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发(作者:路虎双门suv)

北魏鲜卑八姓之嵇、奚辨

王春红

【摘 要】北魏孝文帝定代人姓族之举,在北魏发展史上是一件极重大的事.孝文帝在迁都洛阳前后,都有改定代人姓族的事实.而在这一过程中,改鲜卑勋臣八姓中纥奚之奚为嵇的事例,看似个案,却具有普遍的意义.表明孝文帝在推行汉化改革过程中,不止一次改定代人姓族的史实;表明孝文帝对汉四姓认识的逐步清晰和门阀观念的增强;表明在这个过程中皇权力量的人为干预,即君主的力量可以按历史发展的变化,重新编排他们的次序、改变他们的姓氏.

【期刊名称】《许昌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33)004

【总页数】6页(P13-18)

【关键词】孝文帝;定姓族;鲜卑八姓;门阀观念;皇权

【作 者】王春红

【作者单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区域文化研究中心,浙江温州32500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K239.21

北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在建国过程中,自有其值得称道之处。而孝文帝的大规模汉化改革,无疑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本文就其中定代人姓族*孝文帝定代人姓族之举,是指在北魏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效仿中原汉士族的门阀制度,利用皇权从上而下人为划定鲜卑贵族门第等级的政治行为,

是大规模推行汉化改革的举措之一。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在士族群体的队伍里,增加了一个新成员,即出身于代北鲜卑民族的虏姓士族。这一士族群体,自北魏太和十九年开始,一直存在着,它伴随士族整体的发展进程,直至唐末才与汉族士族一起,最终退出历史舞台。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略陈己见,以就教于方家。

目前学界对北魏鲜卑勋臣八姓整体在孝文帝定代人姓族过程中的流变进行研究的,只有姚薇元先生。他在《北朝胡姓考》一书中根据碑志史籍等资料,对八姓的姓氏源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考证、辨析,提出了自己独到、深入的见解。但姚先生的研究仅仅停留在姓氏的考证方面,对于八姓姓氏变易背后隐含的时代背景、含义等未能涉及。因此,本文旨在根据相关文献资料的记载,在条分缕析鲜卑勋臣八姓整体之姓氏变易史实的基础上,揭示孝文帝做出家姓族举动背后的真正动因和时代背景。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载北魏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定代人姓族诏曰:

代人诸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1]3014

《资治通鉴》卷一四○萧齐建武三年(即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春正月条的记载,颇同于《魏书·官氏志》。其文曰:

(孝文帝)又诏以:‘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2]4393-4394

两处引文显然为同一史源,所列“一同四姓”的鲜卑“勋臣八姓”完全一致,即穆、

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但胡三省却对此提出了疑议,他注道:

‘嵇’恐当作‘奚’。今按《魏书·官氏志》,自有嵇姓,嵇敬之嵇是也。[2]4394

胡三省认为,孝文帝诏令中鲜卑“勋臣八姓”中的“嵇氏”,应为“奚氏”之误,而嵇姓在《官氏志》自为另一姓,如同“嵇敬之嵇是也”。

胡三省“嵇恐当作奚”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我们在史籍中多次看到《官氏志》八姓中的“嵇氏”为“奚氏”所取代的现象。如在《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载柳芳论氏族文,其中就有:

(孝文帝)又诏代人诸胄,初无族姓,其穆、陆、奚、于,下吏部勿充猥官,得视‘四姓’。[3]5678

同样是“下吏部”,“勿充猥官,得视四姓”的鲜卑勋贵,这里就是“奚氏”,而穆、陆、于三姓亦同于上述八姓中的三姓。

那么这些自北魏太祖开始,“勋著当世”,靠自身的功勋“位尽王公、灼然可知”的鲜卑“勋臣八姓”,其中之一是“嵇氏”,还是“奚氏”呢?

