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发(作者:懂车网)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1概述............................................................................................................................................... 1
1.1项目由来及必要性 ............................................................................................................... 1
1.2项目特点 ............................................................................................................................... 2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 2
1.4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4
1.6评价结论 ............................................................................................................................. 14
2总论 ............................................................................................................................................. 15
2.1编制依据 ............................................................................................................................. 15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20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 27
2.4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 34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50
3.1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现有建设项目概况 ...................................................... 50
3.2拟建建设项目概况 ............................................................................................................. 51
3.3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65
3.4原辅材料 ............................................................................................................................. 76
3.5主要设备清单 ..................................................................................................................... 79
3.6
挥发性有机物平衡以及水平衡 ......................................................................................... 86
3.7污染源源强及污染物排放量分析...................................................................................... 91
3.8项目各污染源汇总 ........................................................................................................... 107
3.9清洁生产 ........................................................................................................................... 107
3.10环境风险识别 ................................................................................................................. 110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16
4.1自然环境概况 ................................................................................................................... 116
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119
4.3区域污染源调查 ............................................................................................................... 132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33
5.1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133
5.2环境风险分析 ................................................................................................................... 169
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 172
6.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 172
6.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20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08
7.1经济效益分析 ................................................................................................................... 208
7.2社会效益分析 ................................................................................................................... 208
7.3
环境效益分析 ................................................................................................................... 20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09
7.5结论 ................................................................................................................................... 212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13
8.1环境管理 ........................................................................................................................... 213
8.2总量控制分析 ................................................................................................................... 218
8.3环境监测计划 ................................................................................................................... 220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25
9.1建设项目概况 ................................................................................................................... 225
9.2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 225
9.3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 226
9.4污染防治措施 ................................................................................................................... 226
9.5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 227
9.6排放总量 ........................................................................................................................... 228
9.7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229
9.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29
9.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29
9.10建议和要求 ..................................................................................................................... 229
9.11总结论 ............................................................................................................................. 230
附图: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在园区总规规划中的位置
附图3 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4 项目地周边概况图及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水系图
附图6 项目在扬中市总体规划的位置
附图7 项目在扬中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位置
附图8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附图9 平面布置图
附图10 生产线分布图
附图11 车间设备布置图及废气收集点位图
附图12 防渗分区图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概述
1.1 项目由来及必要性
长城汽车控股集团是一家产品销往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型跨国汽车企业,是中国首家在香港H股上市的民营汽车企业。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长城汽车控股集团,包括动力、传动和新能源三大模块,涵盖整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等业务。本次评价项目的建设单位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为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历史表明,要发展壮大汽车产业,必须具有关键部件的前沿技术。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评价整车产品性能和企业技术开发能力的关键指标。随着市场竞争日愈激烈,自主研发生产小排量高性能的轿车发动机对我国汽车产业内燃机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提升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鉴于以上市场需求及市场发展契机,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拟投资161206.44万元在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号建设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实现长城汽车多元化、多地联动的发展战略,提升集团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所示。
本项目占地约180.4亩(约120267.27m2),新建8条生产线,建成后将达产后具备年产EB发动机25万台、EN发动机15万台的生产能力,预计2020年6月底投产。
本项目从事发动机的制造,行业类别属于【C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本项目生产的两个系列发动机均为汽油发动机,发动机的升功率参数在75~90KW/L,发动机排放水平全部达到国六标准。本项目已于2019年7月8日取得扬中市发改经信委备案(扬发改经信备[2019]160号),备案文件已明确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内,该园区经扬中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批准设立,目前已完成规划环评及审查(园区设立批复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项目在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位置关系详见图2所示。
1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特点
(1)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产高效汽油发动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没有涂装工序,主要废气来源于涂胶、热处理机加工、热试(发动机排放水平可达到国六标准)等工序,污染物排放量均不大。
(3)本项目无电镀、酸洗、电泳、脱脂磷化以及熔化铸造等工序,无重金属污染物及酸性废气排放。
(4)本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有新跃居民点约40户140人(详见附图4),该区域为扬中市城市整体规划中的规划绿地(详见附图6所示),已纳入当地拆迁计划中,在项目投产前(2020年6月)拆迁完毕(详见附件)。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如下: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管理条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造业”大类中“71、汽车制造”小类,本项目为发动机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见附件1委托书)。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阶段
