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发(作者:honda crv 价格)

路况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护路段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三、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分级发布”的原则。

四、由**总公司信息监控中心负责路网路况信息发布管理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分公司负责路况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发布工作,并负责养护区域路段路况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五、各级信息部门对养护路段的路况信息发布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第二章 发布渠道

一、根据公众获取信息的不同渠道、方式,各级信息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站、服务热线、广播、电视、可变情报板、服务查询终端、短信平台、报纸、智能通信终端等多种媒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二、路况信息发布渠道包括:

1、广播电台、电视媒体、报纸等新闻媒体;

2、智能通信终端、短信平台等智能终端;

3、114导航服务平台、12328公众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

4、可变情报板、交通诱导屏、限速标志、交通信号指示灯、路段交通标志、隧道广播系统等路面信息服务设施;

5、其他发布渠道等。

三、各级信息部门应根据路网、路段的信息服务实际需求,不断拓宽路况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有效的对内、外发布实时路况信息,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三章 信息发布管理

一、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已通车高速公路基础信息,包括:高速公路的基本情况和运营服务信息等;

2、高速公路封闭、中断或阻塞、拥堵、缓慢通行、畅通等动态运行状况信息,及绕行建议方案、安全提示;

3、高速公路交通管制、交通事故、道路施工、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及建议绕行方案、安全提示;

4、气象信息、恶劣天气预警及提示;

5、高速公路服务功能限制信息及提示。 二、发生上述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及路况,各级信息部门应在获悉事件信息10分钟内,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完成发布。

发布信息后,各级信息部门应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和路况的变化,及时更新信息。事件结束或路况恢复正常后,应在10分钟内更新或撤消。

三、路况信息发布的内容,要根据公众不同需求,结合具体发布方式,体现准确性、时效性,方便查询、浏览,信息内容要求文字精炼、表达准确、要素齐全、通俗易读,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拟发布信息的审批程序

1、各运营管理单位信息部门需发布路况信息时,经本部门领导或被授权人审批后发布。

跨区域及影响范围较大的重大信息的发布,须经本部门主要领导批准,上报至**总公司信息中心协调周边路段发布。

2、需省信息监控中心协调发布路况信息时,由所需单位报省信息监控中心部门领导审批后,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络通知各级信息部门进行发布。

3、相关单位申请协调发布公益信息时,属于全省性信息或重大信息须向省信息监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省信息监控中心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发布;属于区域性信息或一般信息,须向涉及路段片区中心、运营管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片区中心领导审批后,实施发布。 4、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紧急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可口头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先行发布信息,事后再补签书面申请。

5、未通过信息报送(申请)审批流程,公司信息发布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发布任何单位或部门要求发布的信息。

6、申请发布信息的单位或部门须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各级信息部门应及时检查、更新和撤消已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设备信息显示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六、已发布的路况信息,应保存计算机电子记录或人工手工填写的路况信息发布记录。

第四章 各信息渠道发布流程

一、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路况信息发布,由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信息部门负责对预计出现超过2小时的交通中断和阻塞网上填报,由省信息监控中心审核后发布。

二、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网、高速公路管理局门户网站等互联网站的路况信息发布,由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信息部门根据授权,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在网站发布。

三、政务信息的网站发布,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发布。

四、广播电台实时路况信息发布,由省信息监控中心定时汇总各路段路况,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向媒体通报,由广播电台主持人发布。发生突发路况,信息即发即报。

五、电话连线:省信息监控中心媒体连线员通过电话连线在广播直接对外发布路况信息。

六、电视媒体路况信息发布,由各单位媒体接待人员或各级信息部门指定的媒体联络接待人员通过电视采访,结合监控图像在电视媒体播出画面。

七、报纸等新闻媒体路况信息发布,由各级信息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发布的路况进行审核登记后,在媒体发布。

八、114导航服务平台、12328公众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的路况信息发布,由省信息监控中心在省高速路况信息群内及时通报路况共享,实现信息发布。

九、移动通信短信平台的信息发布,由省信息监控中心、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信息部门根据内部工作需要和规程,对内发布路况信息。

十、智能通信终端(含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的信息发布,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使用规程,自主管理发布工作。

