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发(作者:2021款雷克萨斯rx300典雅版)

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与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 【案 号】(2018)沪民终429号

?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18.12.29

裁判规则

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侦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样取证。

根据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方法,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可以

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抽样取证。一审法院根据被诉侵权人经营场所内存有计算机的实

际情况,以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并无不当。

正文

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与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沪民终42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

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林赛丽,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胜,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DASSAULTSYSTEMES),住所地法

兰西共和国维拉库布莱维利兹78140区10街马塞尔达索

(10RueMarcelDassault78140Vélizy-Villacoublay,RépubliqueFran?aise)。

代表人:查尔斯·伯纳德·约瑟夫·马里耶(CHARLESBernardJosephMarie),

总经理兼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新忠,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惠锋,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公司)因与被上

诉人(原审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索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产法院(2018)沪73民初8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院于

2018年8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9月26日公开开庭审

理了本案。上诉人知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胜,被上诉人达索公司委托诉讼代

理人陆惠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知豆公司上诉请求:原判赔偿金额过高,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事实

和理由是:一、本案不具备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基础,原审判决上诉人赔偿人民币

90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缺乏法律依据。理由是上诉人未履行《和解协议》

是因为承办员工出现异动和工作衔接疏漏所致,无侵权主观恶意;二、原判认定安

装侵权软件的电脑为73台依据不足。理由是证据保全时只抽取了其中15台进行检

验,这种以点及面的推算不合理,且这种推算方式涉及重大利益,未经上诉人单位

确认,效力存在瑕疵;三、原判法定赔偿金额超过50万元的最高限额,不符合法

律规定;且涉案软件仅用于看图、修图等设计环节,对于上诉人获利的贡献率不会

超过20%;四、原审法院不顾上诉人商业声誉,直播庭审,先入为主,提前定

更多推荐

上诉人,有限公司,达索,知豆,法院,原审,赔偿,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