图1.3-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
1.4 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收集、研究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初步分析判定。初步分析判定情况详见下表:
3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1.4-1 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表
序号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
文件名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具体要求
“第一类鼓励类”的“十六、汽车-5、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升功率≥70KW/L)”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符合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第一类鼓励类”的“十四、汽车-5、高效汽油发动机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升功率≥70KW/L)。
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3
本项目年产EB发动机25万台、EN发动机15万台,这个两个系列发动机均为汽油发动机,发动机的升功率参数在75~90KW/L,属于高效申请新建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除符合现有规定外,汽油发动机。
符合
拟生产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
符合
4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申请新建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除符合现有规定外,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拟生产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国发〔2016〕72号) 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新建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本项目总投资161206.44万元。
亿元人民币,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品水平要满足不断提高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要求。
符合
5
符合
6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限制用地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等七大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本项目发动机属于高效汽油发动机,排放水平类;禁止用地名录中十一、机械;单缸柴油机制造项全部达到国六标准。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符合
4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 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
本项目不使用油墨及涂料,主要有机废气来源于乳化液、密封胶、淬火剂等原料使用过程挥发以及测试产生的尾气,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符合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控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本项目没有涂装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的密封胶、水基乳化液和淬火剂。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控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7
8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提出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销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污染控制指南》
符合
9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本项目位于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项目涂胶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标排放、油雾废气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达标排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放、发动机热试废气经三元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率达到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90%。
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本项目将按照要求实现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倍低于 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 80%。
量削减替代,并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本项目VOCs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实现密闭储存、运输、装卸,不会敞口和露天放置。
符合
10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符合
5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本项目污水站采取隔油、沉淀、混凝气浮等工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艺,无生化处理工艺,全部为物化处理工艺。口和露天放置。 污水站处理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水,这两股废水中含有的有机物主要为清洗剂本身含有的有机物,主要成分为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有机物为壬基酚聚氧乙烯、螯合剂EDTA-2Na、多元羧酸类防锈剂、碳链羧酸、硼酸酯防锈剂、有机硅等,常温下很难挥发;乳化液清洗带入的有机物为耐高温的难挥发物质,在污水站常温处理时很难挥发,污水站调节池等设施进行密闭处理。本项目的危废中的有机物主要为常温下难挥发的油脂类物质,液态的废乳化液、废淬火液及收集的废油等使用密闭的容器收集。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镇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扬中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11
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设区市、县(市)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加强废气收集,安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装高效治理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VOCs减排,确保完成VOCs减排目标。
符合
12
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判定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为HW08、HW09、HW29、HW49,镇江市具备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镇江市风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HW08、HW09)、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HW29)、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符合
6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
废物危险特性或提出鉴别方案建议。 限公司(HW08、HW09、HW49)、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W29)。本项目危废产生量不大,在镇江市内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皆有余量使本项目危废在当地得到有效处置。本评价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43号)等评价项目的固废内容。
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是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相距7.2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省级生态红线区域是沿江森林公园,与本项目相距1.7km。
7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扬中市共划定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1个,涉及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个。分别为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沿江森林公园、长江(扬中市)重要湿地。
符合
8
《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修改方案》
本项目位于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二产方面依托智能电器、新能源和装备制造的良好基号,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见附图。
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本项目为高效发动机制造,属于装备制造的提升发展。
产业园总体功能定位为长三角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产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位于规划的业基地、高端智能制造基地。产业定位为汽车零部件、工业用地上,详见附图4。
精密制造等汽车相关产业。
符合
9
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符合
7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中淘汰类项目;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无电镀生产,使用的密先进水平的项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封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仅5%,污染物排放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化工、电镀生产项目。
小,技术含量较高,产品附加值较大。
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技术落后、技术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北片区北侧,符合现有的生态红线三线划定情况: 管控要求,不占用生态绿地。本项目各大气污(1)空间管制: 染物短期贡献值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产业园规划生态绿地 6.51 限制占用。 限值,无超标点,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园区北片区的北侧和西侧,南片区的南侧和西侧有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民分布,在园区北片区的北边界和西边界,南片区的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南边界和西边界设置空间隔离带,且在生产空间边界内。
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发动机车间为执行禁止引入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边界300m范围,300米范围内有新跃居民点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 需要拆迁,已纳入当地拆迁计划中,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完毕。
(2)资源利用上线: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吨/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吨标煤/万元
单位 GDP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1kg/万元
单位 GDP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1kg/万元
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1.03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01吨标煤/万元;本项目SO2总排放量约为0.02kg;单位
GDP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0.003kg/万元;均未突破园区的资源利用上限。
符合
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质量底线
产业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小于 1.378
吨/年,氮氧化物小于 22.278 吨/年,烟粉尘排放量小于 6.375 吨/年,VOCs 排放量小于7.414 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
22.932 吨/年,氨氮排放量小于2.292 吨年,总磷小于0.229 吨/年。
由扬中市第二水厂供水,由扬中市电网解决供配电,气源来自扬中市天然气门站。
产业园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使用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0
