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2014款奇骏配置参数)
第七章 平行线的证明
1 为什么要证明
典型例题
题型一 实验验证结论
例1 观察,再验证.
(1)图1①中黑色的边是直的还是弯曲的?
(2)图1②中两条线段a与b,哪一条更长?
① ②
图1
分析:先观察得出结论,再实验验证.
解:对于(1)题,直接观察图1①可能得出结论:黑色的边是弯曲的.但实际上,黑色的边
是直的.
对于(2)题,直接观察图1②可能得出结论:线段b比线段a短.但实际上,这两条线段同样
长.
点拨:要判断一个数学结论是否正确,仅仅依靠经验、观察是不够的,必须给出严格的
证明或实验验证.
例2 在学习中,小明发现:当n=1,2,3时,n
2
-6n的值都是负数.于是小明猜想:当n
为任意正整数时,n
2
-6n的值都是负数.小明的猜想正确吗?请简要说明你的理由.
分析:因为n
2
-6n=n(n-6),所以只要n≥6,该式子的值都表示非负数,所以猜想不正确.
解:(方法1:利用反例证明)不正确.理由:例如当n=7时,n
2
-6n=7>0.
(方法2)不正确.理由:n
2
-6n=n(n-6),当n≥6时,n
2
-6n≥0.
特别提示:通过此题可说明一点:学生在解答问题时不能太片面,而要全面考虑问题.
题型二 推理的应用
1.图形中的推理
例3 如图2所示,一根细长的绳子,沿中间对折,再沿对折后的中间对折,这样连续沿
中间对折5次,用剪刀沿5次对折后的中间将绳子全部剪断,此时细绳被剪成 段.
图2
解析:用列表法(例图中绳子长度为示意图).
例图
…
1
3
2
1
+1
2
5
2
2
+1
3
9
2
3
+1
…
…
…
n
2
n
+1
2
n
+1
对折次数(n)
段数
用n表示段数
答案:33
点拨:从简单、特殊的情况入手,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探究内在的规律.
2.数学式子中的推理
例4 观察下列关于自然数的等式:
①1×7+2×9=5
2
;
②2×8+2×10=6
2
;
③3×9+2×11=7
2
;
1
…
根据上述规律解决下列问题:
(1)完成第4个等式;
(2)写出你猜想的第n个等式(用含n的式子表示),并验证其正确性.
解题关键:观察等式左右两边的数字变化情况,找出每个式子与序号之间的关系.
解:(1)根据题意得,第4个等式为4×10+2×12=8
2
.
(2)猜想的第n个等式为n(n+6)+2(n+8)=(n+4)
2
.
验证:左边=n(n+6)+2(n+8)=n
2
+6n+2n+16=n
2
+8n+4
2
=(n+4)
2
=右边,所以n(n+6)+2(n+8)
=(n+4)
2
.
3.假设论证
例5 甲、乙、丙、丁四人的车分别为白色、银色、蓝色和红色.在问到他们各自车的颜
色时,甲说:“乙的车不是白色的.”乙说:“丙的车是红色的.”丙说:“丁的车不是蓝色的.”丁
说:“甲、乙、丙三人中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而且只有这个人说的是实话.”如果丁说的是
实话,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车是白色的,乙的车是银色的 B.乙的车是蓝色的,丙的车是红色的
C.丙的车是白色的,丁的车是蓝色的 D.丁的车是银色的,甲的车是红色的
解析:∵ 丁说:“甲、乙、丙三人中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而且只有这个人说的是实
话.”如果丁说的是实话,假设乙的车是红色的,∴ 乙说的是实话,∴ 丙的车也是红色的,
和只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矛盾.假设丙的车是红色的,∴ 丙说的是实话,而乙说“丙的车
是红色的”,∴ 乙说的是实话,∴ 有两人说的是实话,与只有一个人说的是实话矛盾,∴ 只
有甲的车是红色的.∴ 甲说的是实话,丙说的不是实话.∵ 丙说:“丁的车不是蓝色的”,
∴ 丁的车是蓝色的,∴ 乙和丙的车一个是白色的,一个是银色的.∵ 甲说:“乙的车不是白
色”,且甲说的是实话,∴ 丙的车是白色的,乙的车是银色的.综上,甲的车是红色的,乙的
车是银色的,丙的车是白色的,丁的车是蓝色的.
