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发(作者:蛇标野马gt500多少钱)

探讨2013清单规范与不平衡报价法

建筑业的有序发展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对工程价款进行精细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统一约定,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为工程价款精细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法律依据。因此,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运用报价技巧时,应牢牢把握新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各项规定,以期获得更多的收益。

1 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与投标报价的关系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工程变更等变化导致应予以计算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对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若仍按原单价计价结算,对发包人带来不公平;如减少过多,若仍按原单价计价结算,对承包人带来不公平。为此,清单计价规范针对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做出了规定,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公平。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时,不能机械地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各部分的综合单价,以期提高所得工程价款的现值。应充分考虑到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各项规定,将清单中所填各部分综合单价更加理性地给出,以免实际合同价款与预期合同价款出现较大的出入。

2 新旧规范在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上的差异

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章合同价款调整中第1节第1条规定,工程量偏差、工程变更等15项事件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其中第6节工程量偏差共3条,是在2008规范相应基础上改写的。第6节第2条为:“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该条规定了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方法,与原规范不同之处在于,原规范规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0%时调整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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