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发(作者:金杯s50图片及价格)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发展的阶段

从十五世纪末开始,西欧自然经济日趋衰落和解体,商品货币关系日益发展,城市和农村出现了手工业者和农民的急剧分化,资本主义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需要大量货币资本,因而开始了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是商业支配产业,流通支配生产,商业资产阶级力量大大超过产业资产阶级力量,因此产生了以流通过程为研究中心的重商主义学说,代表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一、15世纪末到I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

马克思曾指出:“16世纪至17世纪和地理发现一同发生并曾迅速促进商人资本发展的商业上的大革命,在封建生产方式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中,曾经是一个主要的起推动作用的因素。世界市场的突然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增多,欧洲各国都要支配亚洲产品和美洲富源的竞争热,殖民制度,都对生产的封建束缚的破坏,起过巨大的作用。”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扩大了世界市场,促进了商业、航海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为重商主义的产生、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和统治阶级的开支不断增加,因此西欧各国迫切需要黄金。而在当时欧洲人同东方的贸易中,向外输出的黄金远远地超过流入的黄金数量,大批黄金流出欧洲,造成了西欧各国黄金的缺乏。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一系列地理新发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它促进了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

二、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商业资本就已出现,但当时它还是比较弱小的,受到封建制度的种种限制,因而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大。直到11——14世纪,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商业资本才逐渐发展起来。在商业资本发展的过程中,资产阶级与封建制度的矛盾和斗争也逐步激化,同时又有封建王朝与各邦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资产阶级在经济力量上的壮大,使他们日益要求更为有利的政治权力,要求取消封建制度加给他们的种种限制。而掌握政治权力的地主、贵族和僧侣们则极力反对给资产阶级以政治权力,为了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他们用赋税以及其他财政、行政手段,侵吞资本家的利润,压制他们的发展。这样的矛盾,往往引起资产阶级的各种反抗斗争,领土阶级也无情地对这种斗争进行镇压。但是,与此同时存在的封建王朝与各邦国的矛盾,却也使资产阶级能够和封建统治者取得一定的妥协,并达成某种意义上的联合。当时的欧洲,每个国家又都分成众多邦国,它们各自为政,不服从中央政府的号令,而且各有各的财政政策,各收各的税,对商业资本的发展极为不利。这样,封建王朝就和商业资本家有了某种共同利益。君主要统一国家,需借助商业资本家的财力,而商业资本家也需借助君主的权力和兵力,为自己提供便利的经商条件。因而,封建王朝和商业资本家就在一定时期结成了联盟。这样,就使封建国家的财政和经济政策带上重商主义的因素,重商主义也往往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那些比较著名的重商主义者,也以干预、制定和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为己任。

总之,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分工的扩大,进一步引起对商品需求的增长,从而加速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并促进了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同时,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也扩大了原有的市场和开辟了新的市场,促进了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市场为商业资本的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场所,推动了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对外贸易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之一。西欧各国当时在不同的条件下,陆续地发展了对外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结合着海盗行径和对殖民地人民残酷和血腥的掠夺,使西欧各国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本,商业资本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

三、政治的要求和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

在政治上,当时西欧国家处于封建王权和封建领主割据统治下。而商业资本的发展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消除割据。封建国王为了削弱领主的力量,加强自己的权力,维

持庞大的军队和豪华的宫廷生活,也日益需要大量货币,需要商业资本的支持。因而国王与商业资本家结成联盟,实行重商主义政策。由于封建割据限制了商业资本的活动,威胁着商业交通的安全,因此商业资本家坚决支持国王加强力量,消除割据,建立强而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以保证商人在国内市场上畅行无阻地进行商业活动,并使他们能够以封建国家的武装力量为后盾,掠夺殖民地。这种联盟清楚地反映在当时西欧各国所实施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上。在封建社会晚期,西欧各国适应上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出现了重商主义政策和重商主义学说。

重商主义盛行的时期,也是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这是一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时期。早期资产阶级代表,为了反抗封建主义和宗教的禁锢,采取了恢复古希腊思想家们的学说,加以新的解释,来阐述自己的世界观的做法。其思想的核心,就是“人本主义”,提倡和宣扬人在世界上的主导地位,与“神”的统治挑战;强调个人的欲望、需要和权利,号召为争得人的生存条件,使人性得到解放而斗争。人本主义的主要代表是马基雅弗利 (1469-1527年) 和格老秀斯 (1583-1645年),他们分别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做了系统表述。此外,还有诸如但丁、莎士比亚、达·芬奇、拉裴尔等伟大的文学家和艺术家。哥白尼的日心说和伽利略等人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也都是文艺复兴的伟大成果。重商主义本身就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文艺复兴在经济思想领域的表现,在当时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四、重商主义发展的二个阶段

重商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大约从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十六世纪下半期到十七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无论早期还是晚期重商主义者,都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态,都把货币多寡看为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标准。但是,在如何增加货币上,他们之间却有不同的主张。

