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发(作者:东风轿跑车)
2022威海小学入学政策
为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经区教育分局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布局实际情况,遵照有利于学生入学方便、有利于
师资合理配置、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严格入学管理,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严格控制入学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
日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
2.经区户口学生。
经区有房产的,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
手续或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等原件。经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3.区外户口学生。
经区有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
手续)等原件。经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居住证、经区用工
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
执照等原件。
4.涉外子女。
经区内有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证(或不动产证)及交款发票、契
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三种票据任选其一,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居留许可及学
生居留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后住证
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儿童计划免
疫接种证、体检证明。经区内无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证、居留许可
及学生的后留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公安部门
备案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
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
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证明。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1.严格控制学区和班额。全区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划分学区,依据学生户口
和住址,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严禁跨学区入学、严禁超班额招生。
4.涉外学生入学。涉外学生由经区教育分局按照汉语语言测试成绩、报名顺序
和居住地等安排到皇冠小学、实验小学、九龙湾小学、新都小学、青岛路小学、长
峰小学、蒿泊小学、明珠小学、皇冠中学南北校区、新都中学、凤林学校、曲阜学
校、窗山中学、泊于中学。各学校外国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0%。
5.只有经区居住证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容纳能力及暂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到以下
学校就读:
小学:窗山中学小学部、泊于中学小学部;中学:窗山中学、泊于中学。
(三)加大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保障力度。
1.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权利。
对于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要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健全各类档
案。要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
在奖励、评优、加入少先队和共青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给予与当地常住户口
学生同等对待。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和鲁政发[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
意见》(威政发[2006]91号)精神及我区教育实际,在执行省定班额情况下,外来
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按以下顺序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一是在学区内有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二是在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
照或正式劳动合同的;三是其它情况的,按务工时间长短分配。如果居住地所在学
区的学校班额已满,则由经区教育分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
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经区教育分局要做好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对符合我区学
校招生条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学校不能歧视,一
律按正常儿童同等受教育权利给予登记,安排入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
童实行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利。
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港
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商子女,在招生政策范围内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二、学区划分
曲阜学校中学部:凤林路以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南至经区界;珠海
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的经区区域。
商山中学:窗山镇驻地及各行政村。泊于中学:泊于镇驻地及各行政村。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分布。
皇冠小学:上海路以北,海滨南路以东的经区区域。
实验小学:齐鲁大道以北,青岛路以东,上海路以南,黄海路以西。
九龙湾小学:黄海路以东,大庆路以北,海埠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包括华
发公寓楼);黄海路以东,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
蒿泊小学:上海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珠海路以北,铁路线以东;华夏路以南,
嵩山路以东,铁路线以西,深圳路向西延伸以北。
长峰小学:嵩山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平度路以南,海峰路以北。
青岛路小学:嵩山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海峰路以南,华夏路以北;华夏路
以南,统一南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新都小学:齐鲁大道以南,珠海路以北,香港路以西,青岛路以东。
新港小学:东海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
凤林学校小学部:齐鲁大道以南,香港路以东,凤林路以北,海埠路以西。
海南路小学:珠海路以南,青岛路以东,凤林路以北,香港路以西;凤林路以
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南至经区界。
明珠小学: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东,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西;齐鲁大道
以北,海埠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南。
商山中学小学部:山镇驻地及各行政村。泊于中学小学部:泊于镇驻地及各行
政村。
(三)新苑学校(环翠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区域分布。
经区招生范围:珠海路以北,嵩山路以西,深圳路向西延伸以南经区区域。
三、招生工作安排
8月29日前,根据招生工作要求,完成中小学分生工作。
8月29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通过爱山东APP个人中心,查看录取通知
书。
8月30日,全区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工作,对待新生及家长要热
情接待、服务周到。
2.严格收费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收
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并根
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
[2006]125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
通知》(威政办发[2007]71号),认真做好学生免收杂费工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
子女就学的各项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收涉外学生的学
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威海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
发[2011]51号)要求,做好涉外学生入学收费工作。教育分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收
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
3.各中小学校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转学手续,转入学生必须在假期或
开学半个月之内办理转入手续和学籍注册手续,学期当中不予办理;各中小学校要
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新生报到、新生学籍注册同步进
行。
五、其他
1.因皇冠小学老校区内部装修刚结束,为确保孩子健康、减少家长疑虑,暂不
启用老校区,皇冠小学所有学生仍在皇冠小学悦海校区就读。
2.因新苑学校校额已满,嵩山路以东、珠海路以北、铁路线以西、深圳路向西
延伸以南区域学生安排至我区学校就读,其中中学为新都中学、曲阜学校,小学为
新都小学、蒿泊小学、曲阜学校。
3.因海埠小学校舍及配套设施陈旧,现将海埠小学整体搬至新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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