在鲜卑姓氏中,称为“奚氏”的,可考者有两源。即一是由“达奚氏”改为的“奚氏”。另一是由“纥奚氏”改为的“奚氏”。

(一)“达奚氏”之“奚”

据《魏书·官氏志》记载,“达奚氏”是献帝的弟弟:

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次兄为拓拔氏,后改为长孙氏。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七族之兴,自此始也。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孝文帝年号,公元477-499年)

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孝文帝元宏)革之,各以职司从事。[1]3005-3006

献帝时期,拓跋氏尚处于部落氏族阶段的后期。*见罗新:《北魏直勤考》,《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第24-38页。至其“七分国人……乃分其氏”之时,分一个弟弟为“达奚氏”。这个“达奚氏”又“后改为奚氏”,至于其改为“奚氏”的确切时间,史无明文记载。但是,在史籍中,我们却看到了“达奚氏”与“奚氏”并存的局面。

《魏书》卷三《太宗纪》记载:

泰常(明元帝拓跋嗣年号)七年(公元422年)秋九月,诏假司空奚斤节,都督前锋诸军事……伐(刘宋)刘义符。[1]62

同书卷二九《奚斤传》载:

奚斤,代人也……(太祖道武帝拓跋珪时,)赐爵山阳侯。太宗(明元帝拓跋嗣)即位,为郑兵将军……拜天部大人,进爵为公……(刘宋)刘义符立,其大臣不附,国内离阻。乃遣斤收刘裕前侵河南地,假斤节,都督前锋诸军事、司空公、晋兵大将军、行扬州刺史,率吴兵将军公孙表等南征。用(公孙)表计攻滑台,不拔。[1]697-698

而在《宋书》卷九五《索虏传》中则有:

永初三年(刘宋武帝年号,公元422年)十月,(拓跋)嗣自率众至方城,遣郑兵将军扬州刺史山阳公达奚斤、吴兵将军广州刺史苍梧公公孙表、尚书滑稽,领步骑二万余人,于滑台西南东燕县界石济南渡。[5]2323

上述材料互校,则知达奚斤与奚斤,必为同一人。而史籍记载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异,则如《资治通鉴》卷一四○萧齐建武三年(即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春正月条《考异》的记载所言:

魏初功臣,姓皆复重奇僻,孝文太和中,变胡俗,始改之。魏收作《魏书》,已尽用新姓,不用旧姓。《宋书·索虏传》、《南齐书·魏虏传》所称者,盖其旧姓名耳。

今并从《魏书》以就简易。[2]4393

也就是说,非但是《魏书》,就是《资治通鉴》本身也因其“简易”而将达奚斤写作奚斤了。*奚斤之姓名始见于《资治通鉴》卷一一一东晋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三月条。这里可注意者,史书为后人追述前人前事,不能事事人人都完全复原当时本来面貌,要在分析考察才能大略判断也。

以此而论,孝文帝时,达奚氏改为奚氏是历史的事实。至于具体的改定时间点当在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正月,详见后述。

(二)“纥奚氏”之“奚”

姚薇元先生在《北朝胡姓考》“嵇氏”条,言其所从出:

纥奚本部落之号,其原住地当在意辛山附近。按《方舆纪要》:意辛山在今山西省大同县北塞外;大同即代京平城,故志称‘北方纥奚氏’。魏有此氏,当自登国(道武帝拓拔珪年号)五年(即公元390年)库寒内属始。[6]240

对于姚先生的推断,笔者是赞同的。因为《魏书》卷二《太祖纪》记载道:

登国五年夏四月丙寅,行幸意辛山,与(慕容)贺驎讨贺兰、纥突隣、纥奚诸部落,大破之……十有二月,纥突隣大人屋地鞬举部内属。[1]23

而《魏书》卷一○三《高车传》,则对此事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又有纥突隣,与纥奚世同部落,而各有大人长帅,拥集种类,常为寇于意辛山。登国五年,太祖勒众亲讨焉,慕容驎率师来会,大破之。纥突隣大人屋地鞬、纥奚大人库寒等皆举部归降。[1]2312

从上引史料可以得知,北魏有纥奚之氏,是从登国五年(公元390年)纥奚大人库寒内属开始的。

那么纥奚之氏是何时改为“奚氏”的呢?在《元和姓纂》卷一○“纥奚”条,作如是记载:

纥奚,改为奚氏。[4]1527

此外,再无明确的纥奚之氏改为“奚氏”的记载。但笔者推断,其改为的时间是在北魏登国五年至太和二十年(即公元390-496年)之间,理由详见后述。

前引《魏书·官氏志》所载,献帝兄弟包括“达奚”在内共八人,分作八姓,加上乙旃氏(叔孙氏)、车焜氏(车氏),“凡与帝室为十姓”*此十姓又称为八氏十姓。《隋书》卷三三《经籍志》称:“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附芳传》称:“八氏十姓,出于帝宗属,或诸国从魏者”,魏徵所记正确,柳芳所论有误。八氏十姓为献帝兄弟八人之族加上其叔伯兄弟一人之族与疏属一人之族,前者为八氏,合在一起为十姓。“八氏十姓”应该是一个概念。以上引文分别见:魏徵:《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本,第990页。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本,第5678页。,也就是说“达奚”属帝室十姓。