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及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为园区内的重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2.713t/a,颗粒物0.836t/a、NOX1.344t/a;水污染物COD1.283t/a、氨氮0.082t/a,总磷0.008t/a,均未突破园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园区给水、供电及天然气供应已完善。项目建设完善的雨污水管线,污水排入污水厂且可以接管,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
符合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均为工业用地,废气、废气及噪音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分类收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符合
居民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完毕。废气总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扬中市范围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
11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规范工业《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划》、《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无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现有重污染行业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已完成。本项目的建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办公室文件第89号)
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2016]114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以及环境保护相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原则上关法律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长城企业下属企业不再审批传统燃油汽车生产新设企业的项目。 的配套项目,生产符合最新国六标准的汽油发动机。长城汽车位于保定市徐水县大王店产业符合
可以达到
12
9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园区内的已审批生产的年产五十万台汽车发动机项目将停产,实现产能替代升级。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区域规划等的相关要求。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位于产业评要求,符合各类上层规划的要求,不占用生园区内,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予批准态红线,区域生态环境不敏感。
选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
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原材料指标及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总量控制符合要求。根据镇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在镇江日报头版发布的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通报。1月1日—4月3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暂停日,对照今年全市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约束审批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新增重点污染物性目标,丹阳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排放的项目。 镇江新区PM2.5平均浓度降幅和优良天数比率升幅均达标;句容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未达标,优良天数比率升幅达标;润州区、镇江高新区两个指标均未达标。
对废气进行收集、控制与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有机溶剂等液态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采取密闭措施。焊接车间弧焊设备采用焊接烟尘收集净化装置。
发动机缸体、缸盖等铸件毛坯生产车间,熔化、制芯、本项目对汽油及油雾等废气采取了控制措施,汽油等密闭储存、运输和输送。本项目无熔化等铸造工序以及喷涂工序。机加工工序采取了油雾净化设施,发动机试验车间(工位)配套10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造型、砂处理和清理等工部产生烟(粉)尘的设备或尾气净化设施。燃油供应系统配备油气回收装工位均应配套烟(粉)尘收集净化措施,制芯工部制置。使用电作为能源。
芯设备、选型工部浇注工位、铝件压铸设备均应配套有机废气净化措施,发动机缸体、缸盖等零部件机械加工车间产生油雾的设备采取油雾收集净化措施,喷漆工位配套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发动机试验车间(工位)配套尾气净化设施。
燃油供应系统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各燃烧类处理设施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量。涂装车间含重金属废水(液)应单独收集处理,第一类污设立了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减少染物排放浓度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涂了废水外排量。无重金属废水排放。
装车间脱脂等表面处理废液、电泳槽清洗废液、喷漆废水和机械加工车间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应进行预处理。根据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程度、水文地质条件等,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污染。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磷化渣、废漆渣、废溶剂、生产废水(液)物化处理产生的污泥及废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污泥、废油、边角料等废物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及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分类处置,废切屑设置了沥干设施。
机械加工车间应配套废切屑沥干设施。冲压废料、废动力电池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回收或综合利用。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对冲采取了噪声的治理措施,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压车间、发动机试验间、空压站等高噪声污染源采取备,空压站建设了站房进行隔音处理,采取了11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减振、隔声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振动影响。必要时试车跑道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发动机实验间位于厂区的东侧,远离西侧的居民区;采取了密闭车间,车间四壁安装有吸音棉等吸音材料。
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要求;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均能达标排放。
准》(GB12348)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提出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本评价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急预案编制要求,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及主要内容。
制。关注油库、化学品库泄漏的环境风险。
改、扩建项目应全面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明确限期整改要求,相关依托工程需进一步优化的,应提出“以新带老”方案。 现有项目未进行实际的生产,对挥发性有机物关注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影响。新建、扩建进行了深入分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在项目项目选址布局应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并提出环境投产前拆迁完毕,并提出了控制要求。
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建环境敏感目标等规划控制要求;改建项目应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环境影响。
提出了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管理要求,制定施工期和运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行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周边环境质量的自行监测制造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计划,明确网点布设、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信息公则》(HJ819-2017)等文件要求提出了环境管12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开要求。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理要求。
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提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求。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进行了公众参入
13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关注废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
(2)各类废乳化液、废润滑油等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3)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废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1.6 评价结论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位于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号,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完毕;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14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总论
2.1编制依据
2.1.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重新修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并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正并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重新修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并实施);
(9)《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15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并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审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4)《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5)《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6)《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7)《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2018 年1 月15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2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 年5 月1 日起施行);《汽车工业发展政策》(2009 修订)。
2.1.2相关政策及行政规章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4)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号;
(5)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2017年9月13日;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16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7)《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修订并实施;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11)《“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
(12)《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1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5)《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37号);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1年3月27日;
(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
(18)《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
(1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
