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发(作者:翼虎二手车为什么便宜)
汽车保险辩论案例
案例一:
2007年5月3日,张大妈去女儿家过劳动节,她乘上一辆18路
公交车,在车到站后,张大妈准备下车,由于下车乘客较多,张大妈
排在最后,当她左脚还在车上,右脚刚迈到地上时,由于司机心急,
未关闭车门就先发动汽车,结果张大妈被车带倒摔在地上,造成胯骨
骨折,共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张大妈的女儿因此要求该18路车所
属的公交公司赔偿张大妈的医药费损失。公交公司已将该车于2007
年3月1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万)
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10万),遂公交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针对该起案件,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赔付意见:
1. 一部分人认为该案件中的受伤者张大妈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
该从第三者责任险中进行赔付;
2. 另一部分人认为张大妈在受伤时不属于第三者,而是车上人员,
赔款应从车上人员责任险中赔付。
请问:您认为该案件的赔款应按照什么险种进行赔付?
正方观点:该案件应该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反方观点:该案件应该按照车上人员责任险进行赔付
案例二:
2007年12月15日上午,江苏、上海等地大雾弥漫。这天一大
早,出差在外的陈先生开着自己的别克轿车,从上海赶回无锡的家里。
在沪宁高速公路上,由于能见度太低,陈先生不得不降低车速,小心
前行。就在车刚过收费站5公里处,只听“砰”的一声,别克轿车撞
上了前面的一辆商务车,陈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发现自己爱车的发动
机已经漏油,而且更严重的是,他发现商务车的前面还有一辆被追尾
的卡车,终于明白,该次事故是由于前两车相撞后未及时清理,仍停
留在车道上,而大雾无法看清道路,才造成自己的车撞上去的。他立
即给施救中心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大雾,施救车辆要在一个
小时后才能赶到现场。陈先生担心自己的车如不尽快拖移至停车道
上,很可能会有第四辆车撞上自己的车,到时候车辆损失更大,自身
安全也无法保障。在没有别人的帮助下,陈先生重回驾驶室,将已经
损坏的车开到了停车道上,虽然只有几米的距离,但因此,已经漏油
的发动机彻底损坏了。事故清理完全后,由于自己已经为爱车在保险
公司投保了保额为20万的车辆损失险,陈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
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首先,该车出发动机外的其他损坏的维修费
用保险公司都可以按规定进行赔付;其次,至于发动机的损坏,保险
公司认为:发动机的彻底损坏是由于张先生在发动机漏油后再次发动
而造成的,属于扩大了的损失,不应当予以赔付,保险公司只赔付发
动机漏油的管接头的维修费用。而陈先生认为,自己将车开到停车道
上属于正常的施救,如不及时将车开走,有可能由于后面的车追尾造
成本车更大的损失,所以发动机全损的费用不属于扩大的损失,保险
公司应当赔付。
请问:您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对发动机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吗?
案例三:挂车上的货物冲出车厢,撞坏车头,车辆的损失和货物的损
失应该如何赔付?
2007年7月20日,王某开着一辆集装箱卡车去送货,集装箱内
装的是装潢用的大理石。途中,在一十字路口,卡车欲继续前行,突
然红灯亮起,王某立即刹车,此时车虽停下,但捆绑在集装箱内的大
理石由于惯性,冲断铁链,冲出集装箱,撞上了车头,造成了车头(即
主车)严重损失,同时部分大理石也断裂损坏。王某在此前已经将主
车和挂车分别投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货物险,以此向
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在如何赔付上产生了不同的意见。
1. 有人认为:同一个险种主车和挂车分别有两个保单,所以
主车和挂车就应该分开看待,挂车在捆绑好货物后,就应
该挂车和货物就应该视为一体,货物撞坏主车,主车的损
失属于挂车的第三者损失,应当从挂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中
进行赔付。大理石属于挂车的货物,其损失应当从挂车的
车上货物险中赔付;
2. 还有人认为:挂车的货物撞上主车是由于主车的失误造成
的,所以该种碰撞属于本车所载货物的撞击,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之外,所以只应当赔付车上货物——大理石的损
失,而且赔款从主车的车上货物险中赔付;
请问:您认为主车的损失、大理石的损失应该如何赔付?
如果赔付应该从哪辆车的保险中赔?什么险种中赔?
案例四:什么是动物侵扰?
2007年6月12日,张平给自己买了一辆雪佛兰
SGM7203SEAT,真皮座椅,令他开心不已。第二天,他就去保
险公司进行投保,在业务员的介绍下,他考虑所住小区由于有许
多宠物常在小区内溜达,所以在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投了动物侵
扰的附加险,保险责任上写明“当保险车辆由于发生动物侵扰而
造成的车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付”。然而刚过十几天,他发现
他的真皮座椅有破损痕迹,经仔细辨认,他发现是被老鼠咬过留
下的,于是张平为自己的车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对此保险公司
有人认为老鼠咬座椅属于动物侵扰,应当赔;还有人认为,老鼠
能够进入车内一定是使用车的人自己不注意,造成老鼠与人一起
进入车内,咬破座椅,不属于“动物侵扰”,而是属于人为造成
的,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请问:您认为这次事故是否属于“动物侵扰”?保险公司是否应
当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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