在《元和姓纂》中,关于献帝兄弟为“帝室十姓”的记载还有一些,如卷二“伊娄氏”条:

后魏献帝与隣第六弟为伊娄氏,为十姓,因官氏焉。[4]102

如卷五“邱敦氏”条:

后魏献帝弟为邱敦氏,为十姓,孝文改为邱氏。[4]721

如卷一○“万俟氏”条:

后魏献帝季弟之后,为十姓。《官氏志》称万俟氏,中间失谱。*《魏书·官氏志》载献帝“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与《元和姓纂》诸条记载颇有不同,但以献帝诸弟归属于十姓则无所差异。引文见魏收:《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本,第3006页。[4]1620

凡此种种,都是把献帝兄弟看成帝室十姓的。如此,则同为献帝弟的“达奚氏”归属于十姓,是可得到进一步确证的。事实上,《元和姓纂》也的确把“达奚”记成

了十姓。

《元和姓纂》卷一○“达奚氏”条记载道:

后魏献帝第五弟之后,为十姓。远祖长宁公革,生司空斤,亦单姓奚氏,与穆、陆、于、娄、贺、刘、尉为北人八族。斤元孙武,后周太保、大冢宰、郑公也。[4]1530-1531

“达奚”为“帝室十姓”这样的事实,还可以从帝族之联姻状态看出。《魏书·官氏志》指出,在北魏献帝兄弟及亲属之十姓间“百世不通婚”。而“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只到孝文帝时,才将原先的家族(部族)之丧葬礼仪升格为国家典礼,化为整个鲜卑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这种升格,自是孝文帝汉化的又一重大举措,暂置不论。

所以,只有十姓之外的“奚氏”才可以与帝室联姻。而这个“奚氏”就是易于让人与“帝室十姓”之一的“达奚”之“奚”发生混淆的“纥奚”之奚。

前引《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所载孝文帝定代人姓族诏中的“勋臣八姓”为:

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1]3014

其实,这“勋臣八姓”,在史籍中也被称为“北人八族”。关于“北人八族”,《元和姓纂》卷五“刘氏·东都”条有如下记载:

其先匈奴贵族,汉以公主妻之,北俗重汉生,因取母姓。后汉末右贤王刘去卑,即其后也,代为部落大人。魏有库仁,弟眷,生罗辰,与穆、陆、贺、娄、于、奚、尉为北人八族。[4]700

同书卷十“陆氏·河南洛阳”条:

出自代北,代为郡长大人,号步六孤氏。后魏孝文迁洛,改为陆氏,与穆、奚、于、贺、刘、娄为北人八族。[4]1422-1423

同书同卷“穆氏·河南”条:

代人,本姓邱穆陵氏,代为部落大人,为北人八族之首。后魏以穆、陆、奚、于比汉金、张、许、史。孝文迁洛阳,改为穆氏,以位尽王公,勋著当代,下司州,一同四姓。[4]1429

上述史料明确提到了“北人八族”的概念,及组成这“八族”的姓氏,即穆、陆、贺、刘、娄、于、奚、尉。将这八族与“勋臣八姓”组成名单相较,发现二者基本一致。只是“纥奚“氏在《魏书·官氏志》记为“嵇”,《元和姓纂》记为“奚”。讨论这“嵇”、“奚”之来源,当为“纥奚”之先改为“奚”,后改为“嵇”的。笔者这样说,是基于下面的分析。

关于“纥奚”之改为“奚”,见前引《元和姓纂》卷一○“纥奚”条之记载:

纥奚,改为奚氏。[4]1527

而“纥奚”之改为“嵇”,据《魏书·官氏志》记载:

北方纥奚氏,后改为嵇氏。[1]3013

《元和姓纂》关于“纥奚氏”,在卷三“嵇氏·河南”条又有记载道:

