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发(作者:北汽骑士s12)

2023年中国共享出行发展形势分析与展望报告

目录一 共享出行优化了城市交通结构,创造了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一)共享出行成为城市出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共享出行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三)共享出行与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深度融合(四)共享出行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五)平台企业赋能传统出行方式变革,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二 2022年共享出行人次出现下滑,但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一)网约车日均订单达千万级,市场格局仍在变化(二)私人小客车合乘满足特定场景的刚性出行需求(三)短期租赁使用场景丰富,用户需求旺盛(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五)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覆盖了三线及以下城市三 共享出行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完善,“放管服”是新业态发展的主要需求(一)合规化成为网约车行业监管重点,司机权益保障受到重视(二)中央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落地较难(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政策不断细化(五)各地正在探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有序”管理措施四 共享出行从规模扩张阶段迈入质量提升阶段(一)共享出行人次有望快速实现恢复性增长(二)共享出行主要业态进入理性发展阶段(三)碳交易机制为共享出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四)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出行与共享出行新业态融合发展(五)聚合打车模式有望重塑网约车市场格局(六)互联网短租市场仍将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有潜力替代更多的私人电动自行车(八)生态扩张依然是出行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九)普惠出行和差异化服务是共享出行的主要增长点(十)新模式的商业化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共享出行(SharedMobility)是指共同使用机动车辆、自行车或其他低速模式的车辆完成出行。共享出行的具体形式多样,包括出租汽车、班车、共享自行车及其他按需乘坐和送货服务等。本报告关注的共享出行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供需高效匹配的交通新业态,主要包括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需求响应公交及互联网同城货运等新兴出行方式。2022年我国共享出行的总体发展情况如下。一 共享出行优化了城市交通结构,创造了 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共享出行不仅对城市居民出行、交通结构优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扩大了就业。(一)共享出行成为城市出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我国城市客运2021年完成客运量993.84亿人次,公共汽电车完成客运量489.16亿人次,城市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237.27亿人次,巡游出租车完成客运量266.90亿人次。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国36个中心城市完成客运人数为405.6亿人次,同比下降23.4%,对比2019年下降约40%。其中公共汽电车完成客运量166.22亿人次,城市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185.86亿人次,巡游出租车完成客运量53.09亿人次。预计2022年全国城市客运量为700亿~800亿人次。2022年全国网约车日均订单约1900万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均订单据估算,约3000万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日均订单约2000万单。

2022年网约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等共享出行新业态服务超过300亿人次。共享出行属于准公共交通,以形式的私人性实现了效果的公共性目的。从出行者的角度看,共享出行满足了部分个性化的特定出行需求,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可靠的出行组合。共享出行方式已经成为多层次城市出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了城市居民交通出行方式。(二)共享出行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2022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整体稳定,达到120万亿元,同比增长3%。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统计,2022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约为38320亿元,同比增长3.9%,增长速度略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共享出行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共享经济领域,也是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22年共享出行市场交易量为2012亿元,在共享经济总交易额中占5.25%,是共享经济中四个超过千亿交易额的发展领域之一。(三)共享出行与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深度融合共享出行与绿色出行的深度融合趋势不断强化。网约车电动化成为大势所趋,据《2022年中国网约车市场发展报告》,截至2022年10月,全国运营网约车电动化占比达到45.82%;全国大中城市中纯电动汽车占比最高的城市为三亚、深圳、海口,分别占当地当月运营车辆的92.68%、92.23%、20.78万辆,渗透率达到14.9%,其中纯电动车辆为19.89万辆。87.21%。截至2021年底,全国拥有巡游车139.13万辆,新能源巡游车据测算,2022年网约车电动化带来的碳减排量约为919.4万吨,顺风车取代小汽车出行减少碳排放约为182.6万吨,2022年两轮车共享带来的碳减排量约为169万吨。共享出行与绿色出行深度融合而带来的碳减排量超过了1200万吨。共享出行为我国交通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四)共享出行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共享出行创造了大量的专职机会和灵活就业机会。共享出行的发展不仅增加了车辆产品研发、大数据分析、AI智能硬件研发等高科技岗位人员的需求,也创造了司机、司机服务经理、自动驾驶路测安全管理员、自动驾驶测试驾驶员、车辆运维和车辆租赁等新的就业岗位。其中包括大量面向基层劳动者的普通岗位,成为“40”“50”人员、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低技能人员等群体的重要就业途径。网约车依然在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约车驾驶员数据,估计到2022年底网约车司机人数达到670万人。此外,网约车平台还能依托企业自身业务的发展,带动上下游汽车生产、销售、加油及维保等关联产业的发展,增加间接就业机会。共享两轮车行业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哈啰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成立至今,哈啰已累计为近40万人提供全职或零工运维岗位,包括兼职车辆运维人员、调度人员、仓库人员等。通过整合电池、换电柜、半导体、五金、通信等产业近300个生态伙伴资源,直接创造了5万多个就业岗位和间接解决了20多万人的就业问题。(五)平台企业赋能传统出行方式变革,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出行平台在政策引导下积极拥抱传统出行企业,哈啰、滴滴、高德和美团等先后接入一线城市公共出行服务平台,与公共出行协力构建一站式规划、一次性支付和一体化出行的MaaS出行方式,在创新实践中摸索前行。嘀嗒、滴滴、美团和高德等大力推进巡游出租车的数字化升级,推动巡游出租行业在体验、服务、运营、管理方面的全方位数字化升级。租赁行业中已有60%以上的用户可实现手机App下单。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神州、一嗨、首汽等传统租赁企业开展了自助租还车业务。中小租赁企业通过接入智慧管理系统,使业务线上化,实现了对订单、车辆和资产的数字化管理。