答案:C
4.推理论证
例6 某球赛小组比赛规则:四个球队进行单循环比赛(每两队赛一场),胜一场得3分,
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某小组比赛结束后,甲、乙、丙、丁四队分别获得第一、二、
三、四名,各队的总得分恰好是四个连续奇数,则与乙打平的球队是 ( )
A.甲 B.甲与丁 C.丙 D.丙与丁
解析:∵ 甲、乙、丙、丁四队分别获得第一、二、三、四名,各队的总得分恰好是四个
连续奇数,∴ 甲得分为7分,2胜1平,乙得分为5分,1胜2平,丙得分为3分,1胜0平,丁得
分为1分,0胜1平.∵ 甲、乙都没有输球,∴ 甲一定与乙平.∵ 丙得3分,1胜0平,乙得5分,
1胜2平,∴ 与乙打平的球队是甲与丁.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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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巴赫猜想
两百多年前,彼得堡科学院院士哥德巴赫曾研究过“将一个数表示成几个素数的和”的问
题,他取了很多数做试验,想把它们分解成几个素数的和,结果得到一个断语:“总可将任
何一个数分解成不超过三个素数之和.”但是哥德巴赫不能证明这个问题,甚至连如何证明的
方法也没有,于是他写信给另一名彼得堡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欧拉,他在1742年6月7日
的信中写道:“我想冒险发表下列假定‘大于5的任何数都是三个素数的和’.”这就是后来举世
闻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同年6月30日,欧拉在给哥德巴赫的回信中说:“我认为‘每一个偶数都
是两个素数之和’,虽然我还不能证明它,但我确信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这两个数学家的通信内容传播出来之后,人们就称这个猜想为哥德巴赫猜想或者哥德巴
赫-欧拉猜想.
完整地说,哥德巴赫猜想是:大于1的任何数都是三个素数的和.
后来,人们把它归纳为:
命题A:每一个大于或者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奇素数的和;
命题B:每一个大于或者等于9的奇数,都可以表示为三个奇素数的和.
2
人们在研究命题A的过程中,开始引进了“殆素数”的概念.所谓“殆素数”就是素数因子(包
括相同的和不同的)的个数不超过某一固定常数的自然数.
我们知道,除1以外,任何一个正整数,一定能表示成若干素数的乘积,其中每一个素
数,都叫做这个正整数的素因子.相同的素因子要重复计算,它有多少素因子是一个确定的
数.
例如,从25~30这六个数中,
25=5×5 有2个素因子,
26=2×13 有2个素因子,
27=3×3×3 有3个素因子,
28=2×2×7 有3个素因子,
29是素数 有1个素因子,
30=2×3×5 有3个素因子.
于是可说25,26,29是素因子不超过2的殆素数,27,28,30是素因子不超过3的殆素数.
用殆素数的新概念,可以提出命题D来接近命题A.
命题D: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素因子的个数不超过m与n的两个殆素数之和.这个命
题简化为“m+n”.
这样,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后证明的方向就更明朗化了:如果能证明,凡是比某一个正整
数大的任何偶数,都能表示成一个素数加上两个素数相乘,或者表示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素
数,就算证明了“1+2”.当然如果能证明“1+1”就基本上证明了命题A,也就基本解决了哥德巴
赫猜想了.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证明了“9+9”.
1924年,德国数学家拉代马哈证明了“7+7”.
1932年,英国数学家埃斯特曼证明了“6+6”.
1938年,苏联数学家布赫雪托布证明了“5+5”.
1938年,中国数学家华罗庚证明了几乎全体偶数都能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即几乎所有
偶数“1+1”成立.
1940年,苏联数学家布赫雪托布证明了“4+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c”,其中c是一个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3+4”,稍后证明了“3+3”和“2+3”.
1956年,苏联数学家维诺格拉多夫证明了“3+3”.
1957年,中国数学家王元又证明了“2+3”.
1962年,中国年轻数学家潘承桐证明了“1+5”,这是证明了相加的两个数中,有一个肯
定是素数的成果,而另一个殆素数的因子小到不超过5.
1962年,苏联数学家巴尔巴恩也证明了”1+5”.
1963年,中国数学家王元、潘承桐及苏联数学家巴尔巴恩分别证明了“1+4”.
1965年,维诺格拉多夫、布赫雪托布证明了“1+3”.
1965年,意大利数学家朋比尼也证明了“1+3”.
1966年,中国数学家陈景润宣布证明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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