1.早期重商主义

大约从15世纪初到16世纪中叶,是早期重商主义活动的时期。由于本国商品生产还不够发达,早期重商主义者极力主张国家采取行政手段来控制流通,以使本国保有更多的货币。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采取行政的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和积累货币财富,鼓励吸收外国货币。各国都有法令规定外国商人必须将出售货物所得的全部货币用于购买本地的商品,而本国商人输出到外国的一切商品,必须换回金银。为了增加货币和限制货币输出,当时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根据早期重商主义者的主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各种法令,甚至规定严厉的刑罚,禁止货币输出国外。与禁止货币外流的同时,这些国家又想方设法吸取国外货币。政府通过法令,规定外国商人必须将出售货物所得的全部货币,用于购买当地的商品。一些国家比如英国,还设立了一些专门的机构,监督羊毛输出时是否照章缴纳了出口税,监督商人在出卖商品时收回的货币中,必须包括一部分外国铸币或金属,以便运回英国。

早期重商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海尔斯和法国的蒙克莱田。

约翰·海尔斯(?-1571年)是英国早期重商主义的代表,撰有《对我国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一书,全书用对话体写成,参加对话的人有骑士、商人、手工业者、农夫、神学者。其中神学者是中心人物,他的话代表作者的意见。海尔斯写《对我国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时,正是英国土地革命的高潮时期,也即“羊吃人”的时代。由于对外贸易的需要,商人和地主相勾结,迫使农民失去土地,并把农业变成牧业。海尔斯这本书里的各种人物,都各自诉说对这种经济变革的态度。其中骑士、商人、农夫、手工业者都互相埋怨,把因变革而引起的动乱归因于别人。惟有神学者超然地站在一切阶级之上,宣传其似乎“超阶级”的“真理”。神学者的发言中,对货币外流深感不安,他认为,贬损货币的政策所造成的大量成色不足的铸币,使得物价上涨和成色足的铸币外流。据此,他反对贬损铸币。神学者发言的中心,是如何使货币保持在英国国内,他说从外国输入商品是有害的,特别是输入本国能制造的商品害处更大。外国人从英国赚去的货币,永远离开了英国,而本国人相互贸易所赚得的货币,却仍然留在国内。

因此,他主张英国应当把羊毛制成织物,这就可以使大部分劳动者得到工资,使商人得到利润,而且不致造成货币外流。也就是海尔斯本人认为,保住本国货币,赚取外国货币的主要措施,就是提倡保护关税,反对输出原料、输入成品的观点。

蒙克莱田本人是一个金属器具的制造业主,正是从事资本主义经营的实践,使他对当时法国的经济状况有了较深入的了解。蒙克莱田的主要著作是《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他是第一个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的人,这一术语很快为人接受,并沿用至今。

蒙克莱田把社会划分为三个阶层,即贵族、僧侣和平民,他极力强调第三阶层的社会作用,说他们最受人轻视,但实际作用却最大。在第三阶层中,最重要的又是商人。商业是所有行业的目的,商业的目的又是利润,对此,应当大力保护。他认为利润是诱使商人冒险的条件,只有让他们有利可图,才能使之“置生死于度外”,去冒海上和陆上的种种风险。他迎合当时君主们的口味,把利润说成是同外国争斗的工具,说国内利润的让渡,对国家来说,并无损失,外贸中的利润,则像吸水筒,可以从外国吸来财富。因此,蒙克莱田要求严格管制对外贸易,反对外国商品,特别是奢侈品的输入,以防止法国的黄金外流。

可以看出,早期重商主义者力图在国内把货币以贮藏货币的形式积累起来,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早期重商主义者的这种思想被称为货币差额论。马克思又称它为货币主义。

2.晚期重商主义

晚期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应该允许将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国外商品的购买。不过他们要求在对外贸易中必须谨守的原则是: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必须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取得的货币总额。其目的仍然是要保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为此,晚期重商主义者提出对外贸易必须做到输出超过输入,即保持出超。在他们看来,国家的物质财富虽然随着出超而减少,但是货币的数量却增加了。

晚期重商主义者为了鼓励输出、实现出超,主张国家必须实行保护关税的政策。保护政策在早期重商主义时期就已被重视,当重商主义鼎盛时期,这一政策就成了重商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保护关税的重点已经不是限制本国货币的输出,而是鼓励本国商品输出,限制国外商品的输入,以保护本国手工业和商业。此外,国家通过进口税,保护本国的工业,抵抗外国的竞争。例如,国家对输入本国的外国商品课以高额关税,或者禁止进口本国不需要的商品;禁止本国的原料输出,而对需要进口的工业原料等则不加限制,有时更以优惠的条件鼓励商人输入原料。

为了保证对外贸易的出超,晚期重商主义者积极鼓励扩大出口商品的生产,扶植和保护本国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我们知道,晚期重商主义活动于16世纪末至18世纪初,它是资本原始积累已接近于完成,商业资本已逐渐强盛,并开始向产业资本转化时期的反映。晚期重商主义已经进一步认识到商品与货币的内在联系,认为商品是货币的基础和来源,只有商业发展,商品充裕,才能换得大量货币。因而,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不但要看它所拥有的货币,更重要的是看它的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程度。要发展工场手工业,又必须有足够的劳动力。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鼓励迅速增加人口,以解决当时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力不足的困难。

总之,晚期重商主义者的基本原则是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商品输出,限制商品的输入。其特点是通过调节商品的运动,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晚期重商主义者的这种思想被称为贸易差额论。为了发展对外贸易达到出超的目的,晚期重商主义者支持西欧一些主要国家采取扶植和鼓励制造出口商品的工场手工业的政策。