后魏《官氏志》*笔者案:即《魏书·官氏志》。,纥奚氏改为嵇氏。[4]321

分析至此,还不能搞清楚,“纥奚”之改为“奚”与“嵇”的时间先后问题。其实从胡三省到姚薇元,虽然观点有所差异,大约都有关于这个问题的疑惑。并且,他们都否定了纥奚之奚的存在。*司马光未明言此问题,但从他未记录奚嵇之别来看,当不知此一事实。《资治通鉴》卷一四○萧齐建武三年春正月条下《考异》称,“魏初功臣,姓皆复重奇僻,孝文太和中,变胡俗,始改之。”以此而言,则司马光以为孝文帝改姓族仅此一次也。引文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本,第4393页。比如姚薇元先生,他在《北朝胡姓考》一书中分析“奚氏”,以为《元和姓纂》、《通志》及《古今姓氏辨证》所记有误,鲜卑八姓之一当为“嵇氏”而非“奚氏”,他说:

《官氏志》:“达奚氏后改为奚氏”……又《(元和)姓纂》十二曷、《(通志·)氏族

略》五、《(古今姓氏书)辨证》三七,均谓奚氏为北人八族之一,盖误以奚氏为嵇氏也。[6]17

下面继续从史籍中寻找线索。上文中提及胡三省例举了“纥奚”之族改为“嵇氏”之嵇敬,其人在《魏书》卷三《太宗纪》记载如下:

(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公元422年)四月甲戌,封皇子焘为泰平王,焘,字佛釐,拜相国,加大将军;丕为乐平王,加车骑大将军;弥为安定王,加卫大将军;范为乐安王,加中军大将军;健为永昌王,加抚军大将军;崇为建宁王,加辅国大将军;俊为新兴王,加镇军大将军;献怀长公主子嵇敬,封长乐王,拜大司马、大将军。[1]61-62

关于“嵇氏”其它人物,史籍亦有记载。如《魏书》卷三四《万安国传》:

有嵇拔者,世为纥奚部帅。其父根,皇始(道武帝拓跋珪年号,公元396-398年)初率众归魏。太祖嘉之。尚昭成女(昭成帝什翼犍,太祖道武帝珪之祖),生子拔,卒于尚书令。拔尚华阴公主,生子敬。元绍之逆也,主有功,超授敬大司马、大将军,封长乐王。薨。[1]804-805

又《北史》卷二五《万安国传》:

有嵇根者,世为纥奚部帅。皇始初,率部归魏,尚昭成女。生子拔,位尚书令。拔尚华阴公主,生子敬。元绍之逆也,主有功,超授敬大司马,封长乐王。薨,子護袭,拜外都大官。根事迹遗落,故略附云。[8]918-919

将《魏书》、《北史》相对证,可知嵇根、嵇拔、嵇敬,祖孙三人,为纥奚氏族,且与帝室两次联姻,说明其必不为“帝室十姓”。而“纥奚”之改为“嵇氏”,当在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发布定代人姓族诏之时。

前引之《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载北魏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定代人姓族诏令,曰:

代人诸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

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1]3014

这则诏令表明孝文帝定代人姓族是一个变化的过程,是随着形势的变化,“随时渐铨”的。在登国五年至太和二十年(即公元390-496年)之间,已将“纥奚”改为“奚氏”,但到了太和二十年,大定代人姓族时,出于“帝室十姓”的“达奚氏”,凭借血缘关系,改为“奚氏”,而“纥奚”之奚虽为功勋之氏,也只能退而由“奚氏”再次改为“嵇氏”了。此举,让“勋臣八姓”“纥奚”之奚为“帝室十姓”“达奚”之奚让路,血统优先的考虑倒是颇得汉士族门阀观念中划分门第,血统纯正至为重要之真谛。

支持笔者结论的佐证,还有一些蛛丝马迹。《资治通鉴》卷一四○萧齐建武三年(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春正月条:

魏主(孝文帝)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2]4393

细细分析这段文字,则可以知道这应该是孝文帝官定姓氏的又一次举动。而这一次是在所谓“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的基础上重新改定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有过改姓族之举。这也很好理解,若此前没有改姓的举动,则“自代来者”皆为“丘穆陵”、“步六孤”等之虏姓,何来重复之姓?只有如同“达奚”之奚与“纥奚”之奚的姓氏重复,才有这里的“其余所改,不可胜纪”之说。

于是,“纥奚”之奚改为嵇,“达奚”改为奚都在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之时,是同一次政治行为的结果。而“纥奚”先改为奚氏,后改为嵇氏;“纥奚”之奚存