二 2022年共享出行人次出现下滑, 但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当前共享出行的主要业态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租赁(电业态,如需求响应公交、MaaS和Robotaxi仍在探索中。动)自行车、互联网汽车租赁等从快速增长期进入稳定发展期,而一些新(一)网约车日均订单达千万级,市场格局仍在变化2021年网约车行业累计完成订单83.2亿单,日均订单2300万单。受疫情影响,2022年我国网约车行业累计完成订单约69.71亿单,日均订单1900万单,同比下降16.2%。图1 2022年我国网约车月度订单情况全国网约车平台由2021年底的258家增加到2022年底的298家,共增40家。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59家网约车平台累计180天未传输数据。截约车运输证211.8万本。加上最早于2017年推出聚合打车服务的高德、百度,以及滴滴、美团等平2022年,腾讯、华为、抖音等超级流量平台纷纷推出聚合出行服务,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509万本,发放网

台,App用户规模达亿级的企业均已涉足聚合打车业务。截至2022年12月,聚合模式订单达到1.31亿单,占总订单量的26%,“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出现变化。(二)私人小客车合乘满足特定场景的刚性出行需求,具有较强的发展韧性尽管受疫情影响,顺风车市场整体仍呈增长趋势,2022年日出行订单接近100万单。2019~2022年市场交易额分别为122亿元、177亿元、229亿元和201亿元。顺风车市场中哈啰、嘀嗒和滴滴是主要的顺风车平台服务商,订单完成量占行业的90%以上。上下班通勤一直是顺风车最常见的使用场景,通过顺风车推动合乘,提高道路使用率和空置利用率,疏解早晚高峰拥堵等现象,有利于改善城市出行结构。一些新的特定出行场景也开始出现,如携带宠物、帮忙办事、跑腿代购等,满足了个性化出行需求。在经济受到疫情冲击的大环境下,2022年顺风车业务下降幅度相对小于其他出行方式,体现了顺风车出行属于人们的刚性出行需求。(三)短期租赁使用场景丰富,用户需求旺盛2022年我国租赁汽车数量预计超过150万辆,市场规模接近于欧美发达国家水平,但规模化水平较低,其中神州租车、一嗨租车和首汽租车等头部自营租车企业租赁车辆保有量约为40万辆,占比不足30%,其余70%左右的车辆则归属于中小租赁企业。目前行业形成OTA平台、渠道平台和自营类平台三类平台并行发展、相互融合的态势。汽车短期租赁呈现需求场景多、车型偏好广和租车时间相对较长的特点,旅游自驾是短期租赁的主要场景之一,占比超过60%。选择租车作为中短途旅游主要出行方式的人数比例从2017年的49%提升至2022年的73%。(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当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模保持平稳。截至2022年9月底,投放

运营的县级及以上城市超过400个,有效运营车辆数约为1490万辆,日均完好率为86%。从注册用户数和订单量来看,截至2022年9月底共享单车活跃用户总数约4亿户,日峰值订单量超过4000万单。哈啰、美团和青桔形成“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合计市场份额占全国的比重超过95%,行业进入理性发展阶段。共享单车项目参与者众多,对小汽车等出行有一定替代作用,具备减排可量化基础数据,成为碳普惠重要的场景,在碳普惠体系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五)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覆盖了三线及以下城市2022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日均订单量约2000万单,日峰值订单量约为3000万单。截至2022年6月,全国约有140余家企业进入市场,投放车辆数约1500万辆,主要集中在三线及以下城市。从市场份额看,美团、滴滴、哈啰市场份额共计75%。从骑行特征看,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活跃用户的日均骑行距离整体高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范围更广,单次骑行平均距离为2.4公里,高峰时段平均骑行速度为12.8公里/小时,55%的骑行目的是接驳轨道交通。从企业层面看,主要企业在智能化、标准化、安全管理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提升了技术与安全服务水平。部分平台企业入局上游整车制造领域,提升了车辆智能化运营水平。使用锂电池和开展车电分离成为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三 共享出行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完善,“放管服” 是新业态发展的主要需求 针对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新业态的政策法规出台时间较早,2022年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更新细则,推动政策法规落地实施。但针对互

