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发(作者:奔驰ml350suv报价及图片)
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操作提醒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一)
一、系统登录问题
1、生产环境的地址
答:生产环境地址:50.2.32.166
2、何时需要清理IE缓存?
答:由于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是用JAVE开发的,使用缓存可提高运行速度,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清理缓存:
(1)系统进行升级后,首次登录;
(2)更换操作员,此时应关闭所有打开的IE窗口,并清理缓存;
(3)每天首次登录;
(4)操作时出现莫明其妙的问题,应清理缓存,重新再试。
3、如何IE清理缓存?
答:双击IE,打开网页--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在常规项下,点击删除点击“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两个按钮--在内容项下,点击“清除SSL状态”并确定。
4、同一操作员代码能否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
答:目前允许同一操作员代码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以后将不允许),但不允许同一台机器上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操作员代码,也就是一台机器只能允许一个操作员进行操作。
二、签单操作提醒
1、车辆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准确录入
由于单车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商业车险的续保及无赔款优待系数,均需与行业车险平台交互,因此车辆信息页的“是否新车”、“是否外地车”、“是否已上牌照”、“是否未还清贷款”、“是否为过户车”标志要准确录入,才能保证平台返回的系数正确。
2、签单时,要先录入归属机构、归属人、经办人、业务来源、渠道代码信息,否则系统会提示“商业险保费无法厘定”或 “此条款没有配置” 。
3、预借发票的打印
在见费出单系统中操作,不要在承保系统中打印,容易出现问题。
4、取消核保和撤销核保都是由签单人员操作。
取消核保:是在核保通过之后的操作。
撤销核保:是投保单已到核保系统,处于待核保状态,没有任何核保员(包括自动核保)进行过处理,此时可以撤销核保。
三代中的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操作均由出单员主动发起,无需核保员操作。
取消核批:撤消核批与取消核批功能类似于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功能,但由于大部分批单不涉及保费变化或退保费的,无需见费处理,
因此一旦通过核批是无法取消的,只能在此基础上再做批单,所以批单提交一定要慎重。
5、车主录入:
车主不在客户平台交互,录入车主时,不需要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6、未上牌照非新车承保录入:
场内行驶的未上牌照的非新车录入时,应选择已上牌照,车牌号处录入“临+发动机号后六位”或“特+发动机号”。否则系统提示“商业平台:初登日期大于9个月的车辆不能送新车标记”无法厘定保费,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强调:“WJ”是武警牌照,不是所有新车号牌的开头字母。
7、整备质量二代与三代不同:
在三代中批改二代车险保单,车船税信息中带出的整备质量是按照二代系统以“吨”为单位,三代是以“千克”为单位,批改时要手工修改,不然会将车船税按照二代带出的信息对车船税产生批退。
8、贷款银行特约录入问题:
约定贷款银行应选择代码为901738,在括号内录入受益银行名称,按照系统自动带出的贷款银行特约,保存后会自动消失。
9、DZB交强险定额保单
(1)定额单录入时,在投保方案栏中,点击查询,选择对应方案即可产生保费。
(2)缴纳车船税必须点击“计算税额”,否则不会自动带出车船税。
10、在三代系统中查询不到投保单、保单、批单业务
答:请先检查一下系统默认的时间,有可能是由于业务时间不在默认时间范围内。
11、投保人、被保险人为一人,车主为另一人,如果同时投保商业和交强,商业有特别约定,交强没有特别约定
答:交强险车主约定有代码,代码为:901586。
12、已刷卡,交费生成保险单号了,但收付费接不着信息
答:看其收付费权限是否是市公司权限。
13、如何取消关联单?
答:初审标识为初始值时,查询出关联单,勾选需要删除的投保单号,点击删除投保单,系统提示:确认要删除该投保单吗?点击“确定”,系统提示:同时删除关联单吗?点击“取消”后,系统提示:投保单***号删除成功。
14、对于未涉及退费的批单也需要录入开户银行和开户帐号
不涉及退费的批改,开户银行名称输入“无”,开户银行帐号录入“0”。
15、对于在外省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投保交强险
因税务机关名称和代码都是按照我省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预置入系统中的,不包含外省的税务机关信息。遇到在外省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可以在特约中约定完税机关名称和完税凭证号,提交核保时,同时上传完税凭证扫描件。
16、DAB商业险定额保单
DAB在三代中是商业险定额保单,与二代系统是不一样的(二代是交强险定额保单)。因我省已无商业险定额单证,签单人员一定注意不要在DAB项下录入,有摩托车和拖拉机业务一定在对应的DZB、DAA、DZA中录入。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过户车辆,交强险仍给予费率优惠
答:对于车辆所有权转移的交强险业务,如果平台自动带出了优惠,需先在“ 车辆信息”里选择“是否过户”,再进交强险浮动标识里选择“所有权转移”,这样系统就不会自动给优惠。
2、商业车险的无赔款优待系数和客户忠诚度系数无法勾掉?
