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发(作者:东风风神新款越野车)
故意开车压人不构成轻伤案例分析
据网传视频,2022年5月23日晚18时31分,无锡市梁溪区一市场内,一名身穿黑色短袖上衣的男子站在一辆特斯拉轿车前,与驾驶员沈某某发生争执,不料特斯拉轿车突然加速将其撞倒,前后轮相继从其身上碾过。伤者很快被送愿意ICU抢救,幸而无生命危险。
驾车碾人的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本案中,沈某某故意开车撞人并碾压,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就本案来看,客观上已经产生了沈某某驾驶特斯拉冲撞并碾压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受伤的后果(是否构成重伤需要最终司法鉴定),出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要认定沈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应当重点考察沈某某的主观故意。
沈某某的行为虽然危险,但沈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是排除其故意杀人罪的关键。综合考虑本案发生的过程,被害人死亡并不是沈某某追求或放任的结果,沈某某如果只是想让对方的身体受到伤害,即只有伤害的主观意图,那么沈某某伤害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沈某某驾驶汽车高速撞击并碾压被害人,其应当知道该行为可能造成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而沈某某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因此,沈某某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
此外,由于本案是由于双方发生争执导致,被害人本身可能具有过错,即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这个因素可能会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直接影响对沈某某的具体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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