在时间不长,于是便不为人们所广泛知悉,也不易于考证了。

北魏孝文帝改“纥奚”之“奚”为“嵇”显示如下信息:一是北魏至少曾有两次官定姓族之举;二是每一次的评定标准是“且宜甄擢,随时渐铨“的;三是反映了北魏孝文帝对于四姓郡姓*见《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中》,柳冲传附柳芳“氏族论”:“‘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甲、乙、丙、丁四姓是对汉士族高门郡姓的划分。引文见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本,第5678页。认识的进步和门阀观念的增强,及其在定姓族过程中皇权意志的作用。

此据《元和姓纂》卷一○“穆氏·河南”条云:

代人,本姓邱穆陵氏,代为部落大人,为北人八族之首。后魏以穆、陆、奚、于比汉金、张、许、史。孝文迁洛阳,改为穆氏,以位尽王公,勋著当代,下司州,一同四姓。[4]1429

西汉之金、张、许、史即金日磾、张安世、许广汉、史恭史高,*《文选注》卷四五略载:“有谈范蔡之说(范雎蔡泽)于金张许史之间,则狂矣,(金日磾、张安世、许广汉、史恭史高也)。”大约生活在汉武帝后期及其以后之时代。《白孔六帖》卷二二“贵”条注解此四姓道:

金、张(汉功臣家,唯金张二人亲近贵宠,比于外戚),许、史(许氏史氏,皆汉之外戚,并重侯累将,穷富极贵)。[9]350

上引之金、张、许、史或“比于外戚”,或为外戚之正宗。穆、陆、奚、于既比于此四姓五人,则除其富贵外,也应与其和帝族联姻有关。

如《魏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称:

(孝文帝诏曰,)将以此年为六弟娉室。长弟咸阳王禧可娉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

次弟河南王幹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娉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娉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娉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1]535

又有《资治通鉴》卷一四○萧齐建武三年(即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春正月条说:

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修之门(胡注:王国舍人,舍,谓诸王妃嫔之舍,其人即妃嫔也。八族,即前自代来八姓。)[2]4394

孝文帝为其弟河南王幹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前述嵇根尚昭成帝女、嵇拔尚华阴公主,及“王国舍人”所娶之对象,都说明了孝文帝在婚姻观念上效仿汉士族讲求门第的意识日渐浓厚和清晰。

而四姓又扩展为八族,唐代苏鹗在所撰《苏氏演义》卷上即言:

(陆)法言本代北人,世为部落大人,号步陆孤氏。后魏孝文帝改为陆氏。及迁都洛阳,乃下令曰:从我入洛阳,皆以河南洛阳为望也。当北朝号四姓,穆、(陆)、奚、于、皆位极三公,比汉朝金、张、许、史。兼贺、(刘)、娄、蔚谓之八族。[10]13

从穆、陆、奚、于“比汉金、张、许、史”到穆、陆、贺、刘、娄、于、奚、尉八族的“一同四姓”,反映的是孝文帝对汉四姓郡望认识的逐步提高和清晰,以及门阀观念的增强,即从原先的比于外戚的混沌的四姓,到这时便是甲乙丙丁的清晰的四姓了。而且在这样的过程中,君主的意旨暨政治的力量可以按历史发展的变化,重新编排他们的次序及改变他们的姓氏。“纥奚”之奚从原先的改为“奚”,到为“达奚”之“奚”让路,又改为“嵇”,实在是《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定姓族诏敕中所云,“直拟姓族以呈闻,朕当决姓族之首末”[1]3015一个显著的例子。

孝文帝在定代人姓族过程中,改奚为嵇看似个案,但它却有普遍的意义,说明的是孝文帝改定北来鲜卑姓氏不止一次的事实,说明了在这个过程中,统治者门阀观念的增强和日渐清晰,也表明了皇权力量的干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奚、嵇之关系

当可明了。纥奚之改为奚嵇的前后次序,亦不言自明。

【相关文献】

[1] 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 欧阳修.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 林宝.元和姓纂[M].北京:中华书局,1994.

[5] 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6.

[6]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7.

[7] 纪昀.四库全书[M](文渊阁本)第890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8] 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3.

[9] 白居易.白孔六帖[M]《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9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0] 苏鹗.苏氏演义[M]卷上.上海:商务印书馆,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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