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现代雅绅特多少钱)
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案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陈良宇,男,1946年10月24日出生,原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曾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2007年7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
罪被逮捕。
被告人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23日立案
侦查。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将案件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移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2007年10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依法告知了陈良宇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讯问了陈良宇,听取了陈
良宇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经申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于2008年1月24日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良宇犯罪事实如下:
一、受贿罪
1988年至2006年,被告人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上海市
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香港财捷投
资有限公司和香港锦盈发展有限公司、申花俱乐部、上海互感器厂、上海新黄浦公司等企
业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有关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391492.68元。
1.1988年至1999年,被告人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上海
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香
港锦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崧才的请托,为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在合作经营上海闽江
大酒店和获得闽江大酒店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100万元,以及在香港锦盈发展有限公司延
长合资经营北京昆仑饭店期限等事宜上提供了帮助。为此,陈良宇于1996年12月至2002
年5月,先后五次收受杨崧才给予的港币23万元、人民币10万元。
2.1994年11月至1999年12月,被告人陈良宇利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董事长郁知非的请托,为上海申
花足球俱乐部获得黄浦区人民政府财政支持人民币4238万元提供了帮助。为此,陈良宇
接受郁知非关于其子陈维力挂名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并领取“薪酬”的安
排。自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陈维力在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先后从上海申花
足球俱乐部获取“薪酬”共计人民币136560元。
1998年6月,应被告人陈良宇要求,郁知非安排申花俱乐部财务人员为陈维力办理
了一张内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长城信用卡,后陈维力将此事告知陈良宇,并将此卡用于
个人消费。
3.被告人陈良宇利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
上海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于1996年12月,通过其妻黄毅玲接受上海互感器厂厂长、上
海MWB互感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邱长清的请托,为上海互感器厂免交人民币252890元住
宅建设配套费和310平方米公建配套房提供了帮助。为此,陈良宇接受邱长清关于黄毅玲
的人事档案放在上海MWB互感器有限公司而不实际工作并领取“薪酬”的安排。自1995
年9月至2006年9月,黄毅玲先后从上海MWB互感器有限公司领取“薪酬”共计人民
币446419.36元。2006年5月,黄毅玲还接受邱长清提供的赴北欧旅游费用人民币6万
元,并告知陈良宇,陈良宇表示同意。
4.1998年初,被告人陈良宇利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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