答:商业车险的无赔优和客户忠诚度系数是平台返回的,但允许手工向上调整,如果不想使用的,不要将勾去掉,正确操作是手工上调优惠折扣窗口的系数(如可上调为100、110等)。
3、如何选择续保上年单车保单?
答:投保单续保查询条件:(1)上年保单号;(2)号牌号码+号牌类型;(3)发动机号+车架号(或发动机号+VIN码)
4、续保保单带不出不计免赔?
答:二代系统中免赔条款为各主险合并计算的M(不计免赔),而三代则将各主险的不计免赔单列单独计算,所以在二代导入时无法识别M含哪些主险,没有带入到三代,需要手工录入。
5、续保车辆,上年无车架号且无法修改
答:先按续保信息正常操作保存,生成投保单号后再查询进行增加或修改。
6、三代系统里怎么查印刷号信息?
答:汇总信息里可以查询,保(批)单已打印的流水号。
7、车辆种类是搅拌车,使用性质为营业性,条款类型选择特种产品后车辆种类自动变成不区分营业非营业,而且车辆种类自动变成罐车挂车,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答:根据条款费率规章,特种车是不区分营业和非营业的,因此使用性质应选择“不区分营业非营业”。如客户要求使用性质录入为营业,则可在录入时,在使用性质栏中选择其他营业车辆,在重新选择车辆种类为搅拌车即可。
8、系统提示:存在空条款,不能进行保费厘定
答:说明在保险责任页面中,点击了新增附加险,但没有进行相关险种的选择,删除即可。
9、摩托车没有本地计算栏,计算不出保费。
答:摩托车定额单录入时,在投保方案栏中,点击查询,选择对应方案即可产生保费。
10、如何修改出单机构?
答:在汇总信息页先把原来的出单机构删掉,再选择与归属单位一致的出单机构,才能够把收付费信息按保单归属机构传送给收付费系统,否则可能误传送到出单员的归属机构(这点对已实现出单集中模式的公司非常重要,因为出单中心人员均归属给市公司,不修改出单机构,则会将收付费信息误送至市公司)。
11、归属人员处没有相关业务员的代码可以选择
答:直销人员数据来源于HR系统,营销(即个代)人员数据来源于销售管理系统,三代系统提供的可选择归属人员显示数据为所选择归属部门下的所有状态为“有效”的直、营销人员。注:由于销售管理系统中的人员状态(有效或无效),根据合同有效期和代理资格证有效期自动调整,所以营销员信息也会随之动态变化;还存在该归属人员的归属单位不正确的情况,如归属在市分公司而不是在支公司,导致出现无法选到该业务人员的情况。
12、为什么盗抢险、自燃险的保额与二代不一致?
答:三代车辆使用年限的计算与二代不符。
二代计算已使用月数方法是:已使用月数=(签单日期年-初登日期年)×12+(签单日期月-初登日期月);
三代计算已使用月数的方法是:已使用月数=(起保日期年-初登日期年)×12+(起保日期月-初登日期月)
在此基础上,检查起保日期的“日”与初登日期的“日”比较:
若起保日期的“日”<= 初登日期的“日”, 则需要将已使用月数减1,表示天数相比不满一月。例如:
起保日期为2011-06-25,初登日期为2010-07-25 时,已使用月数为11;
起保日期为2011-06-24,初登日期为2010-07-25 时,已使用月数为10;
起保日期为2011-06-01,初登日期为2010-07-26 时,已使用月数为10;
二代计算结果一律为11个月。
注:为减少与2代系统算法差异性,对于续保业务的初登日期可录入为当前初登日期的月份1日,例如,续保业务初登日期为2009年10月,在3代系统中录入2009年10月1日。
13、DGA、DAE业务来源为个人代理有时无法保存,生不成投保单?
答:暂时解决方案:投保单信息录完后,不点“汇总信息”中的“计算跟单费用”,直接点保存,这样就能够生成投保单号了,同时会生成相应的跟单费用信息。
14、在三代系统中查询不到投保单、保单、批单业务?
答:首先检查一下系统默认的查询时间,有可能是由于业务时间不在默认查询时间范围内。其次检查车险产品代码是否正确,如:机动车提车保险产品必须在DGA里查询,机动车提车暂保单产品必须在DAE里查询。
15、如何在三代系统中更加准确地查询投保单、保单、批单业务
答:点击“高级查询条件”可提供更多的查询条件。
16、查不到电销的投保单、保单?
