,实际遭受损失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向企业赔付?

假设保险价值为 100万元,保险金额为50万,为不足额保险。在一次电路短路火灾事件中,实际遭受损失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向企业赔付?

3.2001年10月5日,王某准备外出旅游3个月,为防旅游途中出现意外遂与某人寿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人身保险合同,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保险单签发日的二十四时起产生效力……”,次日,王某在一酒楼吃宵夜时,一男子突然冲到他们面前,不幸被刺死。,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因保险公司还未签发保险单,谢某之死并不在约定时间内,对保险公司不具约束力。

问题:保险责任是否开始?

4. 1997年8月30日,杨某填写了该保险公司的投保单,投保主险平安长寿15万元附加意外伤害15万元。次日,杨某交纳了400元的体检费,9月8日,杨某依约到公司体检,第二天取体检结果,谁料9月8日晚杨某被人在汽车内用尖刀刺死。杨某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付。问:该案如何处理?

5.2004年9月初,原告周女士的丈夫在生前购买了保险,基本保险金23020元。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两倍的基本保险金。

2007年10月1日,周女士丈夫突然死亡,经警方鉴定确认为猝死,保险公司仅按疾病死亡标准支付了保险金23787.73元,家属对此不服,并于同年11月下旬提起诉讼。

周女士称,其丈夫属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应当按意外死亡标准支付双倍保险金,故要求保险公司追加赔偿23020元。周女士向法院提供了其丈夫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丈夫生前身体健康。

保险公司辩称, 《法医学词典》对猝死的名词解释为 “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而双方的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意外伤害”必须是外来的;猝死属于因疾病死亡,不属于 “意外伤害”的范畴。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法医学上鉴定的 “猝死”不属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对投保人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意外伤害”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6.武汉市某县某厂一辆货车因行驶里程过长,设备陈旧,由计委等部门批准予以报废,但该厂在车辆报废后并未按规定交给供销部门作为废车处理,而是以3500元价格卖给个体户王某。

王某认为有利可图,便用其他旧车机件加以拼装,并通过一定的关系经当地交通监督管理部门年审合格后,又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运输专业户张某。

张某明知该车性能低劣,但由于贪图便宜将其买下,并向县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基本险,保额为5万元。不久,该车出险,保险公司派人查勘后决定以10000元将其修复,但张某拒不同意,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问:此案该如何处理?

7. 某旅游社投保财产保险300万元,为足额保险。在一次意外爆炸事故中,实际遭受损失295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向企业赔付?

假设经调查查明:事故系由其下岗职工张三为泄私愤故意纵火引起。

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对张三是否享有追偿权?

8. 1998年3月2日,个体运输专业户张某将其私有东风牌汽车向某县保险公司投保了足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4万元,保险期为1年。

同年6月8日,该车在途经邻县一险要处时坠入悬崖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该车驾驶员(系张某堂兄)随车遇难。事故发生后,张某向县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该县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为地形险要,无法打捞,按推定全损处理,当即赔付张某人民币4万元;同年8月20日,残车被张某打捞起来,并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9. 1998年3月22日.某县中学教师李甲为李乙向该县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5份,保险金额10万元。7个月后的1998年10月21日,被保险人李乙(35岁)因病死亡。同月,李甲以受益人身份向保捡人提出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查实:李甲与李乙并非兄弟关系,而是同事关系。保险公司遂以李甲对被保险人李乙无保险利益拒赔。投保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应如何解决?

10. 1996年张某在准备旅游前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一意外伤害险,在旅游过程中遭受了意外伤害,但当时并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1999年底,张某以保险起期内曾发生过保险事故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张某的保险金请求权已过时效而不复存在,所以拒付这笔保险金。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11.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

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

问;该案如何处理?

12. 1995年11月12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简易人身险,每个职工150份(5年期),月交保险费30元。1997年5月,该单位职工付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在查验这些单证时,发现被保险人付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与其户口簿上所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上所填写的64显然是不真实的。实际上,投保时付某已有67岁,超出了简易人身险条款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65岁)。

于是,保险公司以单位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已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为理由,拒付该笔保险金,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该单位退还了付某的保险费。

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13. 2003年2月20日,张先生被江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江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江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兼、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8000元。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向其保险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他获得了江某的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

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1998]63号文件《关于医疗费用重复给付问题的答复》规定:“如果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中没有关于?被保险人由于遭受第三者伤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不负给付医疗费?之约定,保险人应负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第十二章

1、假设某电冰箱公司生产的冰箱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问:其违反何种法定义务?