早期和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实际上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不同阶段的不同的特点和经济要求。在早期重商主义时期,商品流通还刚刚发展,信用制度尚未发展起来,流通中需要大量的贵金属。因此,早期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在任何时候货币平衡的结果必须收入大于支出,力求用贮藏的形式积累货币,因而主张国家应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货币的不断增加。 晚期重商主义者认为在一定时期内,国家从对外贸易中获得的货币入不敷出是可以允许的,只要贸易平衡的结果,保证货币能够最终地流回国内,使国家货币财富增多就可以;同时,他们还认为不一定要求所有对外贸易都是出超的,而只要在对外贸易的总额中,出口大于进口,就会保证有更多的货币财富流入本国。这种观点已充分地显示出把货币作为资本的职能,货币已被看作是增加货币的手段,而货币又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不断增多,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认为不能限制这个运动。由于贸易差额论与商业资本的要求相适应,因此马克思称晚期重商主义是真正的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理论的特点

重商主义者利用人文主义观点来观察和研究经济现象,主张“少买多卖”、对外贸易顺差论、国家干预经济等经济观点。

一、重商主义的经济主张

(一)国家主义观点。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力量的强大是发展经济和聚集金银财富的首要条件。他们反对封建割据,主张中央集权,反对分散的封建经济和地方主义经济,提倡国家经济、民族经济,务必使本国能自给自足,不依赖外国;强调国家一切经济活动,都应服从于增进国家富强及战胜外国劲敌这一目标。凡有利于这个目标的就加以鼓励,否则就严加干涉。

(二)奖励人口出生、管制食物价格。重商主义者主张增加人口,有以下几个理由:第一,人口多是军队的来源,从而可以增强国防力量。第二,人口多是劳动力的巨大源泉,从而会压低工资,使出口商品价格便宜,这既可加强竞争力量,击败外国商人,又可通过出超,换回大量金银。所以,他们一致认为,人口乃一国真正的力量。为了增加人口,他们鼓励早婚,奖励多子女家庭,劝阻独身和当修道士,同时,禁止人口移出,鼓励人口移入。与此相联系的政策是,禁止人口移动时把生产工具和制造图纸携带出国,以免别国得到科学技术上的好处。

为了维持众多的人口,他们认为必须有足够而便宜的食物,因为便宜的食物,会使劳动力价格低落、成本下降,有利于本国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所以,他们主张开垦荒地,利用自然资源多产粮食,同时,由国家管制食物的进出口贸易,物价低时,禁止输出;价格高时,鼓励输入。

(三)尽力积累贵金属。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天然是货币。一个国家必须金银多,才能使经济繁荣,因为可以扩大贸易,振兴工业。他们还指出,金银以外的一般商品,只能满足一种欲望,金银则不然,它虽然也是一种商品,但它能直接换取任何商品,所以是国家最好的财富。对外贸易的目的,不在于取得一般的商品,而在于取得金银货币;而金银货币的增加,又可以降低利息率,诱致国内投资的增加,由此带动生产活动巾的就业增加。显然,他

们并不懂得金银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也不懂得金银只是交换价位的代表。他们的货币增加可以降低利息率、刺激投资的论点,为三百年以后的凯恩斯加以发展。

(四)对外贸易是财富增殖的源泉。重商主义者不了解资本家剥削的实质,把财富增殖说成是产生于流通领域。在论证这个问题时,他们把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区别开来。认为国内贸易,只是货币从一部份人手里移转到另一部份人手中,是已经存在的货币积累的循环,对国家来说没有任何财富增加,因此,国内贸易是非生产性的。可是,国际贸易就不同了,当输出超过输入时,会引起金银的流入,所以,国际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殖的直接来源。但是,他们也不忽视生产,认为生产是创造财富的前提。

一个国家争取对外贸易有利差额,重商主义者还有一个“外国支付收入”的论点即认为,当商品输出时,外国人支付了制造这些商品雇佣人员的工资;反之,进口则是本国支付了外国人的工资。所以,为了在国际收付平衡中实现“外国支付收入”的有利差额,政府应减少从国外进口。

这个贸易有利差额的论点,是重商主义的中心思想。因为重商主义者对问题的考察只停留在流通领域,并且把流通领域又视为货币增殖过程的流通,或者说,是由G一W一G’所组成的货币资本的循环,它是商业资本所特有的运动形态。由此,他们便错误地认为一国财富和价值的增殖是由国际贸易的买卖行为产生的。

既然认为财富产生于国际贸易的顺差,他们便极力主张国家的一切措施必须保证国际贸易有利差额的实现。在他们看来,国际贸易有利差额,不仅是一国取得金银的经济手段,也是一种摧毁别国经济力量的政治手段,因为“一国之所得,即他国之所失”。由此,他们采取的方法是:两种限制进口措施—保护关税和限制输入,四种鼓励出口措施一奖金、退税、协定和殖民地贸易。用这些办法来贯彻“少买多卖”原则,并以此作为无金银矿国家获得贵金属的主要源泉。