答:电销投保单、保单查询:要把险种DAA换DAT电销业务投保单查询,在右上角,承保画面由\"DAA机动车商业保险\"换成\"DAT机动车保险电话销售专用产品\"。查询保单时,要点击“高级查询条件”,产品代码DAT删除后再查询即可。
17、已刷卡,交费生成保险单号了,但收付费接不着信息
答:看其收付费权限是否是市公司权限。
18、在录入短期交强险时找不到计算方式栏,提示:短期单,计算方式只能选择: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路,距报废期不足1年的。
答:请在车船税栏中计算方式处选择短期的类型
19、两张及以上的投保单并笔收付的问题
答:以两笔非关联单的散单业务举例,在见费出单环节,
第一步:将要并笔计算的第一笔投保单号填写至单证号码处,点击业务数据查询;再将第二笔投保单号填写至单证号码处,点击业务数据查询。
第二步:在汇总计算中,点击计算,选中第一笔、第二笔业务前面的选项,合并在一起计算。
第三步:按照正常流程做交费信息。
20、查询码为空的问题
答:在投保单保存后,如果没有生成对应的查询码,证明没有和平台交互上,即使缴费也无法生成保单,此种情况下请重新录入;在进行缴费时,如果关联单的状态不一致,比如一个是核保通过,一个是待同步,请不要对单独一笔业务进行缴费处理,需要删除重做。(摩托车、拖拉机、不平台交互,不产生)
21、已生成交费通知单未交费的业务如何修改?
答:已生成交费通知单未交费业务如需修改请做如下操作:
(1)在见费出单模块下点选见费出单交费-查询-输入交费通知单号
(2)点选交费信息-操作-作废
(3)点选汇总信息-注销
(4)投保单查询-取消核保,之后可对原投保单、批单进行修改操作。
22、见费出单系统交强险与商业险无法分项交费,必须一次性完成交费金额?
答:由于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关联单,按照见费出单的要求,必须一次全部收付。
23、已完税的,输入已完税和税票号,平台交互后怎么又出来了税款?
答:若已完税的保单,应先选择完税,再进行交强险交互,在“本年应缴”手工改为0后保存,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同时出单员还应注意查看缴费计划,确保没有交纳车船税的信息。
四、团单相关问题解答
1、团单方案退回从哪看退回原因
答:在团单查询管理中,车辆维护信息中,双击审核批次即可看到。
2、团单注意事项:
(1)团单方案没有审核通过前,绝对不要先“转投保”。
(2)团单方案审核后,转投保的投保单不要再提交方案审核,而应直接提交核保。
3、团单名称录入有什么要求?
答:团单投保方案的方案名称必须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适用情况必须填写党政机关客车、企业机关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公路客运、出租租赁、城市公交等客户群分类,否则核保人员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非营业车辆(包括党政机关客车、企业机关客车、非营业货车)
团单方案的方案名称必须为被保险人,且转投保的投保单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且与方案名称保持一致。不再使用政府采购作为团单方案名称,只能按各个被保险人分别建立团单方案。
营业车辆(含营业货车、特种车、公路客运、出租租赁、城市公交)团单方案的方案名称允许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名称,如使用投保人名称作为方案名称,则转投保后投保单的投保人为同一人,且与方案名称保持一致;如使用被保险人名称作为方案名称,则转投保后投保单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且与方案名称保持一致。
4、车队是不是没有续保这一项了,每次都需要重新建车队并添加车辆?
答:三代车队可以续保原二代车队的车辆,只要是续保的车队车辆无须重建,二代的原车队车辆信息已导入三代车队中,导入规则:合同号不为空,保单>=10,目前车队只初始化09年1月1日后的团单中涉及到的车辆信息。即该车队为09年以后建立,且大于10辆,该车队的车辆信息便在三代中存在,车队名称等同于投保人名称,生成的车队编号均为KDAA2009开头,以后大家若做续保车队无须再新建车队,只要先在车队查询中用车队名称(原二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查询出已导入的原二代车队车辆信息,记下车队编号,便可新建团单进行车队关联,这样大家在车辆信息页面中选择车辆时就会发现所有要续保车辆均在其中,直接选择续保即可。在转投保时,规则和二代一样,如果该转投保车辆存在上年度续保保单,仍可按单车续保一样的进行续保处理,可大大节约出单人员车队出具团单的时间。
五、批改相关问题
1、是不是二代系统中的业务在三代里做批改的时候,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主不能并为一条批改,只能分别批改?
答:二代的保单在三代中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是三条信息,一定要分别批改。
2、二代系统中出具的新车保单在三代中无法做新车上牌批改。
答:二代新车导入三代系统无法识别其是否已上牌照,只能进行全单批改处理。
3、三代系统如何变更归属人?
答:在三代中不允许批改归属机构、归属人、渠道。
4、混保单批改能否使用?
答:2010年就不存在混保保单了,因此三代系统中的混保单批改功能是无效的,必须商业险和交强险分别批改。
5、批单只要通过核批就无法取消?
答:三代增加了D打头的批单申请号,批单申请号一旦通过核批,生成E打头的批单号就不能取消核批了,这和二代不同。
六、核保相关问题
1、从哪里看提交业务现在核保占用人是谁
答:承保管理系统----工作平台----核保信息查询----流转信息,就可以看到核保员是谁。
2、三代承保意见的使用
答:在每张投保单的汇总信息中间有一条承保意见,若有特批或特殊承保的投保单要向核保人员说明情况的,请在承保意见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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