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发(作者:房车的价格是多少钱一辆)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二、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57

项目名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子项名称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四、受理机构

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五、决定机构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提交行驶证原件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十、申请接收

接收材料联系人: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317—

办公地址: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六年内免检)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出具机动车登记业务退办凭证

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登记审核岗

申请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十二、办理方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

3、办结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审批结果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合法权益因公安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公安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实地检查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盐山县城南南杨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

2.电话咨询:0317—

3.信函咨询: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邮 编:061300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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