重商主义者把国际流通视为财富和价值增殖源泉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把不等价交换的殖民地贸易排除在外,在一般情况下,输出商品,赚得利润,那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国际市场上的实现。又由于当时物价不断涨,但是工资不是与商品价格成比例地提高,结果实际工资下降,又扩大了剩余价值,增加了对外贸易的利润,带回更多的金银。如果参加殖民地贸易,则巨额利润的取得,是对本国工人和殖民地人民的掠夺。

(五)强调生产劳动的必要性。重商主义思想家认为:自然资源是财富的基础,劳动是创造财富比自然资源更重要的要素。一个国家如资源缺乏,只要人民勤奋也可使国家昌盛,荷兰就是一个例子。他们还把劳动区分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认为工厂主私农场主是生产的,因为他们的生产物会向国外输出,带回更多的货币(大于成本)。对商人则持保留态度(未提出国际贸易商人的生产性,对他们来说,应该是生产性的),说他们的事业是可尊敬的。零售商、僧侣、医生、律师和演员等的劳动则认为是非生产性的。他们敦劝政府,应把非生产劳动保持在最低限度,让更多的劳动人口从事生产性活动或移转到更有用的职业上去,比如开垦荒地、养鱼、牧畜或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等。这个生产劳动的观念,即资源与劳动相结合,部份是中世纪经院学派的遗产,因为经院学派把自然资源视为是上帝的恩赐,这种恩赐为劳动所利用,所以它是上帝“以劳动为代价而出售给人类”的。因此,人们必须从事生产劳动。后来亚当·斯密也有这种区分,目的在于使一个社会尽量把人力投在生产劳动上。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服务行业日益扩大,非生产性的劳动的比重日益增长,发达国家中的生产劳动的人数己日趋下降。

(六)航海政策。航运政策是重商主义国家对殖民地掠夺的重要工具。他们认为发展航运事业,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它不仅由于强大的舰队给国家带来荣誉,而且运输收入也给国家带来直接的利益。尤其是,强大的舰队实质上是殖民帝国的支柱,是统治和镇压殖民地人民的工具。因此,他们鼓励和补贴造船事业,鼓励本国船舶服务于国外贸易和殖民地贸易的运输工作,降低本国船舶所运商品的关税,加重外国船舶运输商品的关税。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都采取类似的这种政策。例如,英国“航海条例”就有这样一些规定:外国船舶不许在英国沿海打渔运货;英国殖民地一切进出口商品一定要用英国船,否则禁止贸易;殖民地不许外国船舶活动,殖民地产物只许运往英国或英国其它殖民地。这些国家,靠航海政策来鼓励造船业,壮大海军力量,以取得海上霸权。

(七)殖民地理论。重商主义者把殖民地看作是宗主国的补充。认为一国工业原料不足而仰赖外国资源是违背重商主义原则的,只有从殖民地攫取原料产品,才可以使外来的商品也变成本国的。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依靠商业掠夺这个“经济纽带”,把帝国各部份结成一体,使宗主国和殖民地互相依存,让殖民地滋养宗主国,限制殖民地同其它国家贸易,限制殖民地生产对宗主国有竞争性的商品,殖民地只能是宗主国的原料供应地及工业制成品的市场。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样一来,一个不能自给的国家,就可以变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帝国。

重商主义者从现实生活去研究问题,把观察到的经济现象加以简单的综合、整理、分析和归纳,最后得出一系列经验主义的结论,构成他们的经济观点。主要有如下特点:

首先,从人文主义出发来观察和研究经济现象。重商主义用“人”的观点,即用商人的观点来独立地观察和研究经济现象,不再从《圣经》教义出发来寻找答案,从而使经济思想从宗教的枷锁下解放出来。第二,破除古代经济思想的“二分法”原则。古希腊以来形成了经济思想的“二分法”原则,即把经济现象分为“经济”和“货殖”两类,前者应予以肯定,后者应当谴责,至多也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无法避免的罪恶而来容忍。重商主义则把“货殖”——以货币产生货币的方法作为研究的中心,从而克服了对商业的歧视。第三,以因果观点来观察现象。第四,对外贸易必须保持顺差,其基本原则是“少买多卖”。第五,国家应积极干预经济活动,利用行政措施和立法手段使金银尽可能多地流入国内。当时流通支配生产,商业资本发生压倒一切的影响,致使重商主义者对问题的探讨,局限于流通领域,因而这种理论有一定的局限性。“现代经济的真正科学,是在理论考察由流通过程过渡到生产过程时开始的。”[1]这些学说是由欧洲各国的政治家、商人、牧师和哲学家所提出的,大多是在商业政策上反映出来,它们虽因时间地点不同,互有差别,但其特点是有共同性的。

重商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局限性

重商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早进行理论探讨的经济理论。重商主义所考察的对象已不是家庭管理,而是一国的财富增长,它在经济思想史上做出了一定贡献,占有极其重要历史地位。

一、在研究内容上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

重商主义所考察的对象已不是家庭管理,而是一国的财富增长,涉及到广泛的社会经济问题,正是从重商主义开始,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拓宽到一个新的领域。同时,重商主义考察财富的增长的途径是将国家放在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环境中。所以,从这个意义说,重商主义是现代“开放经济模式”及宏观经济学的先导。同时,重商主义研究财富增长的途径是着

重于流通,特别是对外贸易,这也为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另外,重商主义主张保护本国商品的更多出口,因.为它可以增加国内支出;认为货币的流入会刺激工商业,增加国内就业,这些观点是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乘数观点的萌芽。