十一、可变情报板、交通诱导屏等服务信息发布,由各级信息部门统筹路况信息,确定发布内容和要求,通报其他业务单位发布或利用通信网络远程自主发布。

十二、各运营管理单位信息部门根据路段交通路况和突发事件情况,需要发布通行诱导信息时,按照本部门信息发布规范和操作规程,在10分钟内发布信息,并做好记录。

十三、设有可变情报板、限速标志、交通信号指示灯、交通诱导屏、路段交通标志、隧道广播等监控系统的部门(隧道监控站)根据局部路段路况和事件情况、处置进展及安全需求,按照各系统操作规程,可自主在工作单元发布信息,并做好记录。

十四、各级信息部门应及时向本路段各现场服务单位通报本路段交通路况信息、周边路网的重要路况信息,对外向过往司乘人员发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员交通出行。

第五章 信息发布工作要点

一、重要路况优先原则

1、当同时有多条信息需要发布时,应优先发布对交通通行有影响的路况信息。

2、当同时有一条以上的路况信息需要发布时,应优先发布交通管制、封闭、中断或阻塞信息及绕行路线、变更车道、限速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3、对交通通行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性施工,应提前5日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处置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包括两个部分:“交通安全天气状况预警”和“交通安全道路通行条件预警”。分别由气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发布。

交通安全天气状况预警要求气象部门实时监测、收集即将出现的雨、雪、雾、大风、沙尘暴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气象信息,及时发布交通安全天气状况预警。

交通安全道路通行条件预警由公路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收集养护路段通行条件变化信息,如路面结冰、积雪、积水或者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预警建议,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预警建议及其他有关信息,必要时进行发布。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等级分为三个级别,即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

2、各级信息部门接到气象、公安交管等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按照预警信息级别,通过内部信息渠道,通报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并通过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播发。

三、互联网信息发布

1、路况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应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同意,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发布。

审核重点主要针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编写质量等进行审核;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3、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审核、发布登记表格要留档保存,以备查阅。

4、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5、严格网站安全管理,严防口令、密码外泄;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四、新闻采访及媒体信息发布

1、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对象一般应为新闻发言人或部门负责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记者采访活动要认真对待,全力支持。

未经授权或批准,一般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发布信息。 2、接受采访时,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涉及尚未明确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信息,特别是涉及社会所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不得擅自发布,避免出现报道偏差和失误。

3、遇有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收集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向上级领导汇报。

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新闻发布应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职能分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4、在审查信息新闻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由办公室等综合职能部门进行保密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发布:

(1)涉及省市政府、交通厅局未发布的重要经济数据;

(2)上级机关以保密文件形式布置、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

(3)涉及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厅局文件规定应慎重处理的信息。

五、短信平台信息发布

1、短信平台作为内部信息流转使用,一般不对外部人员发送。

2短信平台使用单位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日常使用管理。任何人不得使用短信平台发送涉密信息、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等。 3、使用短信平台发送路况短信推荐采取“短信模版”方式和发送对象策略管理,以提高信息的规范性。

六、智能通信终端(含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信息发布

1、考虑微博、微信的特点,发送内容应文字简短、重点突出、通俗易读。一般只向社会公众用户发送信息,不接受回复、咨询,不得用企业微博、微信与社会公众用户互动。

2、使用智能通信终端(含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发布日常路况类信息应经例行的业务审核;发布重大活动、政策宣传等内容由业务部门会同审核后向社会公众发布。

七、情报板信息发布

1、可变信息情报板应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及其它与出行信息无关的内容。

2、受情报板自身原因限制,行车途中驾驶员接收信息的时间有限,情报板信息内容应简洁明了,信息不宜过长,图案直观、易懂。

3、路况信息的发布应及时、准确、相关,避免因提供过多的无关信息,干扰驾驶员正常操作行驶。注意信息的时效性,信息发布的内容要随路况实时情况而随时更改。

4、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遵循“采集—处理—发布—撤销”流程,做好发布前的审核,确保信息内容要表达清晰、准确无误。 八、负责限速标志、交通信号指示灯、路段交通标志、隧道广播系统等路面信息服务系统管理的单位(隧道信息中心)应制定路况事件处置和信息发布管理规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

第五章 监督考核

一、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各单位日常业务范围。由省高速公路信息中心对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各片区中心对养护路段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日常监督考核。

各级信息工作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制定考核办法,对信息人员路况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岗位动态考核。

