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发(作者:吉普自由侠报价)

董晓峰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东公(吴)行罚决字[2022]01075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东公(吴)行罚决字[2022]0107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2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25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5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590100

【处罚日期】2022.03.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董晓峰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8:21

处罚名称 董晓峰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东公(吴)行罚决字[2022]01075号

被处罚对董晓峰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董晓峰自2019年初运营的域名为“”的网站以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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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等情况。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董晓峰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2022-03-18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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