二、有助于人们对资本主义初期的经济状况及商业资本利益的认识

重商主义者把货币看作是真正的财富,而且还认为货币必须投入流通才能增殖,这些观点表明,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和刚产生的时期,重商主义者就直率地说出了,在资本家的心目中,财富并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是货币。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使命是赚钱发财。货币已不是一般的交换手段,而且具有资本的职能了。这些观点尽管论述还很粗糙,但有助于人们对资本主义初期的经济状况及商业资本利益的认识。

三、重商主义的历史作用

在西欧,如英法等国由于实行了重商主义政策,积累了大量货币资本,促进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在今天,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被称为原始的国家干预主义,成为凯恩斯经济政策思想的先导。同时,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西方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仍必须考虑到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重商主义对发展顺差外贸和转口贸易的重视及在外贸中运用保护关税政策以促进本国商品出口的思想,对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仍有很大的借鉴作用,要发展市场经济,无疑应重视对外贸易的作用,以此推动经济向外向型发展。

但是,重商主义的时代虽然还是封建主义时代,然而随着生产的增长,商品货币关系已经相当地发展,商业资本的活动范围已十分广泛。商业发展推动人们去积累货币,因为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它可以购买任何一种商品。货币成了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作为商业资本代言人的重商主义者,不可能超出当时那种对货币和财富看法的粗陋水平。他们“坚持交换价值的、坚实的、可以捉摸的和闪闪发光的形式,坚持它同一切特殊商品对立的一般商品的形式。”因此,他们宣布金银即货币是唯一的财富。这样,他们就把货币当作商品流通的最

终目的,也就是把在流通领域获得交换价值或“抽象财富”当作决定生产的目标和推动生产的动机。

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从而把财富同货币混为一谈。虽然如此,但他们在封建社会的晚期,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和逐渐成长的童年时期,就正确地说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使命就是赚钱。

重商主义者从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出发,并进而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在对外贸易中保证做到商品输出大于输入,才能有更多的金银流入国内,从而才能不断地增加一国的国民财富。这样,重商主义者就把财富和利润的来源归结为流通过程。这种关于财富和利润来源的见解,也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因为在封建社会的晚期,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商业资本占有重要地位。

重商主义者关于货币和财富的观点,表明了他们根本不理解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从而也不可能理解财富的真正源泉。货币不过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发展的产物,是交换价值发展的必然结果。货币虽然也是商品,但和一般商品不同,它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交换价值就在货币上取得了完成的姿态。这是由于金银具有充当货币材料最合适的属性,一般等价物才最后固定地由金银来充当

重商主义的主要代表

一、海尔斯

英国海尔斯的思想,表现了早期重商主义的特点。他的著作《关于英国公共福利的对话》

(有人说原作者斯塔福德,仅对该书作了补充)。那时英国的情况是:由于圈地运动的结果,大批农民丧失了土地,无以为生,到处流浪,由于新大陆发现,大量价值较低的贵金属流到欧洲,英国物价,陡涨不已,人民生活水平趋于下降,由于皇室的挥雷无度,国家支出浩繁,财政上求助于虚值铸币的发行,造成足值的铸币大量流往国外。所有这些经济上的变化,引起英国社会普遍不满。

海尔斯的著作,主要是讨论物价问题。他把当时英国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归之于四种罪恶所造成[1]。全书用对活体裁写成。对话的人物有骑士(封建贵族的代表)、商人、手工业者、农场主和牧师。他们相互指责,把造成社会痛苦的责任诱诸对方,各人都从自己的阶级利益讲话。因当时神学的影响尚未消除,牧师是对话的中心人物,倾向于商业资产阶级。他的议论在力图证明一切不幸的造成乃是经济政策的不当。其主要观点如下:

(1)反对虚值货币。认为货币的名义价值必须与实际价值相一致。金与银所以能执行货币的职能,仅因为它们是商品的缘故。所以不足值的铸币(虚值货币),必然造成它本身的价值低落,把足值铸币排斥于流通之外,被人窑藏或流出国外(即劣币驱逐良币)。他把十六世纪英国物价上涨三至四倍的原因,以及足值货币外流的原因,归结为铸币的损坏(发行虚值货币)。因此,他批判了当时流行的货币名目论观点。指出,这种观点不懂得货币是商品,误以为国家可以任意创造货币,它是代表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观点。他主张债务应按发生时金银硬币的价值来偿还。

第一,他认识了货币是商品,认识了货币价值与商品价值的联系。

第二,他找到了当时英国物价上涨的一个埋由,即增加不足铸币的流通量。

第三,他认识到货币学说的阶级住,打击了当时流行的为统治阶级辩护的货币名目论。

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他的货币观点是有一定的进步性的。它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国家发行成色不足的铸时的要求。

他的错误在于:第一、把货币看做普通商品,不知道货币与金银的区别,从而使他成为货币金属论者。第二、他不知道,在流通中不足值货币的贬值,只有在它超过必要流通量时才会发生,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会贬值。第三、当时物价高涨的原因,不止铸币贬值一项,还有生产金银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下降的原因。