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的管理政策仍未出台,不同地方的政策有非常大的差别,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一)合规化成为网约车行业监管重点,司机权益保障受到重视网约车行业政策围绕合规化开展。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2022年2月出台《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快合规化进程。2022年起,地方网约车经营管理细则进入密集修订期,主要修订方向便是优化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为合规创造良好的条件。2022年12月1日《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聚合平台的监管方式。网约车司机民生保障问题受到重视,2022年初,交通运输部“网约车行业抽成‘阳光行动’”要求平台公司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抽成上限并公开。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采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的方式,为新业态养老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网约车数量迅猛增长,杭州、深圳等地均表示针对网约车将以“动态管控”为主调,主要依靠存量转换,引导网约车市场供需关系动态平衡。这也引起平台企业的担忧,认为对网约车实行总量控制,不符合“放管服”所强调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内核。因此,需要在制度层面审慎地厘清行政监管的权限与范畴,在实践层面构造高效、健全和公平的市场竞争体系。(二)中央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 目前针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管理依据主要来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要求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具有营运性

质的网约车业务。私人小客车合乘被认定为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范围,平台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合同,而非运输合同。管理措施,如南宁取消了要求车辆所有人和车籍地的规定,东莞放宽了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车辆要求,这些举措带动了供给侧的增长。未来,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为好意互助出行、低碳绿色出行方式,需要完善私人小客车合乘政策顶层设计,考虑出台专门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在一些地方政策上,适当放宽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业成本分摊的规定。若将“部分出行成本”理解为“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在实际执法中参照工信部综合油耗而非实际燃料消耗进行判定,往往导致私人小客车合乘因价格问题而存在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风险,阻碍了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业发展。考虑取消对跨城接单的限制,针对部分出行强度大的车主,从增加私人小客车合乘运力的角度,建议适当放开接单上限。2022年以来一些地方修改了私人小客车合乘政策标准,采取了宽松的(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落地较难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着力于解决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法规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承租人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管理办法》落地较难,其主要原因在于租赁汽车性质转变难落地,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从非营运转为租赁性质,导致车辆残值降低30%~35%,租赁企业经营成本上升。此外,车辆保险参保费用也会上升,导致租赁企业不愿意将车辆转为租赁车辆,也不愿意办理租赁企业备案手续。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对租赁车辆性质有所界定,为此调整车辆性质登记相关置上考虑适当延长,进而间接促进《管理办法》等的落地。政策的可能性较小。在此前提下,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在租赁车辆报废年限设(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政策不断细化2022年超过90个城市开启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公开招投标机

制下的行业准入与份额管控。运营企业面临月度、季度、半年度等考核周期,考核排名将影响其城市运营权及合法份额。在各个城市的考核内容中,停放秩序、企业管理和合规运营等是管理者最重视的行业管理与考核点。近年来一些地方提高了共享两轮车的市场准入门槛,针对共享两轮车的收车数量多、取车费用高、收费名录增多,这也导致共享两轮车运营成本大幅提升。对于这类现象,国家发展改革委予以了集中通报。目前行业仍存在城管(交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收取的取车费用较高等情况。特别是各级政府在“创文创卫”期间的收车以及要求企业主动减量投车的问题,表现形式包括收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不一等,且企业与相关政府几乎无商议空间。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政策,包括指导意见、工作指南、标准规范等,如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指南》《优化停车点位规划设置指南》等,强化各级主管部门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研究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规范》,规范扣车执法处置流程和扣车收费行为,设置“人车比”合理区间,防止个别地方随意抬升制度性运行成本。建议出台纾困相关政策,助力共享单车企业渡过难关。(五)各地正在探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有序”管理措施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表示,将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之间的关从地方层面来看,海南、河北、湖南等省份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并且要求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北京、上海等城市明确表明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天津、南京、成都等城市从最开始禁止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转变为允许在外围城区投放,但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或更下沉的市场,地方政府正在积极制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政策,对符合资质的企业颁发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许可证。系,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

