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rx350通病)

案例说保险:二手车过户不买车险,高速出事,法院判赔百万!

前几天海哥遇到了一个事儿。小货车把商家的伸缩遮阳棚给刮破了,围观的人建议走保险,结果海哥发现这个车主的车

子还是一个二手车,挂的还是临时牌照。一问之下,商业车险还是上一任车主的。报案时候,还要问上一任车主原来的

车牌号……

这种因为车子过户而产品的保险问题,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

本文就来说说一个因为二手过户车保险问题产生的巨额赔付。索赔金额高达百万!

案例始末

2018年某天,车主李某驾驶自己的车,开到京通快速路北京方向某处时。将车停在了快速路的应急通道上。车上人员张

某下车后,试图横穿快速路。

结果,恰逢刘某驾驶的车从后方驶来,刹车不及,车头撞倒了张某,张某当场死亡。

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交通管理部门认定,①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8.6mg/100ml,且张某进入城市快速路的行为为违法

行为;②李某在非紧急情况下子应急车道停车,属于违法行为;③刘某在本起事故中处置得当,无任何责任。

李某的涉案车辆系二手车,过户之后,原车主已经将该车的商业保险进行退保处理。

由于涉及了人伤,因此产生了赔偿纠纷。张某的女儿将李某以及李某车辆原先的保险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

保险公司赔偿各类损失一百万余元。

法院认为:

1、李某从第三方非本人人员购买涉事车辆,购买后原车主将车辆商业车险退保,李某所有的涉事车辆目前处于无商业

保险状态。故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商业保险范围内任何责任,有事实依据。法院予以采纳。

2、李某认为原车主退保应该通知李某,并形成书面协议。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以采纳。

3、原车的交强险,根据保险法以及保险法司法解释四之相关规定。即使被保标的转让,新的保险标的受让人依旧有向

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

综上所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仅在交强险保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张某女儿主张的其它损失赔付则有李某承担。

海哥说险

1、买二手车,一定要在过户后,拿到了行驶证就办理保险,大不了这2天车子停在那儿不开。办理保险,有及时生效和

零时生效,建议直接给保险投保人员说要及时生效的,这样投保后2个小时左右,保险就有效了。要知道新车出事儿的

大有人在。零时生效就是投保当天晚上0点才生效,要多等些时间。两种投保方式,保费一样的。

2、海哥提醒各位读者,卖了车,应该及时把商业保险去保险公司退保,免得后续各种麻烦,有时候法院会抽风。同

时,在卖车时候,要给新车主明说,你将去退保,记得让他即使投保。免得出事了产生各种纠纷。

3、海哥友情提醒,高速路应急车道,非紧急情况不要随意停车,并且要注意放置警示三脚架。另外就是,切记喝了酒

的人,不要轻易下车,毕竟喝酒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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