(20)《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
(2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
(2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
17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局,1997年9月21日;
(2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
(25)《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号);
(26)《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4月28日;
(27)《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5月20日;
(2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1月6日;
(2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
(3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
(3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
(32)《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2016]114号);
(33)《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
(34)《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
(35)《镇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6)《扬中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
(3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1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1.3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2)《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1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公告);
(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 -20 18)。2.1.4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划
(1)《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修改方案;
(2)《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调整方案;
(3)《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及其批复。
2.1.5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备案通知;
(3)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19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和数据。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本项目环境影响矩阵识别见表2.2-1。
表2.2-1 主要环境要素影响识别矩阵
影响因子
地表水质
地下水质
空气质量
土壤质量
声环境
水生生物
陆域动物
植被
水土流失
公众健康
社会经济
景观
建设施工期
◇
◇
●
◇
◇
◇
◇
◇
◇
◇
◇
◇
营运期
废气排放 废水排放
●
◇
◇
◇
◇
◇
●
◇
◇
◇
噪声
◇
◇
◇
固废
●
●
◇
◇
◇
◇
车辆交通
◇
◇
◇
◇
◇
◇
◇
★为重大影响;●一般影响;◇为轻微影响
本项目为土壤污染影响型项目,对土壤产生的影响主要是集中在运营期。其影响途径主要是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沉降,含油废水的地表漫流及油类的垂直入渗,本项目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类型及影响途径如下表所示::
表2.2-2 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及影响途径表
不同时段
运营期
污染影响型
大气沉降
√
地表漫流
√
垂直入渗
√
其他
2.2.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特征、排污种类、排污去向、及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确定评价因子包括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具体评价因子见下表。
20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2-3 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节点
机加工、涂胶
污染途径
大气沉降
生产车间
地表漫流
垂直入渗
油品存放区/危废仓库
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
化学品储存/危废暂存
污水处理
地表漫流
垂直入渗
地表漫流
垂直入渗
全部污染指标
NMHC
石油类
石油类
石油类
石油类
COD、石油类
COD、石油类
特征因子
NMHC
石油类
石油类
石油类
石油类
COD、石油类
COD、石油类
备注
连续
事故
事故
事故
事故
事故
事故
表2.2-4 评价因子确定表
评价要素 总量控制因子
控制因子:NOx;SO2、NO2 、PM10、PM2.5、CO、O3、颗粒物、PM10、非甲烷总大气 考核因子:烟粉非甲烷总烃 烃、NOx
尘、VOCS
pH、COD、SS、NH3-N、TP、石油类、动植COD、氨氮、总地表水 COD、氨氮
物油、LAS 磷、石油类
/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地下水环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
境 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氨氮、石油类
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数、细菌总数
/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
pH、铜、锌、铅、镉、铬、镍、总汞、砷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 /
土壤
三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2.2.3评价标准
2.2.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21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类功能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CO、 O3、颗粒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表2.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1
浓度限值标准依据
(μg/m3)
60
年平均
150
二氧化硫 24小时平均
500
1小时平均
40
年平均
80
二氧化氮 24小时平均
200
1小时平均
70
年平均
PM10
150
24小时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5 (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年平均
PM2.5
75
24小时平均
200
年平均
TSP
300
24小时平均
4000
24小时平均
CO
10000
1小时平均
160
日最大8小时平均
O3
200
1小时平均
2000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2
3
4
5
6
7
8
(2)地表水质量标准
本项目纳污水体为夹江、附近水体为长江(扬中段),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2.2-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5
6
7
指标
pH值(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COD)
BOD5
石油类
氨氮(氨氮)
总磷(以P计)
SS
Ⅱ类
6~9
≤15
≤3
≤0.05
≤0.5
≤0.1
≤25
标准来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3)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分类评价,主要指标见下表。
22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2-5 地下水质量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项目
pH
≤150
总硬度(mg/L)
溶解性总固体≤300
(mg/L)
≤50
硫酸盐(mg/L)
≤50
氯化物(mg/L)
≤0.1
铁(mg/L)
≤0.05
锰(mg/L)
≤0.01
铜(mg/L)
≤0.05
锌(mg/L)
挥发性酚类(mg/L)
≤0.001
耗氧量(CODMn法,≤1.0
以O2计)(mg/L)
硝酸盐(以N计)≤2.0
(mg/L)
亚硝酸盐(以N计)≤0.01
(mg/L)
氨氮(NH4)(mg/L)
≤0.02
≤1.0
氟化物(mg/L)
氰化物(mg/L)
≤0.001
汞(Hg)(mg/L)
≤0.0001
砷(As)(mg/L)
≤0.001
镉(Cd)(mg/L)
≤0.0001
≤0.002
镍(mg/L)
铅(Pb)(mg/L)
≤0.005
总大肠菌数(个/L)
≤3.0
Ⅰ类 Ⅱ类
6.5~8.5
≤300
≤500
≤150
≤150
≤0.2
≤0.05
≤0.05
≤0.05
≤0.001
≤2.0
≤5.0
≤0.10
≤0.1
≤1.0
≤0.01
≤0.0001
≤0.001
≤0.001
≤0.002
≤0.005
≤3.0
≤450
≤1000
≤250
≤250
≤0.3
≤0.10
≤1.0
≤1.0
≤0.002
≤3.0
≤20.0
≤1.00
≤0.5
≤1.0
≤0.05
≤0.001
≤0.01
≤0.005
≤0.02
≤0.01
≤3.0
标准值
Ⅲ类 Ⅲ类 Ⅴ类
5.5~6.5,<5.5,>9
8.5~9
≤650 >650
≤2000
≤350
≤350
≤2.0
≤1.50
≤1.50
≤5.00
≤0.01
≤10.0
≤30.0
≤4.80
≤1.5
≤2.0
≤0.1
≤0.002
≤0.05
≤0.01
≤0.10
≤0.10
≤100
>2000
>350
>350
>2.0
>1.50
>1.50
>5.00
>0.01
标准依据
《地下水质>10.0
量标准》(GB/T148>30.0
48-2017)
>4.80
>1.5
>2.0
>0.1
>0.002
>0.05
>0.01
>0.10
>0.10
>100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厂界南侧为园博大道(原港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厂界西侧为238省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因此,本项目南厂界和西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北厂界和东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具体取值见下表。
表2.2-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2类
3类
4a类
标准限值
昼间
敏感点
夜间
昼间
北厂界和东厂界
夜间
昼间
南厂界和西厂界
夜间
23
标准依据
60
50
65
55
70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厂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中风险筛选值,周边居民区执行第一类用地标准中风险筛选值。
表2.2-7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mg/kg)
筛选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管制值
第一类用第二类用第一类用第二类用地 地 地 地
20
20
3.0
2000
400
8
150
0.9
0.3
12
3
0.52
12
66
10
94
1
2.6
1.6
11
701
0.6
0.7
0.05
0.12
1
68
560
5.6
7.2
24
①重金属和无机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砷
镉
铬(六价)
铜
铅
汞
镍
四氯化碳
氯仿
氯甲烷
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
顺-1,2-二氯乙烯
反-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
1,2-二氯丙烷
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
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
三氯乙烯
1,2,3-三氯丙烷
氯乙烯
苯
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
乙苯
7440-38-2
7440-43-9
18540-29-9
7440-50-8
7439-92-1
7439-97-6
7440-02-0
56-23-5
67-66-3
74-87-3
75-34-3
107-06-2
75-35-4
156-59-2
156-60-5
75-09-2
78-87-5
630-20-6
79-34-5
127-18-4
71-55-6
79-00-5
79-01-6
96-18-4
75-01-4
71-43-2
108-90-7
95-50-1
106-46-7
100-41-4
60
65
5.7
18000
800
38
900
2.8
0.9
37
9
5
66
596
54
616
5
10
6.8
53
840
2.8
2.8
0.5
0.43
4
270
560
20
28
①120
47
30
8000
800
33
600
9
5
21
20
6
40
200
31
300
5
26
14
34
840
5
7
0.5
1.2
10
200
560
56
72
140
172
78
36000
2500
82
2000
36
10
120
100
21
200
2000
163
2000
47
100
50
183
840
15
20
5
4.3
40
1000
560
200
280
挥发性有机物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00
163
222
34
92
250
5.5
0.55
5.5
55
490
0.55
5.5
1290
1200
570
640
76
260
2256
15
1.5
15
151
1293
1.5
15
1290
1200
500
640
190
211
500
55
5.5
55
550
4900
5.5
55
1290
1200
570
640
760
663
4500
151
15
151
1500
12900
15
151
108-88-3
甲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108-38-3,106-42-3
苯
95-47-6
邻二甲苯
硝基苯
苯胺
2-氯酚
苯并【a】蒽
苯并【a】芘
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
?
