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发(作者:世界上最贵的车是多少钱)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1.03.16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3.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6日
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
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
〔2020〕30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
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桩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沿线
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
努力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5年,全市
力争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左右,各类充电桩(充电端口)6000个左右;公
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
里。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执行。(责任
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
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各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
施建设,明确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对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明确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
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责任单位:各
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和企业要
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充电
设施。到2025年,市、县(市、区)公共机构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机关事务中心)
(四)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景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将产业园区规划配建充电
设施作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的优选条件。到2025年,省级产业园区配建
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加快景区公用充电设施建
设,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
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
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
委、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公路沿线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
60千瓦的快速充电桩。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
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现有服务区具备条件的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
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国道、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
线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责
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
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在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
共服务领域,要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配建充换电设施,到2025年,公共服务
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
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
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各县
(市、区)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配套电网建设
(一)简化用电报装程序。电网企业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压
减办电时间。对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实行“就近接入”,涉及土建工程或新
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未涉及土建工程和新建
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新建个人充电桩涉及变电
设备增容改造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不涉及变电设备增容改造
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最多可延迟
1个办电周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二)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按“适度超前”原则,电网企业要加大高速公
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
程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
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配套供电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
步设计、同步施工。电网企业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居民区停车位的
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三、推动充电设施开放共享
(一)引导居民区提供充电设施共享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居民区,物业服务企
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将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利用现有充电车位的空闲
时间,为小区居民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
管理,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发
展改革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他集中式充换电站和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
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线上预报备管理,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项目土建完成
前,通过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填写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
区〕政府)
(二)优化建设审批流程。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充电设施建设手续申报联
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
可直接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也可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统一向
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并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无需办理投资备案
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均
不受总装机功率和桩数限制,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申请省级财政奖
补;其他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
充电设施,2021年申请省级建设奖补标准退坡至30%,以后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政策
进行调整。对协助业主报装自用充电设施且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的,由各县
(市、区)结合实际自主制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激励政策。根
据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建设推广情况申请省级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5000个以
上的,申请10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1万个以上的,申请260万元奖
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2万个以上的,申请600万元奖补。各县(市、区)政
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报省级奖补资
金。严格奖补资金的监管使用和充电设施的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故意套取省级
奖补资金行为的,将视情况追缴已拨付奖补资金,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责任
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各县
〔市、区〕政府)
(二)落实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机制。执行省级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政策,通过验
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对按照30%以上标准申请
省级建设奖补的,同时可申请省级财政0.03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对按照30%以
下标准申请省级建设奖补的,同时可申请省级财政0.05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每
年每桩申请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在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
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以及居民区内建设的自用充电设施,由充电设
施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分时共享系统,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纳入公
用充电设施管理的,可按照以上要求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对高速公路服务区、
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通过验收、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
电设施,可申请省级财政0.1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省级财政奖补政策适时调整
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各县
〔市、区〕政府)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
风险补偿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可通过专项债券融资等方式,
支持公交和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支持符
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引入绿色基金投资等方
式扩大融资。鼓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给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融资增信、贷款贴息等形式的融资支持。研究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支持实
行区域化、领域化整体开发。(责任单位:安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继续实施电价优惠政策。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
(换)电设施,2025年前免收基本电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申请充
(一)发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作用。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搭建覆
盖全市的智能公共充电网络。实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准入退出、财政奖补资金申请
等全流程线上申办。所有申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均需
按照要求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开放相关数据。使用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自
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在接入平台系统后应及时向社会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
〔市、区〕政府)
(二)加强充电服务监督管理。享受充电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公共充电设施,
运营时间不得少于5年(以项目通过验收时间为准);运营时间少于5年的,视情
况追缴部分奖补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各有关
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充电设施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充电设施的创新研发,力争培育一
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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