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发(作者:123123违章查询)
哈弗h9改天然气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哈弗h9天然气建设,提升全区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使用覆盖面,率先在全市完成“改天然气”全覆盖,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在我区已开展三年“改天然气”工作基础上,继续实施第二轮“改天然气”改造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天然气”涵盖范围
与第一轮“改天然气”相比,第二轮“改天然气”扩大了工程涵盖范围,包括经营性餐饮场所、承担政府公益职能的民办非企业场所(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养老机构等)(以下简称第Ⅰ类场所);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体门店中的非经营性餐饮场所(具有潜在安全隐患或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以下简称第Ⅱ类场所)。
不具备“改天然气”条件的场所,也可采取“瓶改电”方式。
二、总体方案
第二轮“改天然气”建设由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实施,其中第Ⅰ类场所“改天然气”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第Ⅱ类场所“改天然气”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按照“统筹规划、能改全改、分类实施”的总体原则,在第一轮“改天然气”基础上,稳步推进第二轮“改天然气”工程。
(一)统筹规划。第二轮“改天然气”工作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纳入全区年度工作计划和区“十四五”规划,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城开公司、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应同步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
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密切协作,切实提高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分类实施。在目前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摸底情况基础上,结合瓶装燃气餐饮场所房产归属等实际情况,分类推进以下工作:
1、关于区及区级以下国有、集体资产。全面完成第二轮“改天然气”或“瓶改电”,不整改的则进行业态调整,原则上20XX年XX月底前全部实施到位。
2、关于其他资产。引导和动员房产所有人和经营户积极实施“改天然气”提升改造。对不具备进行“改天然气”提升改造的经营场所,鼓励商户实施“瓶改电”改造或改变经营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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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场所,实施,燃气,改造,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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