(2)反对金银出口。他认为金银输出国外,是国家社会的极大损失。他反复说明自国外输入商品的害处,认为进口商品就要引起金银外流,英国只有尽量多偷出少输入,才能吸收贵金属,增加金银库存。金银库存充足的好处是:一旦发生战争时,可以从国外购买军火,当

农业歉收时,可以进口谷物。于是把保存金银视为国际贸易的指导原则。为此,他主张实行高关税政策,以防止金银外流。

这个论点是错误的,因为,把尽量多卖少买视为国际贸易的指导原则,是行不通的。出口是为了服务进口,是支付进口的手段。完全依赖外国输入固然不对,但是,进口作为一种自力更生的补充手段,则是十分必要的。

(3)反对原料输出。认为防止足值货币外流,只是消极方而的措施,还必须采取积极方面的措施,即纠正贸易政策。当时,英国输出羊毛,输入毛织成品,他认为是不合算的,因为后者比前者的价格高。因此,主张重税于羊毛出口,发展英国毛纺织工业,以成品形式代替原料形式输出。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劳动力有工作可做;另一方面又可以赚回更多的货币。他还指出,凡是英国能生产的商品,即使价格较外国同样商品为高,也最好使用国货,禁止从外国输入,以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

二、安东尼奥·塞拉

安东尼奥·塞拉是意大利人(生卒年代不详)。生平无从查考,仅知他曾因私铸货币下狱。著有《略论以金银充分供应无贵金属矿王国的手段》一书。著作封面是署名医生。这本书于1613年出版,同属晚期重商主义作品。《略论以金银充分供应无贵金属矿王国的手段》的主要论点如下:

(一)贸易差额分析。他认为国际间金银货币的流动,完全决定于国际收付差额的变动,由此他对国际收付的组成项目,进行了分析。认为各国之间的所有交易是直接地和间接地互相联系着,一切通过汇票的清算,都要由货币支付来补偿,所以唯一增加金银的方法,就是鼓励商品和劳务输出,以实现国际收付有利差领。他还指出获得贸易有利差额的各种条件:要有超过本国需要的工业制成品供应出口,要有肥沃的土地生产出多余的农产品输出国外;要有富于冒险精神的人民到海外去开创事业,争取盈余;更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经营国际商品的居间商业,赚取巨额利润。

(二)反对货币管制。主张政府撤销禁止货币出口的禁令。认为要使国际收付不出现逆差,办法在于积.极地奖励商品与劳务的输出,以争取国际收付有利差领,而不在于消极地禁止货币出口。如在国际收付总额中债务超过债权,则输出货币也是完全必要的。在这种情况下,如禁止货币出口,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三)强调国家体制对发展经济的作用。认为一个国家要取得贵金属,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有一个体现国家利益的政治体制及其稳定性。此外,还要有公共秩序、城市自治自由、政治保障和法令规章的稳定性等。对这个问题他有一系列的论证:一个国家首先应发展商业,有了广大的商业,才会在财富上有最大的积累;而广大的商业,又是来自坚实的工业基础,故必须加强工业的发展;但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则决定于一国的政治体制。所以,政治体制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这个论点,实际上是把上层建筑看成第一性的,由它作用于经济基础,推动生产力发展。这是倒果为因的说法,是历史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

(四)首倡土地收益递减规律。认为在工业上递加投资,收益率是固定的或递增的,但是在农业上递加投资则收益递减。在历史土,他是最早提出“土地收益递减律”的经济学家。这种观点就一定时期说,或者从短期观点看,有一定正确性,但从长期观点看,是对于上地生产力的反科学论断,无视科学技术的进步作用。他后来被马尔护斯加以宣扬,并据以论一证其人口学说。

塞拉的经济观点如上,若把他和托马斯·曼的观点作一比较,就会知道远不及曼的学说体系的广博精深。可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家盲目追随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李斯特的意见,不仅把塞拉的著作,说成是在政治经济学的实用上和理论上超过了“一切现代国家”,而且还把它吹捧为“经济学的最新前史的某种入门牌号。”[2]其他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受李斯特的影响,做出同样错误的论断。这显然是不符事实的,也是无视托马斯·受的著作的一种主观臆断。

以上论述了重商主义思想家的经济理论和政治体系。这些理论和实践在历史上是一个进步。因为它冲破宗教法典的禁区,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对经济现象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得出独立的见解;它不顾以往重视自然经济的宗教教条,把考察对象从使用价值移转到交换价值;它不是强调货币作为货币的职能,而是重视货币作为资本的机能,使商业资本空前活跃;它的各种政策,加速资本原始积累,对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需的产业资本起到先驱的作

用;它的理论探素,曾刺激了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发展,推动了研究经济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联系;它的整个实践活动,也加速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重商主义者在理论上仅仅把握了事物的外观,只着眼于流通领域的考察,还未接触到问题的实质。而且从近代经济学的标准来看,他们的理论也是粗糙的,缺乏系统性的,他们大多是实践家,只是注意经济政策的分析,所以对经济理论没有作出重大的贡献。

还必须看到,在重商主义者加速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他们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使无数小生产者丧失生产资料,流离失所,无以为生,英国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最为典型。重商主义者实施保护政策,在牺牲农业的基础上发展手工工场,一方面制造了工厂主,另一方面损害了人民大众的利益,法国的科尔培尔主义最为典型。它的掠夺殖民地的政策,使当地居民备受奴役,并强制推行.单一经济,扼杀民族工业,给殖民地人民造成无穷的后患。

