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发(作者:丰田小霸王7座商务车价格)

小客车竞价中标通知书

广州产权交易所(下称本所)受托,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

量调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

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所受托组织竞价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

简称“指标管理机构”)2022年12月份拟配置4010个广州

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其中单位普通车增量指标400

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3610个。1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

下简称“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

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22年12月26日9:00-15:00,连续竞价6小时。单位和个

人同时单独投标。

四、竞价方式

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招标,不统一安排报价。竞买人经指

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查确认的申请代码和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合格并激活后,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

()进行报价。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获得指

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

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一)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2022年12月

13日至2022年12月24日,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

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

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

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

系统版本操作指引》),并于2022年12月24日17:30前完

成支付操作。

(二)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以竞买人名义向本

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并以达账时间为准(即竞

价保证金最迟到达本账户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17:30

时)。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

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

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

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

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投标人填写并提示银行预留投标保证金,备注(即投标人

13位申请码,请勿填写中文等文字)准确完整发送至本所上述

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导致无

法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

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

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时起,可以在

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竞买人需要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事项的,应亲

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自2022年12

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

(三)竞买人获得多个申请编码的,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

付一次竞价保证金。

(四)此次竞价保证金只对应此期竞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

金将由本所按规定退还。若要参与下期竞价的,需按下期竞价

通告规定时间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

七、资格激活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的、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

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

12月26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进行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竞拍成交,竞价保证金划分为两

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

息,于2023年1月3日前退还。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

金和利息分别退还,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合

并退还(下同)。

(二)2023年1月6日前返还已结清交易价款的买方存款本金

及活期利息。

因投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不完整导致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

不成功的,交易所将在2023年1月9日后在竞价系统中公布

尚未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本息退还清单,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数

据变更手续和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2

月29日止,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线

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成交价款。线下

可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引的广州市非税收入

代收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在线可按照《广

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

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扫一扫缴款书等支付方式结清成

交价款。成交价款一经缴付将不予退还。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

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

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

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不予退还上缴财政。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起,登录

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

到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对外业务办公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指

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3年1月3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

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查询《广州市中小

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二)服务电话:020-、020-12345。

广州产

权交易所

2022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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