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发(作者:海马汽车被严重低估)
关于公司部分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无法正常使用的报告
公司于2001年购置的两台依维柯牌客货车,车号为甘D.09201、甘D.09202; 2003年购置的尼桑牌皮卡车,车号为甘D.16709。3台车从自购置之日起,先后用于公司物资运输、生产现场大小修等工作。目前,因以下原因无法上路行驶:
一、2台客货车因使用年限已达15年(一年两审)、行驶公里数达40万公里车况较差;车内各操作悬挂系统老化,车底盘变速箱漏油经多次维修更换封油阀无效,仍然漏油,经常性维修无法得到完全处理,造成维修费用增加,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车辆行驶有关规定,已达到客货车报废年限;
二、3台车辆营运证因使用年限到期停止审验,只能在厂区范围内行驶,若上路行驶,运管部门将处于200—20000元的处罚,影响正常使用。
综合管理部运输中心
2016年8月19日
尊敬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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