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发(作者:广汽传祺suv报价gs8)

直接法和间接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案例

一、直接法与间接法计算原理

由于会计准则的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与税法收入与允许抵扣额的确认有不同之处。所以会计的利润不能直接用作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有直接法、间接法两种方法。

1、直接法

用收入逐项减去允许扣除的部分得到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的本质是忽视会计账的存在,利用税法的要求,重新计算税法认可的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全部收入—免税收入—允许抵扣的支出

优势:计算简单,不必考虑调整,对会计账没有要求。

缺点:需要逐项收入支出计算、不能反映出会税差异。

适用:小企业,年业务量越少,直接法优势越明显。

2、间接法

用会计利润加调增减调减得到应纳税所得额。间接法的本质是利用会税之间的差异,利用会计利润作为计算的起点,根据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利润+不认可的支出—计不记入但税法认可的支出

优势:能够反映出会税差异及未来需要调整的企业所得税

缺点:对会计账要求高,需要记账之初就要考虑会税差异。

适用: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需要记“递延所得税”、年会计业务量大的企业。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是一家高新科技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实现收入3000万。10月购入一台价值600万元新设备一台,预计使用5年,22年计提折旧20万,记入主营业务成本。22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除以上两项外,其他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与费用共计1600万。当年实现利润1360万,计算甲公司22年企业所得税。

1、业务招待费计算可抵扣额计算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收入千分之五=3000×5‰=15万

实际发生额的60%=20×60%=12万(此项低)

2、直接法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3000 —1600 — 1200(购入固定资产可抵扣额) — 12(可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88万

应交企业所得税=188×15%=28.2万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8.2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8.2 万

3、间接法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360+ 20(税法不认可的折旧) — 1200(税法认可加计100%的一次性扣除)+ 8(税法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88万

应交企业所得税=188×15%=28.2万

产生暂时性纳税差异=(600 — 20)×15%=87万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15.2 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8.2 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万

更多推荐

企业,所得税,计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