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
98-95-3
63-53-3
95-57-8
56-55-3
50-32-8
205-99-2
207-08-9
218-01-9
53-70-3
193-39-5
半挥发性有机物
91-20-3 25 70 255 700
萘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见3.6)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土壤环境背景值可参见附录A。
2.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乳化液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发动机试验过程中汽油燃烧产生的废气(NOX、炭氢化合物THC)。本项目属于发动机制造,无涂装工艺,并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 -20 18)的规定有机废气(含发动机尾气排放的THC)以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具体见下表。
表2.2-8 废气排放标准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限序号 污染物
排气筒高最高允许排放排放速率*
标准依据
值(mg/m3)
3度(m) 浓度(mg/m) (kg/h)
1
氮氧化物
15 240 0.385 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2 15 120 1.75 1.0
颗粒物 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3 15 120 5 4.0
表2
烃
*注:排气筒应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期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由于本项目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最高22m,考虑到安全性和技术可行性,本项目排气筒设置15m,因此本25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排放速率按照15m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本项目提供餐饮,设置一个灶头数为6个的食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表2.2-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灶头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小型
≥1,<3
中型
≥3,<6
2
75 85
大型
≥6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冷却水排水,以及经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接管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至扬中市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夹江。
厂区污水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厂接管标准,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夹江。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2.2-10 接管水质标准及尾水排放标准
序号
1
2
3
4
6
7
8
9
10
污染物名称
pH
化学需氧量
总磷
氨氮
石油类
SS
动植物油
LAS
BOD5
接管标准(mg/L)
6.0~9.0(无量纲)
500
8
35
20
400
100
20
300
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mg/L)
6.0~9.0(无量纲)
50
0.5
5(8)
1
10
1
0.5
10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南侧为园博大道(原港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厂界西侧为238省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南厂界和西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详见下表。
26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2-11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项目
运营期(东厂界、北厂界)
运营期(西厂界、南厂界)
时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噪声值
65
55
70
55
标准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要求执行。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2.3.1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①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及评价标准确定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本项目周边环境特点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NOX,按照HJ2.1的要求识别大气环境影响因素,并最终确定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NOX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评价因子和评价指标详见表2.3-1。
②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和项目工程分析和本项目周边环境特点可知,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的定义为:
Pi=Ci×100%C0i
式中:Pi—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 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7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3-1 大气评价级别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 ≥ 10%
1% ≤ Pmax
< 10%
Pmax < 1%
为了准确描述各污染源及评价点的位置,定量预测污染程度,确定本项目厂区西厂界与南厂界的交叉点为坐标参照点(N32.19791,E 119.86558)。
源强参数详见表5.1-3及表5.1-4所示。
③估算模型
表2.3-2 估算模型参数表
选项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最高环境温度/℃
最低环境温度/℃
土地利用类型
区域湿度条件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km
岸线方向/°
参数
农村
/
40.9
-12
陆地
湿润气候
是
90m
是
1.46km
0
⑤估算结果
表2.3-3 有组织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度占标预测质量浓度/(mg 占标/(mg /m3) 率% /m3) 率%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1.15E-02
100
0.57 7.93E-03
100
0.4
排气筒(FQ1)
非甲烷总烃
排气筒(FQ2)
非甲烷总烃
排气筒(FQ4)
非甲烷总烃
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
(mg /m3)
2.77E-03
100
0.14
2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3-4 有组织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排气筒(FQ3) 排气筒(FQ5)
PM10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度/占标预测质量浓度/占标预测质量占标预测质量占标浓度/(mg 浓度/(mg
(mg /m3) 率% (mg /m3) 率% 率% 率%
3/m) /m3)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7.18E-03 1.59 7.43E-03 0.37 1.72E-03 0.69 1.48E-05 0
度及占标率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100 100 115 115
表2.3-5 无组织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发动机车间
下风向距离/m
非甲烷总烃
预测质量浓度/(mg/m3)
2.01E-02
占标率
1.01
193
PM10
预测质量浓度/(mg/m3)
8.81E-03
占标率
1.96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96%,属于1% ≤Pmax <10%。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建设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分为水污染影响型和水文要素影响型,本项目属于发动机制造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的水位、水深、流速等产生影响。因此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为水污染影响型。
水污染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2.3-6 地表水环境环境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A
三级B
排放方式
直接排放
直接排放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29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Q≥20000或W≥600000
其他
Q<200且W<6000
-
本项目污水接管至扬中市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长江扬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夹江,不直接排入水体,属于间歇排放。因此,本项目地表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号,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企业周边86米处的新跃居民点拆迁后剩余居民点距离本项目厂界16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规定,判定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4)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评价等级的确定主要依据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项目类型等参数进行确定。
表2.3-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项目属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区内,项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目周边地下水环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境不属于集中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及国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为划定保家或地方政府设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定的与地下水环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境敏感程度为不。
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属于发动机制造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可知,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结合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敏感程度,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判定结果详见下表:
表2.3-8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型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I类项目
一
一
二
II类项目
一
二
三
III类项目
二
三
