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发(作者:车子贴膜全车要多少钱)

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黑价联字[1998]第280号

各行署、市、县交通局,物价局,省农垦总局交通局、物价局:

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8]502号关于发布《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重新制定《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印发给你

们。本规则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

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全省汽车运价计算办法,正确执行《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政策,

促进汽车运输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凡在我省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客、

货(不含市区公共汽车)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均按本《规则》执

行。

第三条汽车运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汽车旅客运价凡九座以上由省交通、物价主管部门调整、制定;八座以下的小

型汽车运价,由地、市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制定,报省交通、价格主管

部门备案。

汽车货物运价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分别实行不同的计价方式。对汽车货物运输中

的抢险、救灾等国家重点货物运输及零担货物运输实行国家定价;对化肥、农

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实行国家指导价,即在本规则规定的基本中

准价基础上浮动20%,浮动幅度由各地、市交通、物价部门掌握;对其它汽车货

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在本规则规定的中准价基础上执行汽车货运交易

场、站按运输条件、市场需求等定期公布的价格。汽车货运交易场、站外货物

运输交易运价由承托双方议定。当汽车货运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

时,政府将对汽车货运价格采取限价等干预措施。

省际间的汽车旅客运价,按毗邻省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或按交通主管

部门与其签订的跨省运输协议执行。

第二章 旅客运价

第一节 旅客运输计价里程

第四条汽车旅客(包括行包)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进

为1千米。

第五条里程确定

省内的营运里程,按《黑龙江省公路营运里程表》执行。该表中未核定的营运

线路的里程,县内的由县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地市内跨县的由地、市交通主管

部门核定,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跨省线路营运里程按交通部颁发的《全国交通营运里程图》执行,或按跨入省

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执行。

第六条里程计算

(一)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达到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

间下车的旅客。按前方站计算;

在两站之间上车的旅客,按后方站计算。

(二)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客车驶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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