三、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和发布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及时报送、发布、撤消有关信息,或发布虚假、错误信息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未规定事项,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补充。

三、附件:

附件1、可变情报板发布规范要求(试行稿)

附件2、可变情报板推荐用语

附件3、《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1

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规范要求(试行稿)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日常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情报板信息服务功能,为司乘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出行参考,根据有关规范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二、情报板信息发布工作原则

1、针对性原则

可变情报板一般用作速度限制、入口或车道控制、道路条件、气象状况及其它静态交通信息的显示,特别是位于道路上的可变情报板,其所发布的突发性路况信息可以立刻与车辆前方道路状况相对应,引导车辆的出行。可变信息情报板应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及其它与出行信息无关的内容。

2、简洁美观原则

信息描述内容要求语言简练易懂,图形简洁,语言文字精炼,信息排版要美观大方,用语用词无错别字。单屏显示信息文字一般在12个汉字左右;当信息内容超过情报板合适容量时,可将信息按语意、字段合理分隔,缩短间隔时间播放(2-5秒),也可采用滚屏形式播放(信息不宜过长,字数在20个汉字以内)。

信息排版要美观大方,文字要居中,文字字体一般使用黑体,便于司乘人员辨认,提高视觉效果。红色的可视距离最远,而且非常醒目,特别适合用于发布重要交通指令信息(红色表示禁令性信息);黄色穿透能力较强,可视距离比较远,在夜间及恶劣天气条件下能较好的起到信息提示的作用(黄色表示警告性信息);绿色的可视距离比较短,适合发布一般性的提示信息(绿色表示一般提示信息);特殊情况下,重要信息可以重复显示或闪烁播放。

在发布交通信息时,应考虑高速行驶时驾驶员的生理、心理特征,根据当时的天气、时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信息发布方案,使交通信息具有较强的视觉刺激作用。

3、审核在先原则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更改信息内容;情报板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标准进行审核,做好发布前的审核,经负责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以确保信息内容要表达清晰、准确无误。

4、实用有效原则

情报板信息发布要迅速及时,针对性强,具有实际效果,注意以下原则:

(1)要有利于司乘人员行车方便和安全。

(2)有利于应急处置情况下车流调整和疏导。

(3)有利于收费和消费服务告知。

5、路况优先原则

同一位置情报板有多条以上的信息需要发布时,信息发布应遵循先急后缓的优先级别进行发布。情报板信息发布安排优先顺序:

A、道路路况信息,以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站点拥堵提示,交通管制告知、通行诱导及绕行提示等特殊路况信息优先;

B、天气预警提示信息、服务提示信息;

C、节日特殊时段信息、宣传标语信息;

D、行车安全提示信息;

E、其他信息。

6、及时更新原则

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情报板信息发布的内容要随路况和情况适时更新、修改。

三、可变情报板发布信息内容分类:

1、正常路况下提示信息:包括服务提示语、实时道路路况、气象信息、安全警示语、高速公路行车须知等。

2、特殊路况信息:包括交通事故、道路施工或养护、道路及站点堵塞提示信息;交通管制告知、通行诱导及绕行提示信息。恶劣天气下提示信息等。

3、重大节日祝辞或温馨提示等。

5、公务宣传标语、政务信息等。

四、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与管理

1、情报板路况类信息发布由路段信息部门牵头,工区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以配合。

2、情报板信息发布应由情报板管理或发布单位负责,信息审核由该单位值班领导负责,实施操作发布人为相关责任人。

4、路况类信息发布前,路段信息部门值班人员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认真拟稿、校对信息内容,值班领导审核把关后在《信息发布审批表》上签字,再由值班信息员按照审核后的稿件进行发布。

如遇路网特殊情况需要,省信息监控中心通知路段情报板信息发布内容,值班信息员应认真记录好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工区值班主任签字后予以发布。

5、工区安排路况信息发布时,当班操作人员要认真拟稿、校对信息内容,报本工区值班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做好登记。

6、信息发布后,操作人员每班要对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复核,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7、情报板信息的发布操作应认真操作,并做好信息发布详细登记,定期整理归档。

8、信息部门值班人员应借助网络条件对各情报板发布内容进行轮巡,及时督促各站、区纠正失效信息。

9、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准确性。根据信息的时限要求及时更换、删除信息内容;根据路况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纠正失效、错误信息。连续发布的信息在班次轮换时,要进行交接。

