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发(作者:车子贴膜全车要多少钱)
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黑价联字[1998]第280号
各行署、市、县交通局,物价局,省农垦总局交通局、物价局:
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8]502号关于发布《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重新制定《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印发给你
们。本规则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
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全省汽车运价计算办法,正确执行《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政策,
促进汽车运输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凡在我省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客、
货(不含市区公共汽车)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均按本《规则》执
行。
第三条汽车运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汽车旅客运价凡九座以上由省交通、物价主管部门调整、制定;八座以下的小
型汽车运价,由地、市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制定,报省交通、价格主管
部门备案。
汽车货物运价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分别实行不同的计价方式。对汽车货物运输中
的抢险、救灾等国家重点货物运输及零担货物运输实行国家定价;对化肥、农
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实行国家指导价,即在本规则规定的基本中
准价基础上浮动20%,浮动幅度由各地、市交通、物价部门掌握;对其它汽车货
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在本规则规定的中准价基础上执行汽车货运交易
场、站按运输条件、市场需求等定期公布的价格。汽车货运交易场、站外货物
运输交易运价由承托双方议定。当汽车货运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
时,政府将对汽车货运价格采取限价等干预措施。
省际间的汽车旅客运价,按毗邻省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或按交通主管
部门与其签订的跨省运输协议执行。
第二章 旅客运价
第一节 旅客运输计价里程
第四条汽车旅客(包括行包)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进
为1千米。
第五条里程确定
省内的营运里程,按《黑龙江省公路营运里程表》执行。该表中未核定的营运
线路的里程,县内的由县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地市内跨县的由地、市交通主管
部门核定,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跨省线路营运里程按交通部颁发的《全国交通营运里程图》执行,或按跨入省
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执行。
第六条里程计算
(一)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达到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
间下车的旅客。按前方站计算;
在两站之间上车的旅客,按后方站计算。
(二)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客车驶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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