三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分类表,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30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属于污染影响型,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本项目占地约180.4亩(折120267.27m2,约12.03公顷),占地规模属于中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表3中敏感程度的划分情况,企业周边86米处的新跃居民点拆迁后剩余居民点距离本项目厂界160米,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
表2.3-9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判别依据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其他情况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确定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表2.3-10 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大
一级
一级
一级
I类
中 小 大
II类
中
二级
二级
三级
小
二级
三级
三级
大
三级
三级
三级
III类
中
三级
三级
-
小
三级
-
-
一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注:“-”标准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评价工作
(7)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内,项目周边多为工业用地,无成片原生植被,无珍稀物种,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工程占地面积为180.4亩(约0.1203km2),小于2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中相关规定,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具体判定依据见下表。
表2.3-1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特殊生态敏感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一级
一级
31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一级
二级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一级
三级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8)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①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比值(Q):
Q?qq1q?2????????n
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Q值计算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2.3-12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1
2
3
4
5
危险物质名称
汽油
机油
润滑油
液压油
天然气
CAS号
8006-61-9
/
/
/
/
项目Q值Σ
该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临界量Qn/t
qn/t Q值
0.000256
0.64 2500
5
1
1
0.01
2500
2500
2500
10
0.002
0.0004
0.0004
0.001
0.004056
根据计算,各危险物质储存量Q值之和为0.004056。
(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Q<1则可以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根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表2.3-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Ⅰ级,对照上表判断: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综上可知,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统计见下表。
32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3-14 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统计表
评价内容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地下水环境
土壤环境
生态环境
环境风险
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1% ≤Pmax <10%
属于间接排放
评价范围内有居民点(2类区)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属于Ⅲ类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属于不敏感区域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属于Ⅲ类项目,占地面积为中型,周边环境敏感
占地面积小于2km2,一般生态敏感区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
评价等级
二级
三级B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简单分析
2.3.2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详见下表。
表2.3-15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
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环境风险
土壤
评价范围
距厂界2.5km的矩形区域
长江扬中夹江,兴隆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上游500米至1500米处的河段
东至长江,南至光明河,西至永战河,北至三跃河等四条河流围成的方形区域,面积约2.4km2
厂界周围200m范围
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外扩200m包含区域
以事故源点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
项目厂界周围50范围(该范围内无敏感区域)
2.3.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确定本次评价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及附图3和附图4。
33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3-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坐标/m
-230
388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989
-540
-1290
940
-1420
1130
-1760
声环境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生态环境
-390
470
1850
688
940
630
-1370
-1440
-2780
1880
570
环境保护对象
新跃居民点(投产前拆迁完毕)
徐家墩子
兴城村
双跃村
三跃社区
恒跃村
兴隆村
福源村
普庆村
新跃居民点
保护内容相对厂相对距(户/人) 址方位 离(m)
85/300
65/228
238/833
852/2982
978/3458
95/335
1348/4718
956/3346
578/2312
45/158
86(拆迁后160)
NE 215
W
NE
N
W
S
SW
S
WE
W
660
238
446
1034
2076
2249
160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功能
160(拆《声环境质量标准》迁后) (GB3096-2008)3类
W 2450
夹江 大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E 1460
长江 大型
Ⅱ类
《地下水质量标准》东至长江,南至光明河,西至永战河,北至三跃河等四条河流围(GB/T14848-2017)成的方形区域,面积约2.4km2
III类
沿江森林公园
二级管控区:18.26km2
W 1.7km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2.4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2.4.1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修改方案
发展定位:生态宜居市、特色产业岛、江中花园城。
特色产业岛:应对岛城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的约束,与周边城市错位发展,形成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高的特色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和水路交通优势的促进作用,强调旅游业、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带动三产的特色发展;二产方面依托智能电器、新能源和装备制造的良好基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既有特色农业园、渔业园的基础上,拓展都市农业,并与旅游度假关联发展。
本项目位于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号,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详见附图6),本项目为高效发动机制造,属于装备制造的提升发展。综上,本项目在用地布局及产业定位上均符合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34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4.2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调整方案,以及用地政策符合性分析
扬中市规划范围:扬中市辖区范围,包括新坝镇、三茅街道、兴隆街道、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土地总面积327.34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港兴路868号,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符合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提出限制用地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等七大类;禁止用地名录中十一、机械;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本项目发动机属于高效汽油发动机,排放水平全部达到国六标准,符合要求。
2.4.3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2.4.3.1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概况
(1)概况及四至范围
2019年6月28日扬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产业园位于扬中市兴隆街道。产业园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疏港大道,南至光明河,西至高照新能源东侧围墙、238省道,北至三跃港,规划面积约74.8公顷;南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疏港大道,南至东新港,西至238省道,北至港隆路,规划面积61.88公顷,产业园四至范围详见附图2。
(2)产业定位
园区产业定位为:汽车零部件、精密制造等汽车相关产业。本项目生产发动机,符合产业定位的要求。
(3)规划布局
规划形成产业园北片区和南片区,北片区包括汽车零部件区和精密制造(北)区,南片区即为精密制造(南)区。
产业园北片区:分为两大片区:
汽车零部件区:东至疏港通道,南至园博大道,西至高明路、238省道,北至三跃港,规划面积46.14公顷,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传动系统、35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驱动系统和智能转向系统。重点推进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的引进。
精密制造区(北):东至疏港通道,南至疏港支路,西至238省道,北至港隆路,规划面积51.83公顷,重点发展发动机壳体、变速箱壳体等汽车零部件精密制造。重点推进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的引进。
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的北片区,位于汽车零部件区,属于重点引进的项目,符合规划布局的要求。
(3)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现状及规划
①给水
规划区由扬中市第二水厂供水,依据扬中市总体规划水厂供水能力将提升为18万m3/d。保留现状兴隆加压站,占地0.6公顷,规模为5万m3/d;新建一座加压站,设计规模6万m3/d。