10、严格控制非路况类信息发布,外单位要发布非路况类信息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领导批准并确定发布内容后,方可安排发布。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发布外单位信息。

六、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有悖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信息不得发布。

2、情报板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系统进行日常查看,如有异常及时组织排除故障;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进行可变情报板进行轮视和维护,并备份系统的操作及安装程序,确保情报板正常运行。

如有路况信息发布需要,而情报板发生故障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告知、提示的方式予以补充。

3、工区养护巡查人员要注意道路主线情报板屏板的发布内容,发现信息内容与实际路况有出入、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修正或维修。

4、各单位要将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工作的纳入考核内容,对信息发布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延误、失误及时纠正,对引发不良影响的责任事件的当事人要予以相应的处理。

附件2

可变情报板推荐用语

一、恶劣天气可变情报板发布

1、雪——信息提示语:

雪天路滑,请您谨慎驾驶;

雪天路滑,请您加大车距;

雪天路滑,请您减速慢行;

雪天路滑,限速80KM;(小雪)

雪天路滑,限速60KM;(中雪)

雪天路滑,限速40KM;(大雪)

能力度低,打开雾灯(中雪、大雪)

大雪天气,道路暂行关闭;

大雪天气,禁止通行;

所有车辆必须就近下高速或进服务区;

道路封闭,请驶离高速;

2、雨——信息提示语:

雨天路滑,请您谨慎驾驶;

雨天路滑,请您减速慢行;

雨天路滑,请您加大车距;

雨天路滑,限速80KM;(小雨)

雨天路滑,限速60KM;(中雨)

雨天路滑,限速40KM;(大雨) 能见度低,务必谨慎驾驶;(中雨、大雨)

能力度低,打开雾灯

3、雾——信息提示语:

雾大能见度低,请谨慎驾驶;

大雾天气,减速慢行;

大雾天气,限速40KM;

能见度低,务必加大车距;

能力度低,务必打开防雾灯

(浓雾)大雾天气,道路暂行关闭;

大雾天气,禁止通行;

所有车辆必须就近下高速或进服务区;

道路封闭,请驶离高速;

4、路面结冰——信息提示语:

路面结冰,道路暂行关闭;

路面结冰,为了您的安全请绕行;

路面结冰,禁止通行;

所有车辆必须就近下高速或进服务区;

道路封闭,请驶离高速;

5、大风——信息提示语:

注意横风;

大风天气,务必谨慎驾驶;

大风天气,务必减速慢行; 6、降温、高温信息提示语:

气温骤降,请及时更换车辆用油;

高温天气,谨防爆胎。

二、路况信息可变情报板发布

1、道路事故信息提示语:

前方*公里处事故,请注意安全;

前方*公里处事故,车辆在xx处分流;

因事故封闭xx方向,请绕行;

因事故封闭高速,请绕行。

2、道路施工信息提示语:

前方*公里处施工,请注意安全;

通行施工路段,请减速慢行;

**处施工,车辆在xx处分流;

**处施工,建议绕行。

3、交通管制信息提示语:

勤务管制,高速封闭;

交通管制,高速封闭,请绕行;

前方*公里处交通管制,请提前绕行;

**处交通管制,请提前绕行。

4、交通拥堵信息提示语:

前方*公里处行驶缓慢,请提前绕行;

前方*公里处交通拥堵,请提前绕行; **处交通拥堵,建议绕行;

**-**行驶缓慢,建议绕行。

三、其他信息可变情报板发布

1、一般安全提示信息提示语

进入高速,请系好安全带;

进入高速,请确保货物绑扎牢靠;

禁止占用应急车道行车;

保持车距,小心驾驶;

安全行车,平安旅途;

高速行车,保持车距;

进入隧道,请开启车灯。

2、服务提示语信息

XX交通公众出行热线12328;

XX高速客服热线12122;

**XX高速客服热线035*-*******;

3、其他信息

天气信息;……

时间信息。……

4、节日祝福语

祝您**节日快乐

附件3

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审批表

单 位: 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批发):

核稿:

信息来源: 主办单位:

拟稿人:

发布内容:

附件:

校对:信息输入和发布操作员

发布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时_____分

发布时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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