佛山从全面清退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转变为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政策导向。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管理方面,大部分城市采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方式,部分城市采用了行政备案制,如四川资阳、山西介休等,还有些城市采取设定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创新。全国多地已根据各自城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实际,修订相关文件,并将“规范有序”作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方向。许多城市,如昆明和桂林等也在互联网电动租赁自行车准入资格的发放上不断探索,力求形成更加科学化的管理机制。建议充分发挥国务院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的作用,组织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情况开展全面摸底,重新评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导向。研究出台国家层面推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全国统一的行业基本管理制度,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同时指导各地加强立法研究,因地制宜地进行属地管理和制度创新,确保依法行政。四 共享出行从规模扩张阶段迈入质量 提升阶段,共享化与低碳化 和智能化加快融合 未来,共享出行发展前景依然光明,但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共享出行的发展情况,结合各项外在因素的影响,作出以下预测与展望。(一)共享出行人次有望快速实现恢复性增长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互联网汽车租赁等新业态近年来遭受疫情的强烈冲击,出行人次和订单量普遍回调,从2020年的日订单量约8000万单回落到不足7000万单。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经济快速复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平台经济引领发展,共享出行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伴随着出行人流快速增加,出

行人次和订单量呈恢复性增长态势,2023年第一季度有望恢复到疫情前的高峰水平。(二)共享出行主要业态进入理性发展阶段,行业从规模化扩张转向精细化发展2010年以来,移动互联网发展创造的红利在共享出行领域充分释放,各类新业态从无到有,实现了爆发性增长。近年来,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等主要出行业态基本呈现良性竞争状态,市场格局保持相对稳定,出行人次和订单量有望保持稳定增长。企业的发展重心将转向可持续经营,而不再是“跑马圈地”和“价格拼杀”,围绕精细化运营、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用户体验和塑造品牌形象等开展基础性和持续性工作。(三)碳交易机制为共享出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全国的碳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并且正在覆盖越来越多的行业,交通行业的碳排放量占全国总碳排放量的10%左右,而道路交通在交通行业碳排放中的占比约为80%。目前上海、深圳、北京三个碳交易的试点场所已经把交通运输行业纳入碳市场交易,包括公路客运、公路货运、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也包括共享出行行业。无论是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共享方式,还是网约车辆的电动化以及通过两轮车接驳公共交通取代私家车出行等方式,都属于低碳出行和绿色出行。随着碳交易机制的完善,共享出行在低碳方面的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吸引更多的人群使用共享出行工具。(四)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出行与共享出行新业态融合发展共享出行新业态的发展正在激发传统出行企业改革和创新的活力,传统出行方式正在积极拥抱数字化技术,预约出行、定制公交、巡网融合等是传统出行方式转型升级、实现数智化的典型。随着共享出行新业态发展进入稳

定期,平台型企业也正在挖掘与传统出行企业合作的机会,推动传统出行与新业态的融合发展。(五)聚合打车模式有望重塑网约车市场格局2021年下半年以来,聚合平台份额逐月提升,国内网约车市场有望形成“一超多强全聚合”的局面。聚合模式带来网约车市场格局变化的同时,也给中小平台带来快速发展的机会,特别是区域性的运力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六)互联网短租市场仍将保持强劲增长态势2023年汽车租赁行业将保持整体向好的发展态势,汽车长期租赁市场将保持稳定,除公务用车场景外,将持续为网约车后市场提供支撑;汽车短租行业将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旅游用车场景占短租市场的比重持续提升,用户更多的需求会倒逼各大租车平台和企业更加关注服务品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也将进一步向行业渗透,这将对租赁企业运营效率和用户租车体验的提升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分时租赁作为短租行业的子板块,其发展更多受限于国人用车理念和高额的运营成本,但2023年预计在租赁市场整体回暖的背景下,新老分时租赁企业将持续深耕这一领域。(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有潜力替代更多的私人电动自行车2021~2022年,从一线城市到二、三线城市都将迎来换车高峰期。私人电动自行车汰换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有望成为私人电动车重要的替代或过渡出行方式。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全国九成城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对私人电动车的替代率达到10%左右。(八)生态扩张依然是出行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出行平台的主要优势表现在流量和生态运营方面,未来各大平台商业竞

争的主要逻辑仍是做大相关产业生态。比如在互联网同城货运领域,一些互联网平台会加快从客运市场转向货运市场,虽然客货运输对象不同,但是运输调度算法具有相通之处,地面推广与营销模式也有较强的借鉴性。有可能出现重货与轻货企业的融合,不仅零担物流企业、快递企业等积极布局同城货运,同城货运也开始进入及时配送等高附加值的轻货领域。(九)普惠出行和差异化服务是共享出行的主要增长点网约车等共享出行行业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企业正在寻找新的增长点。从发展机会看,未来在市场下沉方面,如三、四线城市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此外,一些没有被很好满足的需求如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一些特定场景如城际需求等,会得到进一步挖掘。(十)新模式的商业化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求响应公交、出行即服务(MaaS)和无人驾驶出租车等共享出行的新模式仍处于探索期,在一些场景和环境中展现出一定的发展潜力,但整体而言还没有非常成功的案例应用,且还面临一系列挑战。新模式从探索到快速增长,还需要技术的突破、商业生态的培育及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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