②污水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雨水全部由管道分片收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污水处理:产业园北片区的生产废水经园区配套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产业园其余废水一并接管至兴隆污水处理厂,兴隆污水处理厂出水排至夹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36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占地范围
已建污水管线
已建污水管线
图2.4-1 园区排水工程规划图
③电力工程规划
由扬中市电网解决供配电。供电等级分为10kV、110kV、220kV三级,取消35kV供电系统,工业用电由企业自备变电站供给。
④供热工程
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体系,园区无供热需求,不实施集中供热。
⑤燃气工程规划
产业园气源来自扬中市天然气门站,由扬中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供给,经储气、计量、气量分配、加臭后送入城市中压输气干管;规划保留现状LPG储气站;新建CNG加气站一座,位于三跃港以北,扬中大道以西,占地0.16公顷;新建LNG油气合建站一座,位于238省道以东,通37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港路以北。
园区给排水、供电及天然气供应已完善。项目建设完善的雨污水管线,污水排入污水厂且可以接管,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
2.4.3.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与规划环评中“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表2.4-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报告书中“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
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中淘汰类项目;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化工、电镀生产项目。
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技术落后、技术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无电镀生产,使用的密封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仅5%,污染物排放较小,技术含量较高,产品附加值较大。
符合
本项目位于北片区北侧,符合现有的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不占用生态绿地。本项三线划定情况: 目各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值(1)空间管制: 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产业园规划生态绿地 6.51 限制占用。 限值,无超标点,不设大气园区北片区的北侧和西侧,南片区的南侧和西侧环境防护距离。在环境风险有居民分布,在园区北片区的北边界和西边界,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南片区的南边界和西边界设置空间隔离带,且在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生产空间边界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建设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项目。 内。
禁止引入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发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动机车间为执行边界300m项目。 范围,300米范围内有新跃居民点需要拆迁,已纳入当地符合
拆迁计划中,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完毕。
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1.03吨/万元;单位(2)资源利用上线:
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0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吨/万元,
吨标煤/万元;本项目SO2总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吨标煤/万元
排放量约为0.02kg;单位
单位 GDP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1kg/万元
GDP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单位 GDP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1kg/万元
0.003kg/万元;均未突破园区的资源利用上限。
(3)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为园区内的重点项产业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小于 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1.378 吨/年,氮氧化物小于 22.278 吨/年,烟粉VOCs2.713t/a,颗粒物尘排放量小于 6.375 吨/年,VOCs 排放量小于0.836t/a、NOX1.344t/a;水污38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414 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
22.932 吨/年,氨氮排放量小于2.292 吨年,总磷小于0.229 吨/年。
染物COD1.283t/a、氨氮0.082t/a,总磷0.008t/a,均未突破园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2.4-2 本项目与环评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 审查意见要求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和衔接,促进产业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进产业园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进一步优化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区内产业集聚。结合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的循环化水平。
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空间管控。按《报告书》结论,园区北片区的北侧和西侧,南片区的南侧和西侧有居民分布,在园区北片区的北边界和西边界,南片区的南边界和西边界合理设置空间隔离带,且在生产空间边界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建设项目。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明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新引进项目须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控制规划工业用地规模,按《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19]523号),严格铸造项目产能置换,确保方案落实到位。细化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工艺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接管标准要求。健全产业园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化水平,妥善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响应群众环境保护诉求。加强产业园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演练。
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根据产业园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39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扬中市土地利用规划及整体规划的要求,对土地进行了高效利用。
本项目符合园区定位,属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企业
本项目位于北片区北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完毕。
各污染物排放均未突破园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性
1
符合
2
符合
3
符合
4
符合
5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产品附加值较大。
符合
6
本项目提出了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及应急等措施。
本项目提出了监测计划。
符合
7
符合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等。做好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等适时优化、调整《规划》。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园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企业工艺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接管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区内企业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区内严禁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施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及汽油作为燃料,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水量、pH、COD、氨氮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
8
符合
9
符合
2.4.4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可知,扬中市共划定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1个,涉及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个。扬中市生态红线区域名称、保护范围及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下表,扬中市生态红线图见附图7所示。
由表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是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相距7.2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省级生态红线区域是沿江森林公园,与本项目相距1.7km。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扬中市范围内的国家级及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40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4-3 扬中市重要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红线区域范围
红线区域主导生态名称 功能
国家级
一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
面积(平方千米)
国家级
省级
一级总面二级管总面管控控区 积
二级管控区(及准保护区)
积
区
与本项升级
目的位一级二级管控置关系管控(km)
区
区
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级管控区(及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一级保护区:取水1500米、下延500
口上游500米至米的水域范围和二下游500米,向对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岸500米至本岸对应的本岸背 水饮用水水背水坡之间的水坡堤脚外100米之源保护区 域范围和一级保间的陆域范围。
护区水域与相对准保护区:二级保应的本岸背水坡护区以外上溯2000堤脚外100米之米、下延1000 米
间的陆域范 围。
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500米,向对岸上溯1500米、下延500 米的500米至本岸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背水坡之间的相对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4.36 0.71
水域范围和一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级保护区水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与相对应的本溯2000米、下延1000 米 范岸背水坡堤脚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 围。
