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大切诺基suv报价)

机动车评估理论与实务

第一章 机动车价格评估基础原理

第五节 机动车价格评估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分为:重置成本价值类型、收益现值价值类型、现行市价价值类型、报废价值

类型、残余价值类型。

第六节 机动车评估方法选择

一、评估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1、成本法与市场法。成本法也是一种比较方法,它是将被评估车辆与全新车辆进行比

较的过程,而且这里的比较更侧重于性能方面。市场法的出发点更多地表现在价格上,由于

市场法比较侧重价格分析,因此对市场法的运用便十分强调市场化程度。市场法这种比较性,

相对于成本法而言,其条件更为广泛。运用成本法,也许只需要一个或几个类似的参照车辆

即可;但是运用市场法时,必须有更多的市场数据。

2、成本法与收益法。区别在于,前者是历史过程,后者是预期过程。成本法比较侧重

对车辆过去使用状况的分析,其他许多因素都是基于对历史的分析,再加上对现时的比较后

得出结论。收益法的评估要素完全是基于对未来的分析。收益法不必考虑评估车辆过去情况,

所考虑和侧重的是被评估对象未来能给予投资者带来多少收益。

3、市场法与收益法。从评估观点看,收益法中任何参数的确定,都具有人的主观性。

因此预期收益、折现率等都是不可知的参数引起争议。解决的方式就是寻求参照车辆,通过

选择参照车辆,进一步计量其收益折现率及预期收益的年限,然后将参照车辆数据比较有效

地运用到评估车辆上,以确定车辆价值。市场法也是选择参照车辆,而后将参照车辆与被评

估车辆进行比较,将影响车辆价格的各种因素进行量化和比较分析,计算车辆价值。

二、价格评估方法的评价

1、成本法。优点,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车辆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在不易

计算车辆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车辆的条件下,可广泛地使用。缺点,工作量大,经

济性损耗计算。

2、市场法。优点,能够客观地反映车辆目前的市场情况,评估参数指标可直接从市场

上获得,评估值能反映市场的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理解和接受。缺点,二手车交

易市场的发育不完善,一些地方寻找足够参照车辆有一定困难。

3、收益法。优点,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容易被交易双方接受。能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

车辆本金化的价格。缺点,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主观判断和和未来不可预知因素的影

响较大。

三、评估方法的选用

1、成本法,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机动车价格评估。对在用车辆,可直接运用成本

法进行评估。

2、市场法,适用于市场为前提,借助于参照车辆的市场成交价格或变现价格运作的。

发育完善的车辆交易市场,是市场法得以运用的前提。

3、收益法,适用于被评估车辆具有独立的、能连续用货币计量的可预期收益。该方法

较适用于从事营运的车辆。

4、清算价格法,适用于拍卖或快速变现的车辆。

第二章 机动车使用寿命

第一节 机动车损耗

一、有形损耗分三个阶段:初期磨损街道、正常磨损阶段、急速磨损阶段。

二、无形损耗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因技术不断进步引发劳动生产率提高,而现在再生产制

造与原性能和结构相同的车辆,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会减少,致使重新生产制造结构相同

车辆的成本降低,造成现有车辆的价值损耗而贬值。第二种:因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出现

性能更完善、运输效率更高的车辆而使原有车辆在技术上显得陈旧和落后,而产生损耗和贬

值。

第三节 机动车的经济使用寿命

一、经济使用寿命主要指标:规定使用年限、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大修次数。

二、经济使用寿命的因素:车辆的损耗、使用强度、使用条件、国家能源政策。

车辆使用强度

万千米/年

车辆类型

使用强度

私家车

1-3

商用车

2-5

出租车

10-15

公交车

8-12

长途客车

10-20

大货车

8-12

第四节 机动车折旧

一、等速折旧法又称直线折旧法、使用年限法,是指车辆原值减去残值除以车辆使用年限,

从而求得年均折旧额的方法。折旧额=(原值-残值)/折旧年限

二、年份数求和法是指每年的折旧额可用车辆原值减去残值乘以一个逐年变化的递减系数来

确定的方法。折旧额=(原值-残值)×[2(折旧年限+1-t)/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

三、余额递减折旧法是指任何年的折旧额用现有车辆原值乘以在车辆整个寿命期内恒定的折

旧率,接着用车辆原值减去该年折旧额作新的原值,下一年重复这一作法,直到折旧总额分

摊完毕。折旧额=原值×折旧率×(1-折旧率)

t-1

式中:[2(折旧年限+1-t)/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为递减系数;t为车辆在使用期限内

某一确定年限。

三种方法计算折旧率对比表

折旧率

使用年限

规定年限8年

等速折

旧法

年份数双倍余额

求和法 递减法

0.2500

0.1875

0.1406

0.1055

0.0791

0.0593

0.0445

0.0334

规定年限10年

等速折

旧法

年份数双倍余额

求和法 递减法

0.2000

0.1600

0.1280

0.1024

0.0819

0.0655

0.0524

0.0419

0.0336

0.0268

规定年限15年

等速折

旧法

年份数双倍余额

求和法 递减法

0.1333

0.1156

0.1001

0.0868

0.0752

0.0652

0.0565

0.0470

0.0424

0.0368

0.0319

0.0276

0.0239

0.020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0.1250 0.2222

0.1250 0.1944

0.1250 0.1666

0.1250 0.1389

0.1250 0.1111

0.1250 0.0833

0.1250 0.0556

0.1250 0.0278

0.1000 0.1818

0.1000 0.1636

0.1000 0.1455

0.1000 0.1273

0.1000 0.1091

0.1000 0.0909

0.1000 0.0727

0.1000 0.0545

0.0364

0.0182

0.0667 0.1250

0.0667 0.1167

0.0667 0.1038

0.0667 0.1000

0.0667 0.0917

0.0667 0.0833

0.0667 0.0750

0.0667 0.0667

0.0667 0.0583

0.0667 0.0500

0.0667 0.0417

0.0667 0.0333

0.0667 0.0250

0.0667 0.0167

第五节 机动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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