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王建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

2024年1月15日发(作者:进口帕杰罗v73)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58号。 负责人:张天晓,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国杰,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建威,*,1991年9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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