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4日发(作者:比亚迪m6停产原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 【公布日期】2010.05.04
? 【文 号】银监复[2010]71号
? 【施行日期】2010.05.04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银监复[2010]71号)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OFINCO S.A.(东方汇理个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申请的请示》(广汽汇理〔2009〕007号)收悉。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AC-SOFINCO Automobile Finance CO.,LTD.”;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7层。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0%;
(二)SOFINCO S.A.(东方汇理个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出资比例50%。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如下人民币业务: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王丹董事长
Alain Breuils副董事长
胡苏董事
郁俊董事
郑利苗董事
Guiral de Raffin董事
Bernard Manuelli董事
Xavier Roux董事
Joseph Adam总经理
郑超执行副总经理
Xavier de Saint Meleuc副总经理
罗宜东副总经理
Christophe Vandenkoornhuyse副总经理
五、批准《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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