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路虎揽胜故障率真的很高吗)
汽车之家商城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签署。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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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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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乙方是汽车之家商城网站(下称“商城”)的运营商,甲方希望使用乙方网站开展经营活动。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汽车之家商城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
一、 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商城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将就商城服务制定特别规则(下称“特别规则”),如特别规则与商城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特别规则为准。
(二)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乙方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甲方。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商城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甲方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 本协议不涉及甲方与商城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 定义:
(一) 商城:指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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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城网上交易平台:指商城上供用户在线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用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有关商城网上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示的含义。
(三) 乙方B2C平台:又称“商城”,指商城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URL为:,是商城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四) 甲方及甲方注册:甲方必须是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声明与保证的组织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乙方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甲方B2C服务账户,并追究其使用商城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注册是指甲方登陆商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接受商城规则及流程并同意履行本协议以最终激活其乙方B2C服务账户的过程。
(五) 商城B2C服务账户:又称“商城账户”,即甲方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又称“商城B2C用户名”或“商城用户名”。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商城B2C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商城B2C服务账户;
(六) 服务:是指由乙方在乙方B2C平台向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
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网络信息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商城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方与其它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合同、评价其它用户的信用、参加乙方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乙方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
2) 乙方B2C平台活动推荐位服务:指乙方B2C平台举办的商业推广活动页面中的推荐位展示服务;
3) 三级域名服务:指甲方经乙方审核批准可使用的商城域名下三级域名的服务,该服务必须遵照商城颁布的有关三级域名的规则经乙方审核通过方能开通使用;
4) 积分推广服务: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通过商城平台实施的商业推广服务,具体规定见本协议第十一条;
5) 店铺专用BBS服务: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专用BBS空间,供甲方发布与自销商品有关的信息,并收集商城其他用户对其商品及服务的反馈;
6) 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商业推广、广告等服务,由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确定。
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乙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乙方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甲方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甲方在此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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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八)
支付宝服务: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甲方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甲方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的中介服务。
支付宝账户:甲方使用支付宝服务时由支付宝公司为甲方提供的一个唯一的编号,由甲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甲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证明文件提交:
证明文件提交:甲方欲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必须向乙方或乙方指定合作方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提供信息的相关证明。具体证明信息内容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甲方出具的证明联系人获得甲方授权的证明;
5) 其他乙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根据甲方经营类别的不同查验不同的信息)
信息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信息(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上述信息变更后使得甲方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责任条款:甲方同意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甲方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三、
(一)
(二)
(三)
四、 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服务的甲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执照;
(二) 确认接受并愿意签署本协议;
(三) 提交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获得乙方认可;
(四) 已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成功缴纳保证金;
(五) 甲方没有发布违法、违规商品或信息的处罚记录;
(六) 申请时间符合以下要求(选择适用):
1) 距离最近一次收到“系统审核不通过”通知已满七(7)日;
2) 距离最近一次收到“人工审核不通过”通知,或主动退出商城,或因收到保证金催缴单而未在十四(14)日内足额缴纳导致退出商城已满三十(30)日;
3) 距离最近一次被强制清退商城已满九十(90)日。
(七) 其他乙方认为需满足的条件。
五、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 甲方符合乙方的申请条件,且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3 / 11
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乙方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二) 甲方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在线公示于商城的规则和流程。
(三) 甲方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服务。
(四) 甲方发布于商城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商城的规则、流程。
(五) 甲方对其发布于商城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六) 甲方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七) 甲方在乙方商城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 甲方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九) 甲方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甲方同意不对商城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商城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十一) 甲方承诺对其店铺专用BBS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专用BBS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城规则的信息予以立即删除。
(十二) 甲方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乙方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乙方免责。
(十三) 甲方认可其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当然导致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即必须经过乙方对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甲方认可乙方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乙方评估、判断为准,甲方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十四) 甲方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十五) 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商城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甲方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乙方商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商城相关规则进行处理,甲方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十六) 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商城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甲方承诺对乙方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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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商城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甲方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甲方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甲方发布商品的乙方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甲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对甲方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作出回复。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乙方没有义务对所有甲方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1) 第三方通知乙方,认为某个具体甲方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 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乙方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乙方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甲方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甲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乙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乙方有权在商城公布甲方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对于甲方在乙方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乙方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甲方在此授予乙方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乙方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甲方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乙方会在甲方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乙方cookies。乙方允许那些在商城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甲方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在甲方登录时获取数据,乙方使用cookies可为甲方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cookies,甲方将不能使用服务。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费用规定: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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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甲方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1) 技术服务费(包含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
2) 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
(二) 技术服务费(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服务费)费率规定:
1) 技术服务费由年费、实时划扣部分两部分组成;
2) 技术服务费年费为10000元/年,甲方须一次性交纳;
3) 实时划扣部分以商品支付宝成交金额的__%为约定的费率计算技术服务费并实时划扣;
4)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未到期终止,根据协议终止的具体时间,乙方将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年费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协议已履行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将协议未履行期间的技术服务费年费对应的部分向甲方返还,实时划扣部分由协议终止时停止划扣。
