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发(作者:起亚狮铂拓界)

小说专题训练------以“我”为叙事视角的好处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姐的燃情岁月

石钟山

二姐参军一个星期后,才被父亲发现。

二姐参军那一年,刚满十七岁。我们家有三个男孩,二姐是唯一的女孩,父亲像对待自己眼珠子似的照顾二姐。可能是因为家里男孩多,二姐被带偏了,虽然她穿着花衣服,梳着小辫子,但她的性情和喜好与我们男孩别无二致。

在我们还小时,父亲喜欢打猎,没有了战争的父亲,把热情都投入到了打猎中。后来他说:就喜欢听枪响,闻子弹出膛后的硝烟味。在我模糊的记忆里,每次父亲外出打猎都会带上二姐。父亲打猎一般情况下一大早就出发了,坐上他那辆帆布篷的吉普车,带着二姐一溜烟地钻进郊区的山里。那会儿,山里的猎物还多,有山鸡、野兔,偶尔还能看到野猪。

二姐每次随父亲打猎回来,大约都是傍晚了,一阵车响,门开了,二姐先从车上跳下来,肩上扛着枪,腰里系着枪带,枪套里还插了一把手枪。枪压得她身子歪斜着,她却一本正经目不斜视地往家走。我迎上去,讨好地问:姐,你今天打枪了吗?我对打枪很好奇,也羡慕能打枪的人。

二姐每次回来我都要这么问。二姐有时伸出三根指头,有时伸出五根,我明白那代表开枪的次数。这次二姐没伸指头,撇着嘴向身后努了一下,我看见父亲从吉普车的后备厢里拿出两只山鸡、一只野兔,看来这是他们的战利品了。二姐努完嘴,骄傲地说:有一只野鸡是我打的。我认为二姐是在吹牛,就撇着嘴看她,她昂着头,扛着枪进门了。

吃饭时,一家人围在桌前,二姐吃得狼吞虎咽,脸上的表情也是不屑一顾的。父亲在喝了几口酒之后,吐着酒气说:老闺女今天不错,开了两枪就打下了一只山鸡。父亲一直称呼二姐为老闺女。父亲这么说完,我真的有些崇拜二姐了,我学着父亲的口气说:老闺女今天一共打了几枪?二姐用筷头在我脑袋上敲了一下。她不让我叫她老闺女。

父亲一直宠溺他的老闺女,没料到,十七岁的二姐结结实实地扇了父亲一记响亮的耳光。二姐不辞而别,自作主张地参了军。我们心里都很解气,一致认为,父亲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在父亲的规划里,二姐高中毕业后是应该上护士学校的。父亲不希望二姐参军,他担心天不怕地不怕的二姐会闯出更大的祸端。的确也是这样,十七岁的二姐总是穿一身男军装,那是大哥在部队寄给她的衣服,衣服穿在二姐身上很肥大,被母亲改了改,仍然不合体。二姐就穿着这身不合体的军装,骑一辆二八式自行车,车把手上挂着军用挎包,里面象征性地装了书本。只有我知道,二姐的书包里还装了一把火药枪。这把火药枪是她用一顶大哥寄给她的军帽换来的。二姐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父亲早就不打猎了,她没机会摸枪了,就用军帽换了这把火药枪,鼓鼓囊囊地塞在书包里,如影随形。

母亲经常哀叹:这哪像个姑娘,天天跟个假小子似的,心都操碎了。

长大的二姐让父母操碎了心,也许是父亲想校正对二姐的教育方式,他和母亲研究决定,要让二姐去学护士,护士工作都是细心活,希望护士这个职业能磨磨二姐的性子。

二姐是偷了家里的户口本报的名,但在参军的环节上,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家长签字。这也没有难倒二姐,她在父亲的书房里找到父亲签过字的文件,父亲经常在文件上写下两个字“同意”。二姐把家长签字的表格放在同意两个字下面,先是用力描了遍父亲同意那两个字,同意两个字就和真的没什么区别了。还有父亲的签名,这也难不倒她。父亲有名章,她在父亲书房的抽屉里轻易地拿到了父亲的名章,蘸了印泥,端庄地印在参军的表格上。二姐就把这张表格伪造好了。此时的二姐还装成没事人似的,临出发的头一天,二姐和父亲请假道:爸,我想和同学出去玩几天。以前二姐在寒暑假也经常出去玩,三天五天不等,最后都平安地回来了。二姐高中毕业了,想出去玩几天也正常,但父亲还没忘二姐上护校的事,便强调道:快去快回,护士学校要开学了。二姐抿着嘴应了。