以长江大堤为中轴,向堤内延伸100米,堤外延伸至长江水边(板沙圩子至长旺新材料园区1号线西头段;红旗河上游/
200米至长江二桥200米保护界上游2000m处段;西来桥泡子洲头大兴圩西涵至东进段十六圩涵)
范围为板沙圩子至长旺新材料园区1号线西头段;红旗河上/
游200米至长江二桥200米保护界上游2000m处段
3.65 4.36 0.71 3.65
N,7.2
自然与人沿江森林文景观保公园
护
/ / / / / 18.26 / 18.26
W,1.7
长江(扬湿地生态中市)重系统保护
要湿地
/ / / 36.59 / 36.59
N,4.9
41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4.5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表2.4-5 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相关文件 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1
“第一类鼓励类”的“十六、汽车-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2011年本)》、(2013修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正)
升功率≥70KW/L)”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
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本项目年产EB“第一类鼓励类”的“十四、汽车-5、发动机25万台、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EN发动机15万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台,这个两个系升功率≥70KW/L)
列发动机均为汽符油发动机,发动合
申请新建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除机的升功率参数符合现有规定外,拟生产的汽油发在75~90KW/L,属于高效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动机。
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
申请新建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除符合现有规定外,拟生产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
2
新建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本项目总投资符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161206.44万元。 合
号)
产品水平要满足不断提高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
2.4.6与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表2.4-6 本项目与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的符合性一览表
名文件名称
称
文件相关内容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1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中汽赢蓝天保卫战三年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车零部件产业园,属于重点行动计划的通知; 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区域;本项目为发动机制造符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合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实施方案 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玻璃项目。
42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用公路运输。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符合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符合整治行动。 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合
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重点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域,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合
(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标准》(GB16297-1996)中特别排放限值。
表2二级标准。
到 2020 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使用电符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 能 合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使用电符能及天然气 合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本项目位于重点区域,不生油烟治理力度。开展 VOCs 整产、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量的密封胶。本项目针对各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产污节点进行收集,并采用符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油雾处理系统、UV光解、合
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治理设惩戒,扶持培育 VOCs 治理和施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放。
2020 年,VOCs 排放总量较2015 年下降 10%以上。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本项目没有涂装工序,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提出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密封胶、水基乳化液和淬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火剂。产生的少量有机废符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合
方案。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控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43
2
3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本项目位于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项目涂胶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油雾废气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发动机热试废气经三元催化燃烧处符合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 80%。
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率达到90%。
本项目将按照要求实现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并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4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本项目VOCs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实现密闭储存、运输、装卸,不会敞口和露天放置。
本项目污水站采取隔油、沉淀、混凝气浮等工艺,无生化处理工艺,全部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物化处理工艺。污水站处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理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水,这两股废水中含有的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有机物主要为清洗剂本身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含有的有机物,主要成分符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为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合
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有机物为壬基酚聚氧乙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烯、螯合剂EDTA-2Na、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多元羧酸类防锈剂、碳链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羧酸、硼酸酯防锈剂、有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 机硅等,常温下很难挥发;乳化液清洗带入的有机物为耐高温的难挥发物质,在污水站常温处理时很难挥发,污水站调节池等设施进行密闭处理。本项目的危废中的有机物主要为常温下难挥发的油脂类物质,液态的废乳化液、废淬火液及收集的废油等使用密闭的容器收集。
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设区市、县(市)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减排,确保完成VOCs减排目标。
44
5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本项目使用的密封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小于5%,挥符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加强废合
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蜂巢动力年产40万台EB/EN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号)、《镇江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扬中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为HW08、HW09、HW29、HW49,镇江市具备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镇江市风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HW08、《省政府办公厅HW09)、镇江新区固废关于加强危险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物污染防治工作(HW29)、镇江新宇固建设,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的意见》(苏政办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发〔2018〕91号)、(HW08、HW09、HW49)、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省生态环境厅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符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关于印发江苏省司(HW29)。本项目危合
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危险废物贮存规废产生量不大,在镇江市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范化管理专项整内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危境影响评价,科学判定废物危治行动方案的通险废物经营单位,皆有余险特性或提出鉴别方案建议。
知》(苏环办量使本项目危废在当地得〔2019〕149号) 到有效处置。本评价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43号)等评价项目的固废内容。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45
6
7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
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无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已完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
符合
更多推荐
项目,评价,环境,环境影响,发动机,排放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