2、 假设某电冰箱公司生产的冰箱不制冷。

问:其违反何种法定义务?

3、假设某电冰箱公司生产的冰箱在其说明书中表明有除异味及杀菌的功能,但经检验并无此功能。

问:其违反何种义务?

3. 王某有一批罐头因长期滞销,已过保质期。考虑多少能换点钱,便仅按进货价的10%销售,并在旁边竖牌告示:“过期食品,赔血本降价处理,如有不测,后果自负”。李某贪图便宜,买了10瓶。三日后,李某找到王某,称因吃了罐头,引发了肠胃炎,花去了500余元治疗费用,要王某赔偿。王某认为,已告示,故不应当赔偿。问:王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4. 王五在甲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的电热水器质量原因造成王五触电身亡,王五死亡后,与其共同生活的60岁的母亲及3岁的儿子生活无着落。

问:该案如何处理?

第十三章

1.王小姐在一商场购物时,被商场怀疑偷窃一副耳环,于是对王小姐进行搜身,搜身无果,遂遭商场保安人员的毒打。问:商场侵犯了王小姐的哪些权利? 应承担哪些责任?

2.王某 在甲饭店用餐时,该饭店墙上所挂的一副木制的画掉下来将其头部砸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王某找饭店索赔,饭店称该画因当天刮大风吹掉,系不可抗力所致,拒绝赔偿。

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3.李四在一商场购物时行窃,被商场保安人员抓住,保安人员对其毒打后,要求李四按本商场“偷一罚十”的规定交纳罚款才放其走。该案如何处理?

第十四章 1.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加工合同发生争议,甲公司依据双方的仲裁协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乙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 武汉市青山区A公司与武昌区B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合同的履行地在江汉区,双方协商不下, B公司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下列假设的情况下,武昌区的公司应向哪一个法院起诉。1、假设该案在武汉市有重大影响;2、只是普通的合同纠纷;

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江汉区法院管辖

4、假设B公司就近向武昌区法院起诉,受理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权,武昌区法院应该怎么办?

5、假设B公司向青山区法院起诉,受理后才发现自己难以胜任,青山区法院应该怎么办?

6、假设B公司向江汉区法院起诉,江汉区法院受理后发现该庭所有的办案人员依法都应回避,江汉区法院应该怎么办?

第十五章

1.张三为李四家的保姆,一日在照顾李四家的小孩时,不慎烫伤小孩,用去医疗费5000元。

问:该费用由谁承担?

假设张三不慎烫伤自己,由谁承担责任?

分 析

该案的关键在于张三是李四家自雇的(包括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还是与家政公司签合同。

2. 广州某麦当劳餐厅违法吗?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6年12月26日首次发布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广州市执行一类标准,即每小时7.5元。此后,当地媒体接到了在广州某麦当劳餐厅兼职的大学生小陈的投诉:她的工资是4元/每小时,外加1.3元/小时的就餐补贴。另外餐厅还规定,只有连续工作4个小时,餐厅才安排15分钟的休息,包括吃饭时间。为此当地媒体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洋快餐给打工学生的工资都低于上述标准。为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界定学生打工法律性质的争论。

分 析

在校学生在外打工并不是1995年公布的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肯定也就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在校大学生打工根本不是择业行为,更不是就业行为,受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3. “北大假博士”案

2004年年底,“北大假博士”刘 某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商谈招聘事宜。为了能让刘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2004年12月份,刘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志刚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

分析

此案涉及了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两个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刘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因无效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呢?

法院审理认为:

刘虚构自己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的身份,骗取郑州航院按照博士生待遇给其4万余元的安家费及工资,其向被骗单位出具的是“收条”而非“借条”,后又继续向被骗单位提出高额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要求,足以证明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之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劳动关系是一个不被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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