一周后,学校打电话给父亲,让二姐去护士学校报到,父亲和母亲满世界去找二姐,这才知道二姐已经参军了。二姐的偷梁换柱打了父亲个措手不及。

那天,父亲像磨道上的驴似的,在屋里团团乱转,不停地拍自己脑门。母亲都快急哭了,她拍着手说:老石呀,这可怎么好,要不你给部队打个电话,让丫头回来吧。

父亲立住,瞅着母亲厉声道:你糊涂,亏你当了一辈子兵,军都参了,这时回来不就是逃兵了吗?!

父亲一句话,二姐参军的事便成了事实。

(有删改)

1.文章的中心人物是二姐,但却从“我”的视角展开叙述,具有怎样的文学效果?请简要分析。

二、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

如今,我对世事已有足够了解,因而几乎对任何事物都不再引以为怪了。不过像我这样小小年纪就如此轻易地遭人遗弃,即使是现在,也不免使我感到有点儿吃惊。好端端一个极有才华、观察力强、聪明热情、敏感机灵的孩子,突然身心两伤,可居然没有人出来为他说一句话,我觉得这实在是咄咄怪事,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我说一句话,于是在我十岁那年,我就成了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的一名小童工了。

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坐落在河边,位于黑衣修士区。那地方经过后来的改建,现在已经变了样了。当年那儿是一条狭窄的街道,街道尽头的一座房子,就是这家货行。街道曲曲弯弯直达河边,尽头处有几级台阶,供人们上船下船之用。货行的房子又破又旧,有个自用的小码头和码头相连,涨潮时是一片水,退潮时是一片泥。这座房子真正是老鼠横行的地方。它那些镶有护墙板的房间,我敢说,经过上百年的尘污烟熏,已经分辨不出是什么颜色了;它的地板和楼梯都已腐烂;地下室里,成群的灰色大老鼠东奔西窜,吱吱乱叫;这儿到处是污垢和腐臭:凡此种种,在我的心里,已不是多年前的事,而是此时此刻眼前的情景了。它们全都出现在我的眼前,就跟当年那倒霉的日子里,我颤抖的手被昆宁先生握着,第一次置身其间时见到的完全一样。

在我如此荣幸地开始独自谋生的第一天早上,童工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奉命前来教我怎样干活儿。他叫米克·沃克,身上系一条破围裙,头上戴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他父亲是个船夫,在伦敦市长就职日,曾戴着黑色天鹅绒帽子参加步行仪仗队。他还告诉我,我们的主要伙伴是另一个男孩,在给我介绍时,我觉得他的名字很古怪,叫粉白·土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这个孩子起初的名字,而是货行里的人给他取的诨名,因为他面色灰白,像煮熟的土豆般粉白。粉白的父亲是个运水夫,还兼做消防队员,以此受雇于一家大剧院。

我竟沦落到跟这样一班人为伍,内心隐藏的痛苦,真是无法用言语表达。我把这些天天在一起的伙伴跟我幸福的孩提时代的那些伙伴作了比较——我觉得,想成为一个有学问、有名望的人的希望,已在我胸中破灭了。

帐房里的钟已指向12点30分,大家都准备去吃饭了。这时,昆宁先生敲了敲窗子,打手势要我进帐房。我进去了,发现那儿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男子,他身穿褐色外套、黑色马裤、黑色皮鞋,脑袋又大又亮,没有头发,光秃得像个鸡蛋,他的大脸盘完全对着我。他的衣服破旧,但装了一条颇为神气的衬衣硬领。他手里拿着一根很有气派的手杖,手杖上系有一对已褪色的大穗子,他外套的前襟还挂着一副有柄的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这只是用作装饰的,因为他难得用来看东西,即使他用来看了,也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这位,”那个陌生人说,语调中带有一种屈尊俯就的口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装成文雅的气派,给我印象很深,“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你好吗,先生?”