今天的经济学家,也力主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实行保护性措施(出口奖励,保护关税,进口限额和禁运等),鼓吹对外渗透扩张,争夺附庸国,控制别国经济命脉,力图把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过剩商品的市场,以预防危机、转嫁危机和缓和失业问题。这些政策和主张,被叫做新重商主义。

三、托马斯·孟(Thomas Mun)

托马斯 ·孟(Thomas Mun,1571-1641)是英国晚期重商主义的突出代表人物,贸易差额论的典型代表。同时,他又是英国的一个大商业资本家,曾任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和政府贸易委员会委员。其主要代表著作有:《论英国东印度贸易:答对这项贸易的常见的各种反对意见》(1621),《1628年东印度公司向国会下院提出的请愿与申述》(1629)、《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1664)。其中他对贸易差额论作了较系统的理论阐述。马克思称它是重商主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亚当·斯密称它“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准则。”[3]该书的主要思想是:

(一)强调商人和对外贸易在增加财富中的作用。托马斯 ·孟认为,商人是对外贸易事务的承担者,是受之无愧的国家财产的管理者。英国没有金银矿,所以只有出超的对外贸易才是国家致富的手段,国内商业只对对外贸易起辅助作用,并不能使国家增加财富,为此,对外贸易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对外贸易是国家致富的唯一手段。托马斯·孟提出他著名的“贸易差额论”,他指出,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多。其他一切方法,虽然能使货币暂时流入国内,但归根结底都是枉费心机和有害的。他举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假定一个国家有布匹、铅、锡、铁、鱼类和其他产品的充分供应,除此,每年还有价值二百二十万磅的剩余产品输往国外;靠着这笔出口,可从海外买到并输入二百万镑的外国货物,供使用和消费。如果这个国家遵循着这种惯例去从事对外贸易,就可以稳稳地保证这个国家每年增加二十万镑的财富,而且会大部分以现金的形态带回这个国家。他认为,交换有两种:国内交换即国内贸易,与外国人交换即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固然重要,但国家不能由此增加财富。对外贸易则与此不同,对外贸易中的顺差就会以现金方式流入英国,使国家财富得以增加。[4]实际上,用现代国际贸易的术语说来就是:“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即为贸易出口;“我们消费的外国产品”,即为进口。这样,出口>进口,进出口为正,正是达到了贸易顺差的目的。在国际贸易中,最大的问题莫过于进口大于出口,如果一个国家在经过很大努力之后仍不能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就必然日趋贫困,因为既然出超会使国家致富,入超就必然会使国家贫困和衰落。当然,这里的进口货物是指国内消费掉的货物,不是指经过海关入口的全部货物,后者包括一部分再出口货物,而这样的货物的进口不但无害,反而大有裨益。他断言,国际贸易顺差是获取财富的唯一手段,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富多寡的唯一尺度。

(二)反对禁止货币输出的主张。反对货币主义者限制货币输出的原则,要求取消禁止货币输出的法令。托马斯·孟在书中建议金银可以输出,反对限制货币输出的原则,要求取消停止货币输出的法令。他认为,货币扩大贸易,贸易促进货币增加,这话虽然正确,却不能得出结论说是货币是贸易的生命,没有货币就无法进行贸易。在世界上几乎还没有货币活动的时候,由于转账和物物交换,国际贸易也照样繁荣起来,“因此,使贸易活泼、壮大的,不是王国内死藏的货币。而是引起各方面的贩路与使用的,是英国的商品与外国的需要与使用及我们对其商品的需要。”托马斯·孟不认为国内货币存量愈多愈好,却认为货币过多会使

本国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出口商品的用途和消费量减少,竞争力减弱。因此他主张让国内货币存量保持适度的规模,应该减少国内货币存量,将多余的货币输出国外换回商品,以便促进双方的吐出和吸收,使国际贸易量进一步扩大。他提出:“我们还要指出的,只不过是如何将我们的金钱加在我们的商品上面,使它们一块儿输往外国,从而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多的财富”。在这里,他所说的输出商品的同时也输出货币,是为了先买进更多的商品来扩大贸易,等到时机到来的时候,再把这些商品以超过购进时更高的价格卖给外国人,这样就自然会使国家大量增加财富。托马斯·孟在书中援引了意大利和法国各城市已经形成的实际贸易状况,说明在这些国家中,金币和银币都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由于遵守了贸易差额的原则,货币仍流回了本国。

(三)提出了发展对外贸易并最终保持顺差的措施。他要求增加本国商品输出和减少外国商品的消费。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就要缩减对外国商品消费的开支,开垦荒地,种植自己所需的原料。另一方面,增加为出口而生产的产品,这就要求发展本国手工业,增加人日,以满足劳动力的需要,同时,出口商品的价格应注意不能太高,价格的提高应以不使销售量减少为限度,以增加竞争力。他主张发展航运业及转口贸易。他主张用英国船来运输自己的全部商品,发展航运业,这样,既可得运费,又可得利润。这说明他已认识到无形贸易的重要性。他主张不仅要发展短距离,而且要发展远距离运输。同时他又非常重视转口贸易,因为这可带来最大量铸币形式的财富。他要求利用英国有利的地理位置,尽量发展转口贸易,特别是获利丰厚的殖民地商品的转口贸易。他要求实行保护关税。主张对进口商品课以重税,要求减低或免除出口商品的课税。具体的扩大国际贸易(顺差)的途径如下:

