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发(作者:长安cs75新款)
[汽车保险欺诈案例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经查,袁建平现年39岁,系海门余东华强鞋业分公司经理,其驾驶
的金杯面包车系刚购两月的新车;丰田面包车车主岑卫华现年32岁,系海
门无业人员,其所驾车辆为1993年3月已上牌行驶的旧车。事故发生后,
两人除向“95518”报案外,还分别向海门市公安局余东派出所和海门市
交警大队包场中队报了案。
如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南通分公司不仅要赔偿被撞坏的金杯面包车
价值数百元的车辆损失,还要赔偿丰田面包车因整车进水而更换价值12
万元的配件费用及修理费。
主犯刘某于2022年成立了北京市长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该公司名为汽修厂,暗地里却做骗保“生意”。他们伙同车主,或
利用车主来修车,以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金,
从中非法获利。
用这样虚假理赔的手法,2022年9月以来,刘某和汽修厂员工纪某
等人,伙同被保险人,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保险公
司理赔款共计70余万元;骗取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理赔款20万元(因被保险公司发现而未得逞);骗取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理赔款3.2万元。
案中一些车主参与骗保,仅仅为了贪图免费修车或换部件,为此有的
还直接参与实施伪造交通事故,从中获取额外的非法提成,就这样,他们
也变成了保险诈骗犯罪的“共犯”。
2022年6月5日,薛某某、尹某某为通过保险维修各自汽车,经与
某汽车维修厂郑某某商定,由郑某某伪造了尹某某汽车与薛某某汽车相撞
的保险事故,后由薛某某、尹某某冒充出险驾驶员,骗取保险金23280元。
2022年12月30日,薛某某为通过保险再次维修其汽车,由郑某某驾驶
薛某某的汽车撞树,后由薛某某冒充出险驾驶员报案,由郑某某办理保险
理赔手续,骗取保险金68000元。案发后,三名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结合薛某某等3人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
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薛某某、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
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斌、肖某文、朱某星等人策划通过
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犯罪嫌疑人李某斌提供丰田锐志车和面包
车,犯罪嫌疑人肖某文、朱某星提供宝马车。之后,李某斌驾驶锐志车,
雇请陈某森驾驶宝马车,雇请黄某金驾驶面包车,在晋安区鼓山中学附近
制造了一起三车相撞事故。事故发生后,他们向保险公司报案,企图骗取
保险理赔金13.05万元。保险公司在复查中发现疑点,拒绝支付保险理赔
金,并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2006年以来,以李某斌为首的保险诈骗
犯罪团伙,人为故意制造骗保事故279起,骗取保险理赔金120余万元。
此外,警方还破获了吴某武、黄某福系列保险诈骗团伙案件。以吴某
武等人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2022年7月以来,先后人为故意制造
骗保事故406起,骗取保险理赔金190多万元。黄某福系列保险诈骗团伙,
2022年至2022年,人为故意制造骗保事故58起,骗取保险理赔金14.2
万元。
2022年10月,车主梁生接到某自称保险公司员工的杨生来电,称公
司近期回馈老客户,赠送一次免费保养维修。梁生在指引下把车开到海珠
区某修理厂进行保养维修后,发现该修理厂出具的维修委托书和车辆定损
单与保险公司往常格式版本不同,疑是诈骗遂致电该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要
求解释。经取证核实,这是不法人员假借保险公司名义实施的一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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