我说我很好,希望他也好。其实,我心里非常局促不安,可是当时我不便多诉苦。

……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便向他的文雅表示更多的敬意,接着我们便朝我们的家走去。

到达温泽里的住宅后(我发现,这住宅像他一样破破烂烂,但也跟他一样尽可能装出体面的样子),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太太。她正坐在小客厅里(楼上的房间里全都空空的,一件家具也没有,成天拉上窗帘,挡住邻居的耳目),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在喂奶。

我的房间就在屋顶的后部,是个闷气的小阁楼,房间里家具很少。

“没结婚之前,跟我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当时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不得不招个房客来住。不过,既然米考伯先生有困难,所有个人情感上的好恶,也就只好让步。”

“眼下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我们给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到底是否能渡过这些难关,我不知道。当我跟爸爸妈妈一起过日子时我真的不懂,我现在用的‘困难’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不过经验能让人懂得一切——正像爸爸时常说的那样。”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

上门来的人,只有债主。有个满脸污垢的男人,我猜他是个鞋匠,经常在早上7点就挤进过道,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大喊大叫:“喂,你给我下来!你还没出门,这你知道。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别想躲着,这你知道,那太不要脸了。要是我是你,我绝不会这样不要脸面。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反正得还我们钱,你听到了没有?喂,你给我下来!”

他这样骂了一通后,仍旧得不到回答,火气就更大了,于是就骂出“骗子”“强盗”这些字眼来。连这些字眼也不起作用时,他就跑到街对面,对着三楼的窗子大声叫骂,他知道米考伯先生住在哪一层。遇到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真是又伤心,又羞愧,甚至悲惨得不能自制,用一把剃刀做出抹脖子的动作来,可是半个小时不到,他就特别用心地擦亮自己的皮鞋,然后哼着一支曲子,摆出比平时更加高贵的架势,走出门去了。

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看到,她在3点钟时为缴税的事急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4点钟,她就吃起炸羊排,喝起热麦酒来了(这是典当掉两把银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她家刚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财产,6点钟,我见她躺在壁炉前,头发散乱,披在脸上,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炉子旁炸牛排,一面告诉我她爸妈以及经常来往的朋友们的事。我从未见过她的兴致有比那天晚上更好的了。

(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有删改)

2.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演说家

[俄]契诃夫

早上,八等文官基里尔˙伊凡诺维奇˙瓦维洛诺夫下葬。在送殡行列离开教堂前往墓地的时候,死者的同事,一位姓波普拉夫斯基的人,去找他的朋友格里戈里˙彼得罗维奇˙扎波伊金。这个扎波伊金,具有一种罕见的才能,他擅长在婚礼上,葬礼上,各种各样的周年纪念会上发表即席演说。

“我呀,朋友,找你来了!”波普拉夫斯基正碰到他在家,说快穿上衣报,跟我走。我们有个同事死了,这会儿正打发他去另一个世界,要是死个把小人物,我们也不会来麻烦你,可这人是秘书——某种意义上说,是办公厅的台柱子。给这么一个大人物举行葬礼,没人致辞是不行的。”

“啊,秘书!”扎波伊金打了个哈欠,“是那个酒鬼吧?”

“没错,就是那个酒鬼。这回有煎饼招待,还有各色冷盘……你还会领到一笔车马费。走吧,亲爱的!到了那边的墓地,你就天花乱坠地吹他一通,到时我们就千恩万谢啦。”扎波伊金欣然同意。

“我知道你们那个秘书,”他说着坐上出租马车,“诡计多端,老奸巨猾,但愿他升天,这种人可少见。”

“得了,骂死人可不妥啊。”

“那当然。对死者要么三缄其口,要么大唱赞歌,不过他毕竟是个骗子。”

为死者做了安魂祈祷,等大家安静下来,扎波伊金朝前跨出一步,向众人扫了一眼,开口了:

“能相信我们的眼睛和听觉吗?这棺木,这些热泪涟涟的脸,这些呻吟和号哭,岂不是一场噩梦?唉,这不是梦,视觉也没有欺骗我们!眼前躺着的这个人,不久前我们还看到他是如此精力充沛,像个年轻人一样活泼而纯洁,这个人不久前还在我们眼前辛勤工作,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蜜蜂,把自己酿的蜜送进国家福利这一总的蜂房里。如今却已变成一堆骸骨,化作物质的幻影。不可弥补的损失啊!现在有谁能为我们取代他呢?好的文官我们这里有很多,然而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却是绝无仅有的!他直到灵魂深处都忠于他神圣的职责,他不吝惜自己的精力,通宵达旦地工作,他无私,不收受贿赂。他疾恶如仇,那些想方设法损害公共利益的人,那些利用种种诱人的生活福利来拉拢他,让他背弃自己职责的人,统统遭到他的鄙视!由于他忠于职守,一心行善,他不知道生活的乐趣,甚至拒绝享受家庭生活的幸福。你们都知道,他至死都是一个单身汉!就在此刻我也能看到他那张刮得干干净净的、深受感动的脸,它对我们总是挂着善意的微笑,就在此刻我也能听到他那柔和的、亲切友好的声音。愿你的骸骨安宁,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安息吧,诚实而高尚的劳动者!”

扎波伊金继续说下去,可是听众却开始交头接耳。首先,大家弄不明白,为什么演说家称死者为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死者明明叫基里尔˙伊凡诺维奇呀。其次,大家都知道,死者生前一辈子都同他的合法妻子吵架,因此他算不得单身汉。最后,他留着红褐色的大胡子,为什么演说家说他的脸向来刮得干干净净的。 “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演说家眼睛望着墓穴,热情洋溢地继续说道,“你总是愁眉苦脸,神色严厉,可是我们大家都知道,你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

不久,听众开始发现,演说家本人发生了某种奇怪的变化。他定睛瞧着一个地方,不安地扭动身子,自己也耸起肩膀来了。突然他打住了,吃惊得张大了嘴巴,转身对着波普拉夫斯基。

“你听我说,他活着呢!”他惊恐万状地说。

“谁活着?”

“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呀!瞧他站在墓碑旁边呢!”

“他本来就没有死!死的叫基里尔˙伊凡诺维奇!”

“可是你刚才亲口说的,你们的秘书死了!”

“基里尔˙伊凡诺维奇是秘书呀。你这怪人,都搞乱了!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是我们的前任秘书,他两年前就调到第二科当科长了。”

“咳,鬼才搞得清你们的事!”

“你怎么停住了?接着讲,不讲可不妙!”

扎波伊金又重新对着墓穴,凭他三寸不烂之舌继续致中断了的悼词。墓碑旁果真站着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一个脸面到得干干净净的年老文官。他瞪着演说家,气呼呼地皱着眉头。

“不好呀,年轻人!”行完葬礼跟扎波伊金一道返回时,普罗科菲˙奥西波维奇埋怨道,“您的这些话说死人也许合适,可是用来说活人。这简直是讽刺挖苦,先生!天哪,您都说了些什么话?什么无私呀,不被收买呀,不受贿呀!这些话用来说活人只能是侮辱人格,先生!”

一八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有删改)

3.“我”是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也是叙述者,视角独特,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采用这一视角叙述的好处。

答案

1.①容易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使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通过“我”进行叙述,仿佛二姐的故事就发生在眼前。②“我”是故事的叙述者、参与者、见证者,与二姐及其他人物共同构成小说的内容,推动情节的发展:从“我”的视角揭示二姐参军的过程。③丰富人物形象,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通过“我”的内心活动,如“我真的有些崇拜二姐了”,体现二姐的英勇形象,激发读者的思考与想象。

2.①我既是故事的主人公,也是故事的叙述者。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使叙述更具有说服力,更引人深思。②便于更直观地抒发作者对社会现状的批判,有利于表达对诸多现象的认识。③以“我”的见闻串起故事情节,使故事情节更加紧凑、集中。

3.①作为文章线索,使情节更加紧凑,同时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②文章通过“我”的视角,更有利地凸显了扎波伊金为私利而出卖自己的良心的人物形象。③更有效地揭示了当时俄国混淆黑白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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