1.扩大商品生产,改善产品质量托马斯。托马斯·孟认为,英国应该在不妨碍已耕地现有收入的前提下,利用无边无际的荒地自己生产那些“现在还需要向别人去买的兰麻、亚麻、绳索和烟叶以及其它各种货物,同时进制这些货物入口,可以免得加重我们的损失。”应该象荷兰那样利用海洋大力发展渔业,利用本国的原料,想尽一切办法,用辛勤的劳动促进商品生产和技艺的发展。眼光不能仅仅盯着那些自己有剩余的物品,还必须注意邻国的需求情况,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货物,“在我们的出口的货物里边,我们一定不可以仅仅注意到我们所多余的东西,而且还必须考虑到邻友们的必需品”。即使不是本国的剩余产品也是如此。就是那些它们暂时不需要和尚未在别的地方加工制成的物品,也应尽量加工制造,从中得利。

2.提高本国商品的质量及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托马斯·孟认为,要扩大国际贸易,必须尽量降低产品价格,这一做法虽然会使私人蒙受一些损失,但会使社会得到大得多的益处。例如,某些货物降价25%,可以使出口量增加50%。此外,产品降价还可以把外国竞争对手拍击出世界市场,有利于形成垄断,获得垄断高额利润。此外,要特别重视产品质量,“小心谨慎和孜孜不倦地将我们的努力放到时间上去,拒不偷工减料,做好我们的纺织品和其它工业品,使之获得更大的重视和使用。”

3.减少不必要的进口限制。托马斯认为,政府所颁布的一些法令限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如石料和军火出口的法令就是这样。必须取消那些不必要的限制,减轻国产品出口关税负担,免征用外国原料制成的出口商品的关税。输入的货物,凡是用于再出口的,在关税方面要予以照顾。不能强迫外国人接受英国的现金使用法令,硬要他们以物换物,不准换取现金和汇票。在他看来,英国的现金使用法不但直接违反了商业原则,而且极易遭到外国人的报复而失效,因为“无论什么法令(属于这一类的),凡是我们将在本国加之于外国人身上的,也立即会在他们国内制成法令加之于我们身上的,尤其是我们与之有最大的贸易而心存戒心的邻国,他们都是竭尽全力和无时无息地要使他们的贸易能与其他国家同样享受到平等的权利。”

4.大力发展远地贸易和转口贸易。托马斯·孟强调指出,必须注重和扶植偏僻地区和非常遥远的国家的一切贸易,特别是亚洲的一些国家之间的贸易。因为与近地贸易相比,远地贸易能够维持规模更大的航运业,训练出更多的海员,带来更多的利润。关于这一点,他写道:“我们在这些印度的商品上所得的财富,是大于出产它们的国家和本来拥有它们的那些人民的,这些商品是他们国家的自然财富。” 月他举例说明,假定胡椒在这里是经常值二个先令一磅,倘使它是从在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那里购来的,那个商人在那里或者要付二十个辩士一磅,倘使这一批胡椒是从印度采购来的,那么货价最多不会超过三个辩士一磅。根据他的计算,用十万英镑从东印度买来的胡椒,在意大利或土耳其至少可以卖到七十英镑。所以他说,我们的国王和王国的最有利的贸易是在东印度的买卖比例上。这样通过远地贸易,就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通过转口贸易能够增加关税收入和居民就业机会,对国家大有益处。应该为来自外国的谷物、靛蓝、香料、生丝、棉花或一切其他商品设立一种贸易场所或货栈。促使国际贸易更大发展。

5.扩大航运业和发展渔业。托马斯·孟认为,扩大重视本国航运业的发展,使出口商品能用自己的船只运输,从而大大提高货物的价值。“因为这样我们不但会得到货物在本国的

售价,还可以加上商人的利润,保险单费用以及将它们运往海外的运费。”他还提出,要大力发展渔业,要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以此维持海员和航运事业,扩大就业机会,并且扩大出口贸易。

6.扩大和发展本国工业和手工业,减免关税。托马斯·孟认为英国的制造业对亚洲原料进行加工会给英国带来很大的利益,仅仅对外来生丝的加工就使英国工业中出现了专门的部门。按照他的划分,这已经可以说是人造财富了。托马斯·孟在提出发展本国制造业的同时还提出保护关税的主张,认为对于输往外国的商品如果可以免税出口的话,这种制造业还会大大发展;并且提出政府应免除以国外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出口的关税,以发展生产,增加就业。国家如果对于一切用外国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如天鹅绒和其他各种刺绣丝线、粗绒、捻丝等免去关税,乃是明智和有利的。那样,很多贫民便可以受雇就业,并且还可以大大增加我们每年输出到别的国家里去的货物价值,同时(为要达成此日的)就要输入更多的外国原料,结果是增进了皇上的关税。另外,托马斯·孟还提出了赋税公平的原则,以维护公共安宁。当我们必须筹集较多于从经常的赋税而来的款项时,我们就应该按平等的原则办事,方可免遭人民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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