八、 甲方付费条款: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 技术服务费:除非协议方另有书面合意,技术服务费年费应由甲方在服务开通之前预存转账于乙方的支付宝账号,服务方可开通。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以甲方通过商城达成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乙方通过技术系统自动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划扣指令,按协议方约定的费率进行实时划扣。交易额以支付宝技术系统记录的甲方支付宝交易额为准。
乙方将于每个自然季度开始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就上季度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向甲方开出服务费发票。
(二) 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以本协议附件或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
九、 服务的开通:
(一) 服务将在以下条件满足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开通:
1) 甲方签署并接受本协议;
2) 甲方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申请条件;
3) 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保证金已被成功冻结;
4) 甲方已按本协议第七、第八条约定完成费用支付;
5) 乙方未向甲方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知。
(二) 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乙方将按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服务开通日。
(三) 如甲方签署并接受本协议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或乙方因任何原因向甲方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知,则乙方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十、 保证金:
(一) 保证金的额度:
甲方应缴保证金数额为:10000 RMB(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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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证金及其管理:
1)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乙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向维权用户支付甲方预缴保证金:
1. 如服务期内甲方未有违反乙方各项规则的行为,且至停止使用服务后三(3)个月内,甲方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乙方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预缴的剩余保证金,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乙方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a) 在商城进行的交易中,如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致买家受损时,甲方同意乙方有完全的权力根据乙方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
b) 在符合适用于乙方B2C平台的相关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的情况下,如甲方未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向买家履行相关义务,则乙方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向买家退款。
c)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和/或商城任何规则,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乙方的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罚金(罚金),则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乙方损失的金额或违约罚金(罚金),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乙方有权无限期要求支付宝公司继续冻结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 乙方如使用保证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甲方。在向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赔付完成后,应向甲方出具必要的赔付资金往来凭证。
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使保证金总额始终保持不低于根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保证金数额减少,则乙方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继续冻结甲方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以补足保证金;如余额不足,则甲方应在赔付发生后三(3)日内补足。
5. 保证金不足期间,乙方将部分或全部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如在乙方发出通知后三(3)日内甲方仍未能补足保证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 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甲方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故导致乙方向买家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乙方因上述列明的原因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乙方有权:
a) 要求甲方偿付乙方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或
b) 要求支付宝公司将甲方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以补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如乙方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2) 甲方对买家、任何第三方以及乙方的赔付责任不以保证金的数额为限;除对甲方保证金的处置外,乙方不对买家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任何其它赔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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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同意本条款所述保证金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协议之约定用途和程序使用。
十一、 协议的终止:
(一) 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 乙方单方解除权:
如甲方违反商城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乙方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甲方进行处罚。如甲方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二手商品、走私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则乙方除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外,还有权自甲方支付宝账户全额划扣其所有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违约金。
(三) 甲方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乙方B2C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商城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 如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和/或活动费用,且在乙方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五)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六)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 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保留乙方B2C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甲方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甲方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甲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3) 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保留该甲方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前在乙方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乙方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4) 协议终止之前,甲方已经上传至商城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乙方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甲方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信息达成交易协议的,乙方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乙方有权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七) 如在协议期内,非因甲方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则甲方有权凭乙方就本协议开具的发票原件及退款申请要求乙方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如有的话)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未履行服务费用均不予退还。积分推广活动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回。
十二、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且经过乙方审核通过后(或书面签署后)即告生效,除非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条件发生,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 有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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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下所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乙方收悉为准。
乙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10层
邮编:100080
收件人:乙方B2C客户经理(收)
乙方可自@.com邮箱向甲方在商城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
十四、 保密条款:
(一)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在协议终止后持续三年。
(二) 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三) 若甲方违反该条各款约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保证金。
(四) 任意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除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支付守约方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违约金。
十五、 乙方的法律地位
商城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乙方成为甲方在商城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乙方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甲方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甲方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商城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支付。
十六、 有限责任:
(一)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乙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乙方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二) 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甲方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甲方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三)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四) 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乙方不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9 / 11
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1) 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
2) 通过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3)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4)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5) 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十七、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甲方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不对任何甲方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全部承担。
(二) 甲方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乙方B2C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支付宝服务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乙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还可就违约行为向甲方追偿。
(三) 除本协议及商城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八、 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三) 乙方于甲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甲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十九、 协议附件清单: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
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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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3月18日-2012年9月18日。有效期半年。
2. 商城中所售产品若之前参加过汽车之家团购,涨幅不可超过之前团购价格的20%,未团购过的产品,乙方有权根据同类产品的市场定价,与甲方协商修改商城售价。
3. 在顺丰快递接受和配送范围内,要求所有商品均采用顺丰快递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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