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发(作者:2011款爱丽舍怎么样)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同一个人可以
既是特种作业人员又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比如某化工企业氯碱岗位操作
人员,就需要取得双证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常见的两种
不同的人员,不仅仅是名字中的两字之差,在方方面面都有巨大的差异。
但是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底怎么区分呢? 根
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
(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对比,来谈谈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概念不同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直接从
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
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的种类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
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
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
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相关管理、锅
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
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复审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
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证:由安监部门管理颁发(2018年3月13日起,不再保
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划由应争管理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由
质检部门管理,相应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都是由对应的部门管
理,在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一般都是由企业的安
全部门监管与管理。
三、从业条件不同
特种作业人员,最低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这里特别指出的是申
请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
度。在部分省市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中也特
别强调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至少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这是一个
模糊的概念,没有特别的规定,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低。
安监总局第30号令指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
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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